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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篇

窃观古今名将用兵,未有无节制号令,不用金鼓旗幡,而浪战百胜者。但今新集生兵,春汛逼近,一切战阵法令,若逐次教来,何时是熟?今时紧要,必不可缓,各便宜简明号令,合行刊给。各於长夜,每队相聚一处,识字者自读,不识字者就听本队识字之人教诵解说,务要记熟,凡操练对敌,决是字字依行。各读记之后,听本府点背,若一条不记,打一板。若各兵有犯小过该责打之事,能背一条者免打一板。临阵军法不在此例。

紧要操敌号令简明条款篇第二

凡你们的耳,只听金鼓,眼只看旗帜,夜看高招双灯,如某色旗竖起点动,便是某营兵收拾,听候号头行营出战。不许听人口说的言语擅起擅动;若旗帜金鼓不动,就是主将口说要如何,也不许依从;就是天神来口说要如何,也不许依从,只是一味看旗鼓号令。兵看各营把总的,把总看中军的。如擂鼓该进,就是前面有水有火,若擂鼓不住,便往水里火里也要前去;如鸣金该退,就是前面有金山银山,若金鸣不止,也要依令退回。肯是这等,大家共作一个眼,共作一个耳,共作一个心,有何贼不可杀,何功不可立?

凡掌号笛,即是吹锁呐,是要聚官哨队长来分付军中事务。

凡正行之间,放铳一个,就是要更变号令,即立定看听有何旗竖、有何令,再行。

凡歇处,吹喇叭一荡,火兵即做饭,众人收拾。吹喇叭第二荡,各兵吃饭。吹喇叭第三荡,各兵出赴信地扎营,候主将到,发放施行。

凡喇叭吹天鹅声,是要各兵呐喊。

凡喇叭吹摆队伍,是要各兵即於行次每哨一聚,各留空地摆定。

凡喇叭吹单摆开,是要各队即便挨队甲疏疏摆开,每一小队相平离一丈五尺。

凡旗点过,只吹喇叭一长声,是要各兵转身,照旗所向转过。

凡打铜锣,是要各兵坐地休息。

凡吹孛罗,是要各兵起身,执器械站立。

凡点步鼓,是要各兵照先树起的旗次发兵行营,每点鼓一声走十步。

凡擂鼓,是要各兵趋跑向前,对敌交锋。

凡下营定,擂鼓立中军旗,是放火兵出营樵汲,掌号是收回。

凡各举动与交锋,但闻鸣金一声,即便立止;又鸣一声,是要各兵退还;连鸣二声,是要各兵又於脚下便再转身,向前立定。

凡打金边,是发人探贼。

凡摔钹响,是要各收队,即将原单摆开的兵,照旧收成各哨,再收成每营一处。

凡塘报摇小黄旗,是有贼至。

凡旗帜,各兵认定各总哨颜色,但本总旗立起,即便收拾听令。若旗左点则即左行,右点即右行,前点即前行,后点即后行,随旗所指而往。本总旗收卷在地,即各听令立定;如旗不起,脚下即是信地,虽天神来叫移动,也不许依从擅动。夜看高招、火鼓,与昼一般。

凡鸟铳,遇贼不许早放,不许一遍尽放。每至贼近,铳装不及,往往误了众人性命。今后遇贼至一百步之内,听吹竹筒响,在兵前摆开,每一哨前摆一队,听本管放铳一个,才许放铳,每吹喇叭一声,放一遍,摆阵照操法;若喇叭连吹不止,及铳一齐尽放,不必分层。

凡弩手射手,候鸟铳打放将完,贼至六十步之内,起火放,方许继铳后射箭,无令不许擅发。

凡鸳鸯阵,乃杀贼必胜屡效者,此是紧要束伍第一战法。今开式于后:二牌平列,狼筅各跟一牌,以防拿牌人后身。长枪每二枝各分管一牌一筅。短兵防长枪进的老了,即便杀上。伍长执挨牌在前,馀兵照鸳鸯阵紧随牌后,其挨牌手低头执牌前进,如已闻鼓声而迟疑不进,即以军法斩首。其馀兵仗牌刀遮抵手后紧随牌进交锋,筅以救牌,长枪救筅,短兵救长枪,牌手阵亡,伍下兵通斩。要依此法,无不胜矣。

(图A)

(图B)

(图C)

(图D)

凡旗帜制八方,则色杂而众目难辨;如以东南西北为名,则愚民一时迷失方向,即难认,惟左右前后属人之一身。但一人皆有左右前后,庶为易晓?而在读书有位者,自知即五方五行之制也,然不可以之责行伍之人。凡面所向谓之前,则用红旗,即方为南,行为火,火之色属红,神为朱雀,卦为离。凡面所背谓之后,则用黑旗,即方为北,行为水,水之色属黑,神为玄武,卦为坎。凡左手所指谓之左,则用青旗,即方为东,行为木,木之色属青,神为青龙,卦为震。凡右手所指谓之右,则用白旗,即方为西,行为金,金之色属白,神为白虎,卦为兑。凡脚下所立谓之中央,则用黄旗,即行为土,土之色属黄,方为中,神为勾陈,卦为太极。凡人一身,皆有左手、右手、前面、背后、中央,此人人可晓。若举点黄旗,则是中军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红旗,则是前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白旗,则是右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青旗,则是左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若举黑旗,则是后营兵欲变动,听号令施行。仍不必拘五营之次,但见举黑旗,俱要往后看;但见举红旗,俱要往前看;但见举青旗,俱要向左看;但见举白旗,俱要向右看;但见举黄旗,四面俱要向中看;若见五方五旗俱举点,各营四方各照本方向外执立,听号令施行。凡旗点向何方,随其所点向往,旗不定不止,旗不伏不坐。善哉!孙武子教宫嫔曰:汝知而左右手心背乎?呜呼!此教战之指南,此千载不传之秘文,此余独悟之妙也!揭以示人,尤为可惜。凡新兵初集,束伍既完,即摘出此卷,每兵即与一本,使之诵熟,以知号令,方可言场操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