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上一章

第四十七则 虫蛀叶

话说河南开封府新郑县,有一人姓高名尚静者,家有田园数顷,男女耕织为业,年近四旬,好学不倦。然为人不善修饰,言行举止异常,衣虽垢敝不浣,食虽粗粝不择,于人不欺,于物不取,不戚戚形无益之愁,不扬扬动有心之喜。或时以诗书骋怀,或时以琴樽取乐。赏四时之佳景,玩江山之秀丽。流连花月,玩弄风光。或时以诗酒为乐,冬夏述作,春秋游赏。谓其妻曰:“人生世间,如白驹过隙,一去难再。若不及时为乐,我恐白发易生,老景将至。”言罢即令其妻取酒消遣。正饮间,忽有新郑县官差人至家催秤粮差之事,尚静乃收拾家下白银,到市铺煎销,得银四两,藏入袖内,自思:往年粮差俱系里长收纳完官,今次包公行牌,各要亲手赴秤。今观包公为官清正,宛若神明,心怀肃畏,遂带钱银另买牲酒香仪之类,径赴城隍庙中散福,不觉贪饮几杯,出庙之时,钱银已落庙中。不防街坊有一人姓叶名孔者,先在铺中,见尚静煎销银两在身,往庙许愿,即起不良之意,跟尾在尚静身后,悄悄入庙,躲在城隍宝座下,见尚静拜神辞出,即拾其银回讫。尚静回家,方觉失了钱银,再往庙中寻时,已不见踪影。无可奈何,只得具状径到包公台前告理。包公看了状词道:“你这银两在庙中失去,又不知是何人拾得,难以判断。”遂不准其状,将尚静发落出外。尚静叫屈连天,两眼垂泪而去。

包公因这件事自思:某为民官,自当与民分忧。心中自觉不安,乃具疏文一道,敬诣城隍庙行香,将疏文焚于炉内。祷告出庙回衙,令左右点起灯烛,将几案焚香放在东边,包公向东端坐祷祝,坐以待旦,如此者三夜。是夜三更,忽然狂风大起,移时间风吹一物直到阶下,包公令左右拾起观看,乃是一叶,叶中被虫蛀了一孔。包公看了已知其意,方才吩咐左右各去歇宿。

次日,包公唤张龙、赵虎吩咐道:“你即去府县前后呼唤叶孔名字,若有人应者,即唤他来见我。”张、赵二人领命出衙,遍往市街,叫喊半日,东街有一人应声而出道:“我乃叶孔是也,不知尊兄有何见谕?”张、赵二人道:“包公有唤。”

遂拘其人入衙跪下。包公道:“数日前有新郑县高尚静在城隍庙里失落去白银四两,其银大小有三片,他在我这里告你,我亦知道是你拾的,又不是去偷他的,缘何不把去还他?”叶孔见包公判断通神,说得真了,只得拜服招认道:“小人在庙中焚香,因拾得此银,至今尚未使用。既蒙相公神见,小人不敢隐瞒。”包公审了口词,即令左右押叶孔回家取银。复令再唤高尚静到台,将银看认,果然丝毫不差。包公乃对高尚静道:“你丢了银子,系是叶孔拾得。我今与你追还,你可把三两五钱秤粮完官,更有五钱可分与叶孔以作酬劳之资,自后相见,不许两相芥蒂。”二人拜谢出府。高尚静乃将些散碎银两备办牲物并香烛纸锭,径往城隍庙还愿,深感包公之德。

包公案
安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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