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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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则 废花园

话说四川成都府有一人姓何名达,为人刚直,年四十岁尚未有嗣。忽一日与叔子何隆争论未分的产业。隆亦是个奸刁之徒,不容相让,讼之于官,逮系干证,连年不决,以此兄弟致仇。何达欲思避身之计,来见姑之子施桂芳商议其事。桂芳原是宦族,幼习诗书,聪明才俊,尚未娶妻。那日见表兄来家,邀入舍中坐下,问其来由。达道:“只因讼事一节,连年烦忧,伤财涉众,悔之莫及,思欲为脱身之计,特来与弟商议。”桂芳道:“兄若不言,小弟当要告知,日前有故人韩节使官任东京,时遣人相请,兄何不整理行装同小弟相访一遭,且得游玩京城景致,得以避此是非。”达闻言大喜,即辞桂芳归家,与妻说知,收拾衣资之类,约日与桂芳并家人许一离成都望东京进发。行了二十余日,望见东京城不远。将晚,歇城东山店。

明日清早入城,访问韩节使消息。人答道:“按巡都邑,尚未转衙。”以此桂芳与何达留止城东驿舍中,等待韩节使回来。

清闲无事,每日二人只是饮酒寻芳,闻有景致处,即便观玩。

一日,何达同桂芳游到一个所在,遥见楼阁隐隐,风送钟声。何达道:“前面莫不是佳境,与弟同前访看。”桂芳随步行来,却是一古寺。二人入得寺来,却遇二老僧在佛堂上讲经,见有客至,便起身施礼,请入方丈,分宾主坐定。僧人问:“秀士何来?”桂芳答道:“访故人不遇,特过宝刹观览。”僧令童子奉茶,何、施二人茶罢,又令童子取钥匙开各处各门与何、施二人观景。何、施登罗汉阁观览一番,只见寺前一片树林,幽奇苍郁,古木森森,便问童子:“那一座树林是何处?”

童子答道:“原是刘太守所置花园,太守过后,今已荒废多时,只一园林木而已。”桂芳听罢,对何达说道:“试往游玩一番。”

经游其地,但见园墙崩塌,砌石斜欹,狐踪兔迹,交驰草径。

桂芳叹道:“昔人初置此园,岂期今日如是。”忽然何达说:“适才失落一手帕,内有碎银几两,莫非在佛阁上,弟且少待,我去寻取便来。”言罢竟去。桂芳缓步行入竹林中,等久不来。

忽有二女使从林外而入,见桂芳笑道:“太守请你议事。”桂芳问道:“你太守是谁?”女便道:“君去便知。”桂芳忘却等候,遂随二女使而去。比及何达来寻桂芳,不知所在,四下搜寻,并无消息,日色又晚,何达忖道:“莫非他等我不来,先自回舍去了。”即抽身转驿舍来问。

当下桂芳被那女使引到一所在,但见明楼大屋,朱门绣户,却是一个官府第宅。堂上坐一位仕宦,见桂芳来到,便下阶迎进堂上赐坐,甚加礼敬。桂芳再三谦逊,其官宦道:“足下远来,不必固辞。老夫避居此处十数年矣,人迹不到。君今相遇,事非偶然。我有女年长,尚未许人,欲觅一佳婿不得,今愿以奉君,幸勿见阻。”桂芳正不知如何答应,那仕宦便吩咐使女,备筵席与秀士今夕毕礼,桂芳惶惧辞让。群女引之入室,锦帐秀帷,金碧辉煌,一美人出与相揖,遂偕伉俪。桂芳欢悦得此佳偶,真乃奇遇。自后再不见太守的面,但终日与群妇人拥簇嬉戏而已。

比及何达走回驿舍中,问家人许一:“曾见桂官人回来否?”

许一道:“桂官人与主人一同出城未转。”何达惊疑,只恐在林中被大虫所伤。过了一宵,再往寺中访问,并无知者。何达至晚只得怏怏转回驿舍。停候十数日,并无消息,与家人商议,收拾回家。那往日官司未息,何隆访得达归,问及施桂芳没有下落,即以何达谋死桂芳情由具状告于本司。有司拘根其事,何达无辞相抵,遂被监禁狱中。何隆怀仇欲报,乘此机会,要问何达偿命,衙门上下用了贿赂,急推勘其事。何达受刑不过,只得招成了谋害之事,有司叠成文案,该正大辟,解赴西京决狱。

时值包公为护国张娘娘进香,跑到西京玉妃庙还愿,事毕经过街道,望见前面一道怨气冲天而起,便问公牌:“前面人头簇簇,有何事故?”公牌禀道:“有司官今日在法场上处决罪人。”包公忖道:内中必有冤枉之人。即差公牌报知,罪人且将审实,方许处决。公牌急忙回复,监斩官不敢开刀,遂即带犯人来见包公。包公根勘之,何达悲咽不止,将前事诉了一遍。包公听了口词,又拘其家人问之,家人亦诉并无谋死情由,只不知桂官人下落,难以分解。包公怪疑,令将何达散监狱中,再候根勘。

次日,包公吩咐封了府门,扮作青衣秀士,只与军牌薛霸、何达家人许一,共三人,径来古寺中访问其事。恰值二僧正在方丈闲坐,见三人进来,即便起身迎入坐定。僧人问:“秀士何来?”包公答道:“从四川到此,程途劳倦,特扰宝刹,借宿一宵,明日即行。”僧人道:“恐铺盖不周,寄宿尽可。”于是,包公独行廊下,见一童子出来,便道:“你领我四处游玩一遍,与你铜钱买果子吃。”童子见包公面色异样,笑道:“今年春间,两个秀士来寺中游玩,失落了一个,足下今有几位来?”

包公正待根究此事,听童子所言,遂赔小心问之。童子叙其根由,乃引出山门用手指道:“前面那茂林内,常出妖怪迷人。

那一日秀士入林中游行,不知所在,至今未知下落。”包公记在心中,就于寺内过了一宿。次日,同许一去林中行走,根究其事。但见四下荒寂,寒气侵人,没有一些动静。正疑惑间,忽听林中有笑声,包公冒荆棘而入,只见群女拥着一男子在石上作乐饮酒。包公近前叱呵之,群女皆走没了,只遗下施桂芳坐在林中石上,昏迷不省人事。包公令薛霸、许一扶之而归。

过了数日,桂芳口中吐出恶涎数升,如梦方省,略省人事。包公乃开府衙坐入公案,命薛霸拘何隆一干人到阶下,审勘桂芳失落之由。桂芳遂将前情道知,言讫,呜咽不胜。包公道:“吾若不亲到其地,焉知有此异事。”乃诘何隆道:“你未知人之生死,何妄告达谋杀桂芳?今桂芳尚在,你当何罪?”何达泣诉道:“隆因家业不明,连年结讼未决,致成深仇,特以此事欲置小人于死地。”包公信以为然。刑拷何隆,隆知情屈,遂一一招承。包公叠成文案,将何隆杖一百,发配沧州充军,永不回乡;台下衙门官吏受何隆之贿赂,不明究其冤枉,诬令何达屈招者,俱革职役不恕,施桂芳、何达供明无罪,各放回家。

包公案
安遇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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