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义枢
上一章

三世義第三十二

義曰:三世者,義有去來,名興代謝,若虛忘遣有,便超有欲之體,了知無方,即踐無為之境,此其致也。

釋曰:一、過去者,過之言度,去之言往,謂已往已度也。二、見在者,見之言顯,在之言存,謂顯在於今也。三、未來者,未言未萌,來言將兆也。通言世者,以代謝為義,有為之法,代故以新也。亦名三有,過去曾有,見在今有,未來當有。《洞真經》云:曾有眾生,發心誓願;今有學者,皆入法門;當有應緣,生善家者。通言有者,經今滅已,謂為曾有;即時住相,謂為今有;滅復應生,故言當有。一法論三世者,法若未起為未來,此法始生為見在,此法今滅為過去。又云:初念已滅為過去,後念未起為未來,中念已生為見在。皆是有為無常,變化遷滅也。通論終是生、住、滅之三時,遷動成三世也。

道教义枢
孟安排
青溪道士孟安排集
第一卷
道德義第一法身義第二三寶義第三位業義第四
第二卷
三洞義第五七部義第六十二部義第七
第三卷
兩半義第八道意義第九十善義第十因果義第十一
第四卷
五廕義第十二六情義第十三三業義第十四十惡義第十五
第五卷
三一義第十六二觀義十七三乘義第十八(原缺)
第六卷
六通義第十九(缺)四達義第二十(缺)六度義第二十一(缺)四等義第二十二(缺)
第七卷
三界義第二十三五道義二十四混元義第二十五
第八卷
理教義第二十六境智義第二十七自然義第二十八道性義第二十九
第九卷
福田義第三十淨土義第三十一三世義第三十二五濁義第三十三
第十卷
動寂義第三十四感應義第三十五有無義第三十六假實義第三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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