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义枢
上一章

動寂義第三十四

義曰:動寂者,道應萬方,神凝一理,名生於本跡,事出乎假真,爰開動寂之談,方申體用之義,此其致也。

釋曰:動以應動為義,故無所不動;寂以本寂為義,故無所不寂。無所不寂,寂復寂動;無所不動,動復動寂。由此而言,義通四句。一、動寂句者,即含兩義:一者由跡顯本,本之言寂,即是動寂。二者攝跡歸本,亦名動寂。經云:今當反神,還乎無為湛寂,常恒不動之處。二、寂動句者,亦含二義:一者由本乘跡之言,動即是寂動。二者從本起跡,亦名寂動。三、動動句者,即是動而又動,從跡起跡,分身化身,即是其義。四、寂寂句者,即是寂而又寂,非跡本寂,寂至無宗。又動寂體用者,舊云四絕忘理,眾生迷之,故入生死,聖人體之,故與冥一。所冥之理既寂,能冥之智亦寂也。但初發道意,誓度眾生,不負宿心,所以化行。行之為用,要在形聲,故應入生死,形極物聲。本無形聲,所以為寂;跡有形聲,所以為動。至論尚自無動無寂,豈得有形有聲?既以無動無寂而分動寂,亦以無體無用而開體用。故以不寂之寂為體,不動之動為用。若言體用並為用,非體非用,始為體者,亦動寂並為動,非動非寂,始為寂耳。徐法師云:動之與寂,具有六義:一寂然不動,二動而不寂,三即寂即動,四即動即寂,五寂而能動,六動而能寂。理妙難求,請為之諭。寂而不動,若嵩山盤峙,不改於地,北辰敻極,自處乎天。動而不寂,天行西轉,健而不息,水流東趨,逝而莫止。即寂即動者,若臨水看月,光逐波搖,騖迴觀嶽,山從眼轉。即動即寂者,若乾行不息,畢昴常如其度,後流未已,淮海無逭其源。寂而能動者,如懸石比竹,直置寂然,吹擊成音,乃為生動。動而能寂者,如吹息韻停,樂止音謝也。今謂若虛壞假設,其義可安,若執滯定言,未為通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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