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演义
上一章

稷神

《孝经》说:“稷者,五谷之长。五谷众多,不可遍祭,故立稷而祭之。”

谨按《春秋左氏传》:“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疏果,故立以为稷正也。周弃亦以为稷,自商以来祀之。”礼缘生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则祭稷谷,不得以稷米祭。稷反自食也。而邾文公用缯子于次睢之社,司马子鱼谏曰:“古者六畜不相为用,祭以为人也,民人,神之主也,用人,其谁享之?”《诗》云:“吉日庚午,既伯既祷。”岂复杀马以祭马乎?《孝经》之说於斯悖矣。未之神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於西南,水胜火为金相也。

风俗演义
应劭
卷一
皇霸三皇五帝三王五伯六国
卷二
正失乐正后夔一足丁氏穿井得一人封泰山禅梁父孝文帝淮南王安神仙王阳能铸黄金宋均令虎渡江
卷三
愆礼大将军掾敦煌宣度为师大常张文明制杖
卷四
过誉
卷五
十反
卷六
声音?空侯鹿
卷七
穷通
卷八
祀典先农社神稷神灵星灶神风伯雨师桃梗、苇茭、画虎苇茭雄鸡□娄司命
卷九
怪神九江逡遒有唐居山鲍君神李君神石贤士神世间多有狗作变怪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
卷十
山泽五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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