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
上一章

深衣

古者深衣,盖有制度,以应规、矩、绳、权、衡。短毋见肤,长毋被土。续衽钩边,要缝半下。袼之高下,可以运肘;袂之长短,反诎之及肘。带下毋厌髀,上毋厌胁,当无骨者。

制十有二幅,以应十有二月,袂圜以应规,曲袷如矩以应方,负绳及踝以应直,下齐如权、衡以应平。故规者,行举手以为容,负绳、抱方者,以直其政,方其义也。故易曰:“坤,六二之动,直以方也。”下齐如权、衡者,以安志而平心也。五法已施,故圣人服之。故规、矩取其无私,绳取其直,权、衡取其平,故先王贵之。故可以为文,可以为武,可以摈、相,可以治军旅。完且弗费,善衣之次也。

具父母、大父母,衣纯以缋。具父母,衣纯以青。如孤子,衣纯以素。纯袂、缘、纯边,广各寸半。

礼记
佚名
曲礼上曲礼下檀弓上檀弓下王制月令曾子问文王丗子礼运礼器郊特牲内则玉藻明堂位丧服小记大传少仪学记乐记杂记上杂记下丧大记祭法祭义祭统经解哀公问仲尼燕居孔子闲居坊记中庸表记缁衣奔丧问丧服问间传三年问深衣投壶儒行大学冠义昬义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丧服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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