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柩
上一章

小针解第三 法人

所谓易陈者,易言也。难入者,难着于人也。粗守形者,守刺法也。上守神者,守人之血气有余不足可补泻也。神客者,正邪共会也。神者,正气也,客者邪气也。在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未睹其疾者,先知邪正何经之疾也。恶知其原者,先知何经之病所取之处也。

刺之微在数迟者,徐疾之意也。粗守关者,守四支而不知血气正邪之往来也。上守机者,知守气也。机之动不离其空中者,知气之虚实,用针之徐疾也。空中之机,清静以微者,针以得气,密意守气勿失也。其来不可逢者,气盛不可补也。其往不可追者,气虚不可泻也。不可挂以发者,言气易失也。扣之不发者,言不知补泻之意也。血气已尽而气不下也。

知其往来者,知气之逆顺盛虚也。要与之期者,知气之可取之时也。粗之闇者,冥冥不知气之微密也。妙哉!工独有之者,尽知针意也。往者为逆者,言气之虚而小,小者逆也。来者为顺者,言形气之平,平者顺也。明知逆顺正行无问者,言知所取之处也。迎而夺之者,泻也;追而济之者,补也。

所谓虚则实之者,气口虚而当补之也。满则泄之者,气口盛而当泻之也。宛陈则除之者,去血脉也。邪胜则虚之者,言诸经有盛者,皆泻其邪也。徐而疾则实者,言徐内而疾出也。疾而徐则虚者,言疾内而徐出也。言实与虚若有若无者,言实者有气,虚者无气也。察后与先若亡若存者,言气之虚实,补泻之先后也,察其气之已下与常存也。为虚为实,若得若失者,言补者佖然若有得也,泻则恍然若有失也。

夫气之在脉也,邪气在上者,言邪气之中人也高,故邪气在上也。浊气在中者,言水谷皆入于胃,其精气上注于肺,浊溜于肠胃,言寒温不适,饮食不节,而病生于肠胃,故命曰浊气在中也。清气在下者,言清湿地气之中人也,必从足始,故曰清气在下也。针陷脉,则邪气出者取之上,针中脉则浊气出者,取之阳明合也。针太深则邪气反沉者,言浅浮之病,不欲深刺也。深则邪气从之入,故曰反沉也。皮肉筋脉各有所处者,言经络各有所主也。取五脉者死,言病在中气不足,但用针尽大泻其诸阴之脉也。取三阳之脉者,唯言尽泻三阳之气,令病人恇然不复也。夺阴者死,言取尺之五里五往者也。夺阳者狂,正言也。

睹其色,察其目,知其散复,一其形,听其动静者,言上工知相五色于目。有知调尺寸小大缓急滑涩以言所病也。知其邪正者,知论虚邪与正邪之风也。右主推之,左持而御之者,言持针而出入也。气至而去之者,言补泻气调而去之也。调气在于终始一者,持心也。节之交三百六十五会者,络脉之渗灌诸节者也。

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内者,脉口气内绝不至,反取其外之病处,与阳经之合,有留针以致阳气,阳气至则内重竭,重竭则死矣。其死也,无气以动,故静。所谓五脏之气,已绝于外者,脉口气外绝不至,反取其四末之输,有留针以致其阴气,阴气至则阳气反入,入则逆,逆则死矣。其死也,阴气有余,故躁。

所以察其目者,五脏使五色循明。循明则声章。声章者,则言声与平生异也。

黄帝内经:灵柩
古代医者
黄帝灵枢经叙
卷之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法本输第二 法地小针解第三 法人邪气藏府病形第四 法时
卷之二
根结第五 法音寿夭刚柔第六 法律官针第七 法星本神第八 法民终始第九 法野
卷之三
经脉第十经别第十一经水第十二
卷之四
经筋第十三骨度第十四五十营第十五营气第十六脉度第十七营卫生会第十八四时气第十九
卷之五
五邪第二十寒热病第二十一癞狂病第二十二热病第二十三厥病第二十四病本第二十五杂病第二十六周痹第二十七口问第二十八
卷之六
师传第二十九决气第三十肠胃第三十一平人绝谷第三十二海论第三十三五乱第三十四胀论第三十五五癃津液别第三十六五阅五使第三十七逆顺肥瘦第三十八血络论第三十九阴阳清浊第四十
卷之七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病传第四十二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外揣第四十五五变第四十六本藏第四十七
卷之八
禁服第四十八五色第四十九论勇第五十背腧第五十一卫气第五十二论痛第五十三天年第五十四逆顺第五十五五味第五十六
卷之九
水胀第五十七贼风第五十八卫气失常第五十九玉版第六十五禁第六十一动输第六十二五味论第六十三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卷之十
五音五味第六十五百病始生第六十六行针第六十七上膈第六十八忧恚无言第六十九寒热第七十邪客第七十一通天第七十二
卷之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论疾诊尺第七十四刺节真邪第七十五卫气行第七十六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卷之十二
九针论第七十八岁露论第七十九大惑论第八十痈疽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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