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灵柩
上一章

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黄帝曰:余闻阴阳之人何如?伯高曰: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故五五二十五人之政,而阴阳之人不与焉。其态又不合于众者五,余已知之矣。愿闻二十五人之形,血气之所生,别而以候,从外知内,何如?岐伯曰:「悉乎哉问也,此先师之秘也,虽伯高犹不能明之也。黄帝避席遵循而却曰:余闻之得其人弗教,是谓重失,得而泄之,天将厌之,余愿得而明之,金柜藏之,不敢扬之。岐伯曰:先立五形金木水火土,别其五色,异其五形之人,而二十五人具矣。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慎之慎之,臣请言之。

木形之人,比于上角似于苍帝,其为人苍色,小头,长面大肩背直身小,手足好。有才,劳心少力多忧,劳于事,能春夏不能秋冬感而病生。足厥阴,佗佗然,大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钛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上推推然。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枯枯然。

火形之人,比于上征,似于赤帝。其为人赤色广_脱面小头,好肩背,髀腹小手足,行安地疾心,行摇肩背肉满。有气轻财少信多虑,见事明好颜,急心不寿暴死。能春夏不能秋冬,秋冬感而病生,手少阴核核然。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下支支颐颐然。

形于之人,比于上宫,似于上古黄帝,其为人黄色圆面、大头、美肩背、大腹、美股胫、小手足、多肉、上下相称行安地,举足浮。安心,好利人不喜权势,善附人也。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太阴,敦敦然。大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上婉婉然。加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坎坎然。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上,枢枢然。左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兀兀然。

金形之人比于上商,似于白帝,其为人方面白色、小头、小肩背小腹、小手足如骨发踵外,骨轻。身清廉,急心静悍,善为吏,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手太阴敦敦然,釱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上,廉廉然。右商之人,比于左手阳明,阳明之下脱脱然。左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上监监然。少商之人,比于右手阳明,阳明之下,严严然。

水形之人,比于上羽,似于黑帝,其为人,黑色面不平,大头廉颐,小肩大腹动手足,发行摇身下尻长,背延延然。不敬畏善欺绍人,戮死。能秋冬不能春夏,春夏感而病生。足少阴汗汗然。大羽之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上,颊颊然。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是故五形之人二十五变者,众之所以相欺者是也。

黄帝曰:得其形,不得其色何如?岐伯曰:形胜色,色胜形者,至其胜时年加,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形色相得者,富贵大乐。黄帝曰:其形色相当胜之时,年加可知乎?岐伯曰:凡年忌下上之人,大忌常加七岁,十六岁、二十五岁、三十四岁、四十三岁、五十二岁、六十一岁皆人之大忌,不可不自安也,感则病行,失则忧矣,当此之时,无为奸事,是谓年忌。

黄帝曰:夫子之言脉之上下,血气之候似知形气,奈何?岐伯曰:足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髯美长,血少气多则髯短,故气少血多则髯少,血气皆少则无髯。两吻多画,足阳明之下血气盛则下毛美长至胸,血多气少则下毛美短至脐,行则善高举足,足趾少肉足善寒,血少气多则肉而善瘃,血气皆少则无毛有则稀、枯悴,善痿厥,足痹。

足少阳之上,气血盛则通髯美长,血多气少则通髯美短,血少气多则少髯,血气皆少则无须,感于寒湿则善痹。骨痛爪枯也。足少阳之下,血气盛则胫毛美长,外踝肥;血多气少则胫毛美短,外踝皮坚而厚,血少气多则胻毛少,外踝皮薄而软,血气皆少则无毛,外踝瘦无肉。

足太阳之上,血气盛则美眉,眉有毫毛血多气少则恶眉,面多少理,血少气多则面多肉,血气和则美色,足太阳之下,血气盛则肉满,踵坚,气少血多则瘦,跟空,血气皆少则善转筋,踵下痛。

手阳明之上,血气盛则髭美。血少气多则髭恶,血气皆少则无髭。手阳明之下血气盛则腋下毛美,手鱼肉以温,气血皆少则手瘦以寒。

手少阴之上,血气盛则眉美以长,耳色美,血气皆少则耳焦恶色。手少阳之下,血气盛则手卷多肉以温,血气皆少则寒以瘦,气少血多则瘦以多脉。

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

黄帝曰:二十五人者,刺之有约乎?岐伯曰:美眉者,足太阳之脉,气血多,恶眉者,血气少,其肥而泽者,血气有余,肥而不泽者,气有余,血不足,瘦而无泽者,气血俱不足,审察其形气有余不足而调之,可以知逆顺矣。

黄帝曰:刺其诸阴阳奈何?岐伯曰:按其寸口人迎,以调阴阳,切循其经络之凝涩,结而不通者,此于身皆为痛痹,甚则不行,故凝涩,凝涩者,致气以温之血和乃止。其结络者,脉结血不和,决之乃行,故曰:气有余于上者,导而下之,气不足于上者,推而休之,其稽留不至者,因而迎之,必明于经隧,乃能持之,寒与热争者,导而行之,其宛陈血不结者,则而予之,必先明知二十五人则血气之所在,左右上下,刺约毕也。

黄帝内经:灵柩
古代医者
黄帝灵枢经叙
卷之一
九针十二原第一 法本输第二 法地小针解第三 法人邪气藏府病形第四 法时
卷之二
根结第五 法音寿夭刚柔第六 法律官针第七 法星本神第八 法民终始第九 法野
卷之三
经脉第十经别第十一经水第十二
卷之四
经筋第十三骨度第十四五十营第十五营气第十六脉度第十七营卫生会第十八四时气第十九
卷之五
五邪第二十寒热病第二十一癞狂病第二十二热病第二十三厥病第二十四病本第二十五杂病第二十六周痹第二十七口问第二十八
卷之六
师传第二十九决气第三十肠胃第三十一平人绝谷第三十二海论第三十三五乱第三十四胀论第三十五五癃津液别第三十六五阅五使第三十七逆顺肥瘦第三十八血络论第三十九阴阳清浊第四十
卷之七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病传第四十二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外揣第四十五五变第四十六本藏第四十七
卷之八
禁服第四十八五色第四十九论勇第五十背腧第五十一卫气第五十二论痛第五十三天年第五十四逆顺第五十五五味第五十六
卷之九
水胀第五十七贼风第五十八卫气失常第五十九玉版第六十五禁第六十一动输第六十二五味论第六十三阴阳二十五人第六十四
卷之十
五音五味第六十五百病始生第六十六行针第六十七上膈第六十八忧恚无言第六十九寒热第七十邪客第七十一通天第七十二
卷之十一
官能第七十三论疾诊尺第七十四刺节真邪第七十五卫气行第七十六九宫八风第七十七
卷之十二
九针论第七十八岁露论第七十九大惑论第八十痈疽第八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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