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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诗正义

作者:孔颖达

毛诗是西汉时期鲁国人毛亨学派的《诗经》。汉代《诗经》学分为四家,为《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四家。后仅《毛诗》独传于世,今本十三经中之《诗经》即为《毛诗》。

诗经

《诗经》是目前通用的称呼,在先秦古书中,仅称之《诗》或《诗三百》,据传由于孔子曾删定三千篇《诗经》成三百篇,所以称之《诗三百》(《史记·孔子世家》),成了儒家的经典之一。秦始皇焚书坑儒,民间古籍遭劫,《诗经》至汉朝复兴。汉朝将《诗经》列于学官,多以《鲁诗》、《毛诗》等称呼之,到了宋、元之后,《诗经》这一名称才确定下来,沿用至今。鲁人申培《鲁诗》亡于西晋,齐人辕固《齐诗》亡于曹魏,燕人韩婴《韩诗》亡于宋。

毛诗正义

《毛诗》研究著作,简称《孔疏》,40卷。唐贞观十六年 (642)孔颖达(574~648)等奉唐太宗诏命所作《五经正义》之一,为当时由政府颁布的官书。

孔颖达,字仲达,冀州衡水(今属河北)人。历任国子博士、司业、祭酒等职。其时撰《五经正义》,孔颖达以年辈在先,名位独重,受命主持其事,诸儒分治一经,《毛诗正义》出于王德韶、齐威等人之手,而孔颖达总其成。《毛诗正义》是对于《毛传》及《郑笺》的疏解,“传”“笺”被称为“注”,“正义”被称为“疏”,合称《毛诗注疏》。《四库全书总目》说:“其书以刘焯《毛诗义疏》、刘炫《毛诗述义》为稿本,故能融贯群言,包罗古义,终唐之世,人无异词。”说明此书内容取材之广和在唐代影响之大。其中包括了汉魏时期学者对《诗经》的各种解释,汇集了两晋南北朝学者研究《诗经》的成果,有的地方并能提出一些新的看法,如对于《史记·孔子世家》所载孔子删《诗》之说表示怀疑等,但其书遵循“疏不破注”的原则,未能越出《毛传》、《郑笺》的范围,对二者的分歧也不敢加以判断,因而不可避免地承袭了《毛传》、《郑笺》的某些错误;在疏解方面此书颇多烦言赘语,这是唐人义疏的共同缺点。

《毛诗正义》通行的有《十三经注疏》本,以阮元所刻为佳,书后附阮元的《毛诗校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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