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
上一章

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

○禘祫

宗庙之礼。每岁以四孟月及季冬,凡五享,朔、望则上食、荐新。三年一祫,以孟冬;五年一禘,以孟夏,唯亲郊、封祀。又有朝享、告谢及新主祔谒,皆大祀也。二荐,则行一献礼。其祔祭,春祀司命及户,夏祀灶,季夏祀中霤,秋祀门及厉,冬祀行,惟腊享、禘祫则遍祀焉。

禘祫之礼。真宗咸平二年八月,太常礼院言:“今年冬祭画日,以十月六日荐享太庙。按《礼》,三年一祫,以孟冬。又《疑义》云:三年丧毕,遭禘则禘,遭袷则袷。宜改孟冬荐享为祫享。”仁宗天圣元年,礼官言:“真宗神主祔庙,已行吉祭,三年之制,又从易月之文,自天禧二年四月禘享,至今已及五年,合行禘礼。”遂以孟夏荐享为禘享。八年九月,太常礼院言:“自天圣六年夏行禘享之礼,至此年十月,请以孟冬荐享为祫享。”诏恭依。

嘉祐四年十月,仁宗亲诣太庙行祫享礼,以宰臣富弼为祫享大礼使,韩琦为礼仪使,枢密使宋庠为仪仗使,参知政事曾公亮为桥道顿递使,枢密副使程戡为卤簿使。同判宗正寺赵良规请正太祖东向位,礼官不敢决。观文殿学士王举正等议曰:“大祫之礼所以合昭穆,辨尊卑,必以受命之祖居东向之位。本朝以太祖为受命之君,然僖祖以降,四庙在上,故每遇大袷,止列昭穆而虚东向。魏、晋以来,亦用此礼。今亲享之盛,宜如旧便。”

礼官张洞、韩维言:“国朝每遇禘祫,奉别庙四后之主合食太庙。唐《郊祀志》载禘祫祝文,自献祖至肃宗所配皆一后,惟睿宗二后,盖昭成,明皇母也。《续曲台礼》有别庙皇后合食之文,盖未有本室,遇祫享即祔祖姑下。所以大顺中,三太后配列禘祭,议者议其非礼。臣谓每室既有定配,则余后不当参列,义当革正。”

学士孙抃等议:“《春秋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于太祖。‘是以国朝事宗庙百有余年,至祫之日,别庙后主皆升合食,非无典据。大中祥符中已曾定议,礼官著酌中之论,先帝有’恭依‘之诏。他年有司摄事,四后皆预。今甫欲亲祫而四后见黜,不亦疑于以礼之烦故邪?宗庙之礼,至尊至重,苟未能尽祖宗之意,则莫若守旧礼。臣等愚以谓如故便。“

学士欧阳修等曰:“古者宗庙之制,皆一帝一后。后世有以子贵者,始著并祔之文,其不当祔者,则有别庙之祭。本朝禘祫,乃以别庙之后列于配后之下,非惟于古无文,于今又四不可。淑德,太宗之元配,列于元德之下;章怀,真宗之元配,列于章懿之下,一也。升祔之后,统以帝乐;别庙之后,则以本室乐章自随,二也。升祔之后,同牢而祭,牲器祝册亦统于帝;别庙诸后,乃从专享,三也。升祔之后,联席而坐;别庙之后,位乃相绝,四也。章献、章懿在奉慈庙,每遇禘祫,本庙致享,最为得礼。若四后各祭于庙,则其尊自申,是于礼无失。以为行之已久,重于改作,则是失礼之举,无复是正也。请从礼官。”

诏:“四后祫享依旧,须大礼毕,别加讨论。”仍诏:“祫享前一日,皇帝诣景灵宫,如南郊礼,卫士毋得迎驾呼万岁。”有司言:“诸司奉礼,摄廪牺令省牲,依《通礼》改正祀仪。散斋四日于别殿,致斋二日于大庆殿,一日于太庙。尚舍直殿下,设小次,御坐不设黄道褥位。七室各用一太牢,每坐簠簋二,?铏三,笾豆为后,无黼扆、席几。出三阁瑞石、篆书玉玺印、青玉环、金山陈于庭。别庙四后合食,牲乐奠拜无异仪。故事,七祀、功臣无牲,止于庙牲肉分割,知庙卿行事。请依《续曲台礼》,共料一羊,而献官三员,功臣单席,如大中祥符加褥。”

十月二日,命枢密副使张昪望告昊天上帝、皇地祇.帝斋大庆殿。十一日,服通天冠、绛纱袍,执圭、乘舆,至大庆殿门外降舆,乘大辇,至天兴殿,荐享毕,斋于太庙。明日,帝常服至大次,改衮冕,行礼毕,质明,乘大辇还宫,更服靴袍,御紫宸殿,宰臣、百官贺,升宣德门肆赦。二十一日,诣诸观寺行恭谢礼。二十六日,御集英殿为饮福宴。

治平元年,有司“准画日,孟冬荐享改为祫祭。按《春秋》,闵公丧未除而行吉禘,《三传》讥之。真宗以咸平二年六月丧除,至十月乃祫祭。天圣元年在谅阴,有司误通天禧旧禘之数,在再期内按行禘祭。以理推之,是二年冬应祫,而误禘于元年夏,故四十九年间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于始,则岁月相乘,不得而正。今在大祥内,礼未应袷,明年未禫,亦未应禘,至六月即吉,二月合行祫祭,乞依旧时享,庶合典礼。”

二年二月,翰林学士王珪等上议曰:“同知太常礼院吕夏卿状:古者新君践阼之三年,先君之丧二十七月为禫祭,然后新主祔庙,特行禘祭,谓之始禘.是冬十月行袷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为禘祫。丧除必有禘祫者,为再大祭之本也。今当袷祭,缘陛下未终三年之制,纳有司之说,十月依旧时享。然享庙、袷祭,其礼不同。故事,郊享之年遇祫未尝权罢,唯罢腊祭。是则孟享与享庙尝并行于季冬矣。其禘祫年数,乞一依太常礼院请,今年十月行祫祭,明年四月行禘祭。仍如夏卿议。”权罢今年腊享。

熙宁八年,有司言:“已尊僖祖为太庙始祖,孟夏禘祭,当正东向之位。”又言:“太庙禘祭神位,已尊始祖居东向之位,自顺祖而下,昭、穆各以南北为序。自今禘祫,著为定礼。”

元丰四年,详定郊庙礼文所言:“禘祫之义,存于《周礼》、《春秋》,而不著其名。行礼之年,经皆无文,唯《公羊传》曰:”五年而再盛祭。‘《礼纬》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而又分为二说:郑氏则曰:”前三后二‘,谓禘后四十二月而祫,祫后十八月而禘.徐邈则曰:“前二后三’,谓二祭相去各三十月。以二说考之,惟郑氏曰:”鲁礼,三年丧毕,祫于太庙,明年禘于群庙,自后五年而再盛祭,一祫一禘.‘实为有据。本朝庆历初用徐邈说,每三十月一祭。熙宁八年,既禘而祫,此有司之失也。请今十八月而禘,禘四十二月而祫,庶几举礼不烦,事神不渎。“太常礼院言:”本朝自庆历以来,皆三十月而一祭。至熙宁五年后,始不通计,遂至八年禘祫并在一岁。昨元丰三年四月已行禘礼,今年若依旧例,十月行祫享,即比年频袷,复踵前失。请依庆历以来之制,通计年数,皆三十月而祭。“诏如见行典礼。

详定所又言:“古者稞献、馈食,禴祠、烝、尝,并为先王之享,未尝废一时之祭。故孔氏《正义》以为:”天子夏为大祭之禘,不废时祭之礿;秋为大祭之祫,不废时祭之尝。‘则王礼三年一袷与禘享,更为时祭。本朝沿袭故常,久未厘正,请每禘祫之月虽已大祭,仍行时享,以严天子备礼,所以丕崇祖宗之义。其郊礼、亲祠准此。“

又言:“《礼》:不王不禘.虞、夏、商、周四代所禘,皆以帝有天下,其世系所出者明,故追祭所及者远也。太祖受命,祭四亲庙,推僖祖而上所自出者,谱失其传,有司因仍旧说,禘祫皆合群庙之主,缀食于始祖,失礼莫甚。今国家世系与四代不同,既求其祖之所自出而不得,则禘礼当阙,必推见祖系乃可以行。”神宗谓辅臣曰:“禘者,本以审禘祖之所自出,故礼,不王不禘.秦、汉以后,谱牒不明,莫知其祖之所自出,由禘礼可废也。”

已而详定所言:“古者天子祭宗庙,有堂事焉,有室事焉。按《礼》,祝延尸入奥,灌后乃出延牲,延尸主出于室,坐于堂上,始祖南面,昭在东,穆在西,乃行朝践之礼,是堂事也。设馔于堂,复延主入室,始祖东面,昭南穆北,徙常上之馔于室中,乃行馈食之礼,是室事也。请每行大袷,堂上设南面之位,室中设东面之位。”礼部言:“合食之礼,始祖东面、昭南穆北者,本室中之位也。今设位户外,祖宗昭、穆别为幄次,殆非合食之义。请自今祫享,即前楹通设帐幕,以应室中之位。”

大观四年,议礼局请:“每大祫,堂上设南面之位,室中设东南之位,始祖南面则昭穆东西相向,始祖东面则昭穆南北相向,以应古义。”又请:“陈瑞物及代国之宝与贡物可出而陈者,并令有司依嘉祐、元丰诏旨,凡亲祠太庙准此。”从之。

南渡之后,有祫而无禘.高宗建炎二年,祫享于洪州。绍兴二年,祫享于温州。时仪文草创,奉迁祖宗及祧庙神主、别庙神主,各设幄合食于太庙。始祖东向,昭、穆以次南北相向。

五年,吏部员外郎董{分廾}言:“臣闻戎、祀,国之大事,而宗庙之祭,又祀之大者也。大祀,禘祫为重,祫大禘小,则袷为莫大焉。今戎事方殷,祭祀之礼未暇遍举,然事有违经戾古,上不当天地神祇之意,下未合亿兆黎庶之心,特出于一时大臣好胜之臆说,而行之六十年未有知其非者。顾虽治兵御戎之际,正厥违误,宜不可缓。仰惟太祖受天明命,混一区宇,即其功德所起,宜祇享以正东向之尊。逮至仁宗,亲行祫享,尝议太祖东向,用昭正统之绪。当时在廷之臣,佥谓自古必以受命之祖乃居东向之位,本朝太祖乃受命之君,若论七庙之次,有僖祖以降四庙在上,当时大祫,止列昭穆而虚东向,盖终不敢以非受命之祖而居之也。暨熙宁之初,僖祖以世次当祧,礼官韩维等据经有请,适王安石用事,奋其臆说,乃俾章衡建议,尊僖祖为始祖,肇居东向。冯京奏谓士大夫以太祖不得东向为恨,安石肆言以折之。已而又欲罢太祖郊配,神宗以太祖开基受命,不许,安石终不以为然。元祐之初,翼祖既祧,正合典礼。至于崇宁,宣祖当祧,适蔡京用事,一遵安石之术,乃建言请立九庙,自我作古,其已祧翼祖、宣祖并即依旧。循沿至今,太祖尚居第四室,遇大祫处昭穆之列。今若正太祖东向之尊,委合《礼经》。”

太常寺丞王普又言:“{分廾}所奏深得礼意,而其言尚有未尽。臣窃以古者庙制异宫,则太祖居中,而群庙列其左右;后世庙制同堂,则太祖居右,而诸室皆列其左。古者祫享,朝践于堂,则太祖南向,而昭穆位于东西;馈食于室,则太祖东向,而昭穆位于南北。后世祫享一于堂上,而用室中之位,故唯以东向为太祖之尊焉。若夫群庙迭毁,而太祖不迁,则其礼尚矣。臣故知太祖即庙之始祖,是为庙号,非谥号也。惟我太宗嗣服之初,太祖庙号已定,虽更累朝,世次犹近,每于祫享,必虚东向之位,以其非太祖必不可居也。迨至熙宁,又尊僖祖为庙之始祖,百世不迁,祫享东向,而太祖常居穆位,则名实舛矣。傥以熙宁之礼为是,僖祖当称太祖,而太祖当改庙号。然则太祖之名不正,前日之失大矣。今宜奉太祖神主居第一室,永为庙之始祖。每岁五享、告朔、荐新,止于七庙。三年一祫,则太祖正东向之位。太宗、仁宗、神宗南向为昭,真宗、英宗、哲宗北向为穆。五年一禘,则迎宣祖神主享于太庙,而以太祖配焉。如是,则宗庙之事尽合《礼经》,无复前日之失矣。”上曰:“太祖皇帝开基创业,始受天命,祫享宜居东向之位。”宰相赵鼎等奏曰:“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载在《礼经》,无可疑者。”

绍熙五年九月,太常少卿曾三复亦言:请祧宣祖,就正太祖东向之位,其言甚切。既而吏部尚书郑侨等亦乞因大行祔庙之际,定宗庙万世之礼,慰太祖在天之灵,破熙宁不经之论。今太祖为始祖,则太宗为昭,真宗为穆,自是而下以至孝宗,四昭四穆与太祖之庙而九。上参古礼,而不废崇宁九庙之制,于义为允。又言:“治平四年,僖祖祧迁,藏在西夹室。至熙宁五年,王安石以私意使章衡等议,乃复祔僖祖以为始祖,又将推以配天,欲罢太祖郊配。韩维、司马光等力争,而安石主其说愈坚。孙固虑其罢太祖配天,建议以僖祖权居东向之位。既曰权居,则当厘正明矣。”诏从之。

闰十月,权礼部侍郎许及之言:“僖、顺、翼、宣四祖,为太祖之祖考,所迁之主,恐不得藏于子孙之庙。今顺、翼二祖藏于西夹室,实居太庙太祖之右。遇祫享,则于夹室之前,设位以昭穆焉。”于是诏有司集议,吏部尚书兼侍读郑侨等言:“僖祖当用唐兴圣之制,立为别庙,顺祖、翼祖、宣祖之主皆祔藏焉。如此,则僖祖自居别庙之尊,三祖不祔子孙之庙。自汉、魏以来,太祖而上,毁庙之主皆不合食,今遇祫,则即庙而享,于礼尤称。”诸儒如楼钥、陈傅良皆以为可,诏从之。

时朱熹在讲筵,独入议状,条其不可者四,大略云:“准尚书吏部牒,集议四祖祧主宜有所归。今详群议虽多,而皆有可疑。若曰藏之夹室,则是以祖宗之主下藏于子孙之夹室。至于祫祭,设幄于夹室之前,则亦不得谓之祫。欲别立一庙,则丧事即远,有毁无立。欲藏之天兴殿,则宗庙、原庙不可相杂。议者皆知其不安,特以其心欲尊奉太祖三年一袷时暂东向之故,其实无益于太祖之尊,而徒使僖祖、太祖两朝威灵,相与校强弱于冥冥之中。今但以太祖当日追尊帝号之令而默推之,则知今日太祖在天之灵,必有所不忍而不敢当矣。又况僖祖祧主迁于治平,不过数年,神宗复奉以为始祖,已为得礼之正而合于人心,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者’。”又言:“当以僖祖为始祖,如周之后稷,太祖如周之文王,太宗如周之武王,与仁宗之庙,皆万世不祧;昭穆而次,以至高宗之庙亦万世不祧。”又言:“元祐大儒程颐以为王安石言‘僖祖不当祧’,复立庙为得礼。窃详颐之议论与安石不同,至论此事则深服之,足以见义理人心之所同,固有不约而合者。特以司马光、韩维之徒皆是大贤,人所敬信,其议偶不出此,而安石乃以变乱穿凿得罪于公议,故欲坚守二贤之说,并安石所当取者而尽废之。今以程颐之说考之,则是非可判矣。”

议既上,召对,令细陈其说。熹先以所论画为图本,贴说详尽,至是出以奏陈久之。上再三称善,且曰:“僖祖自不当祧,高宗即位时不曾祧,寿皇即位,太上即位,亦不曾祧,今日岂可容易?可于榻前撰数语,径自批出。”熹方惩内批之弊,因乞降出札子,再令臣僚集议,上亦然之。熹既退,即进拟诏意,以上意谕庙堂,则闻已毁四祖庙而迁之矣。

时宰臣赵汝愚既以安石之论为非,异议者惧其轧己,藉以求胜,事竟不行。熹时以得罪,遗汝愚书曰:“相公以宗子入辅王室,而无故轻纳妄议,拆祖宗之庙以快其私,欲望神灵降歆,垂休锡羡,以永国祚于无穷,其可得乎?”时太庙殿已为十二室,故孝宗升祔,而东室尚虚。熹以为非所以祝延寿康之意,深不然之,因自劾不堪言语侍从之选,乞追夺待制,不许。及光宗祔庙,遂复为九世十二室。盖自昌陵祔庙,逾二百年而后正太祖之位。庆元二年四月,礼部太常寺言:“已于太庙之西,别建僖祖庙,及告迁僖、顺、翼、宣帝后神主诣僖祖庙奉安。所有今年孟冬祫享,先诣四祖庙室行礼,次诣太庙,逐幄次行礼。”

理宗绍定四年九月丙戌,京师大火,延及太庙。太常少卿度正言:“伏见近世大儒侍讲朱熹详考古礼,尚论宗庙之制,画而为图,其说甚备。然其为制,务效于古而颇更本朝之制,故学士大夫皆有异论,遂不能行。今天降灾异,火发民家,延及宗庙,举而行之,莫此时为宜。臣于向来备闻其说,今备员礼寺,适当此变,若遂隐默,则为有负,谨为二说以献。其一,纯用朱熹之说,谓本朝庙制未合于古,因画为图,谓僖祖如周后稷,当为本朝始祖。夫尊僖祖以为始祖,是乃顺太祖皇帝之孝心也。始祖之庙居于中,左昭右穆各为一庙,门皆南向,位皆东向。祧庙之主藏于始祖之庙夹室,昭常为昭,穆常为穆,自不相乱。三年合食,则并出祧庙之主,合享于始祖之庙。始祖东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昭穆既分,尊卑以定。其说合于古而宜于今,尽美尽善。举而行之,祖宗在天之灵必歆享于此,而垂祐于无穷也。其一说,则因本朝之制,而参以朱熹之说。盖本朝庙制,神宗尝命礼官陆佃讨论,欲复古制,未及施行。渡江以来,稽古礼文之事,多所未暇。今欲骤行更革,恐未足以成其事,而徒为纷纷。或且仍遵本朝之制,自西徂东,并为一列。惟于每室之后,量展一间,以藏祧庙之主。每室之前,量展二间,遇三年袷享,则以帷幄幕之,通为一室,尽出诸庙主及祧庙主并为一列,合食其上。前乎此庙为一室,凡遇袷享,合祭于其室,名为袷享,而实未尝合。今量展此三间,后有藏祧主之所,前有祖宗合食之地,于本朝之制,初无大段更革,而颇已得三年大袷之义。今来朝廷若能举行朱熹前议,固无以加;如其不然,姑从后说,亦为允当,不失礼意。然宗庙之礼,傥无其故,何敢妄议?今因大火之后,若加损益,亦惟其时,乞赐详议。”有旨,令侍从、礼部、太常集议,后竟不行。

宋史
脱脱
本纪
本纪第一 太祖一本纪第二 太祖二本纪第三 太祖三本纪第四 太宗一本纪第五 太宗二本纪第六 真宗一本纪第七 真宗二本纪第八 真宗三本纪第九 仁宗一本纪第十 仁宗二本纪第十一 仁宗三本纪第十二 仁宗四本纪第十三 英宗本纪第十四 神宗一本纪第十五 神宗二本纪第十六 神宗三本纪第十七 哲宗一本纪第十八 哲宗二本纪第十九 徽宗一本纪第二十 徽宗二本纪第二十一 徽宗三本纪第二十二 徽宗四本纪第二十三 钦宗本纪第二十四 高宗一本纪第二十五 高宗二本纪第二十六 高宗三本纪第二十七 高宗四本纪第二十八 高宗五本纪第二十九 高宗六本纪第三十 高宗七本纪第三十一 高宗八本纪第三十二 高宗九本纪第三十三 孝宗一本纪第三十四 孝宗二本纪第三十五 孝宗三本纪第三十六 光宗本纪第三十七 宁宗一本纪第三十八 宁宗二本纪第三十九 宁宗三本纪第四十 宁宗四本纪第四十一 理宗一本纪第四十二 理宗二本纪第四十三 理宗三本纪第四十四 理宗四本纪第四十五 理宗五本纪第四十六 度宗本纪第四十七 瀛国公二王附志第一百九 选举二(科目下 举遗逸附)
志第一 天文一志第二 天文二志第三 天文三志第四 天文四志第五 天文五志第六 天文六志第七 天文七志第八 天文八志第九 天文九志第十 天文十志第十一 天文十一志第十二 天文十二志第十三 天文十三志第十四 五行一上志第十五 五行一下志第十六 五行二上志第十七 五行二下志第十八 五行三志第十九 五行四志第二十 五行五志第二十一 律历一志第二十二 律历二志第二十三 律历三志第二十四 律历四志第二十五 律历五志第二十六 律历六志第二十七 律历七志第二十八 律历八志第二十九 律历九志第三十 律历十志第三十一 律历十一志第三十二 律历十二志第三十三 律历十三志第三十四 律历十四志第三十五 律历十五志第三十六 律历十六志第三十七志第三十八 地理一志第三十九 地理二志第四十 地理三志第四十一 地理四志第四十二 地理五志第四十三 地理六志第四十四 河渠一志第四十五 河渠二志第四十六 河渠三志第四十七 河渠四志第四十八 河渠五志第四十九 河渠六志第五十 河渠七志第五十一 礼一志第五十二 礼二(吉礼二)志第五十三 礼三(吉礼三)志第五十四 礼四(吉礼四)志第五十五 礼五(吉礼五)志第五十六 礼六吉礼六志第五十七 礼七吉礼七志第五十八 礼八(吉礼八)志第五十九 礼九(吉礼九)志第六十 礼十(吉礼十)志第六十一 礼十一(吉礼十一)志第六十二 礼十二(吉礼十二)志第六十三 礼十三(嘉礼一)志第六十四 礼十四(嘉礼二)志第六十五 礼十五(嘉礼三)志第六十六 礼十六(嘉礼四)志第六十七 礼十七(嘉礼五)志第六十八 礼十八(嘉礼六)志第六十九 礼十九(宾礼一)志第七十 礼二十(宾礼二)志第七十一 礼二十一(宾礼三)志第七十二 礼二十二(宾礼四)志第七十三 礼二十三(宾礼五 附录)志第七十四 礼二十四(军礼)志第七十五 礼二十五(凶礼一)志第七十六 礼二十六(凶礼二)志第七十七 礼二十七(凶礼三)志第七十八 礼二十八(凶礼四)志第七十九 乐一志第八十 乐二志第八十一 乐三志第八十二 乐四志第八十三 乐五志第八十四 乐六志第八十五 乐七(乐章一)志第八十六 乐八(乐章二)志第八十七 乐九(乐章三)志第八十八 乐十(乐章四)志第八十九 乐十一(乐章五)乐志第九十 乐十二(乐章六)志第九十一 乐十三(乐章七)志第九十二 乐十四(乐章八)志第九十三 乐十五(鼓吹上)志第九十四 乐十六(鼓吹下)志第九十五 乐十七志第九十六 仪卫一志第九十七 仪卫二志第九十八 仪卫三志第九十九 仪卫四志第一百 仪卫五志第一百一 仪卫六志第一百二 舆服一志第一百三 舆服二志第一百四 舆服三志第一百五 舆服四志第一百六 舆服五志第一百七 舆服六志第一百八 选举一(科目上)志第一百十 选举三(学校试 律学等试附)志第一百十一 选举四(铨法上)志第一百十二 选举五(铨法下)志第一百一十三 选举六(保任 考课)志第一百一十四 职官一志第一百一十五 职官二志第一百一十六 职官三志第一百一十七 职官四志第一百一十八 职官五第一百一十九 职官六第一百二十 职官七志第一百二十一 职官八(合班之制)志第一百二十二 职官九(叙迁之制)志第一百二十三 职官十(杂制)志第一百二十四 职官十一(奉禄制上)志第一百二十五 职官十二(奉禄制下)志第一百二十六 食货上一(农田)志第一百二十七 食货上二(方田 赋税)志第一百二十八 食货上三(布帛 和籴 漕运)志第一百二十九 食货上四(屯田 常平 义仓)志第一百三十 食货上五(役法上)志第一百三十一 食货上六(役法下 振恤)志第一百三十二 食货下一(会计)志第一百三十三 食货下二(钱币)志第一百三十四 食货下三志第一百三十五 食货下四志第一百三十六 食货下五志第一百三十七 食货下六志第一百三十八 食货下七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货下八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军上)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军下)志第一百四十二 兵三(厢兵)志第一百四十三 兵四(乡兵一)志第一百四十四 兵五(乡兵二)志第一百四十五 兵六(乡兵三)志第一百四十六 兵七(召募之制)志第一百四十七 兵八志第一百四十八 兵九志第一百四十九 兵十志第一百五十 兵十一志第一百五十一 兵十二志第一百五十二 刑法一志第一百五十三 刑法二志第一百五十四 刑法三志第一百五十五 艺文一志第一百五十六 艺文二志第一百五十七 艺文三志第一百五十八 艺文四志第一百五十九 艺文五志第一百六十 艺文六志第一百六十一 艺文七志第一百六十二 艺文八
表第一 宰辅一表第二 宰辅二表第三 宰辅三表第四 宰辅四表第五 宰辅五表第六 宗室世系一表第七 宗室世系二表第八 宗室世系三表第九 宗室世系四表第十 宗室世系五表第十一 宗室世系六表第十二 宗室世系七表第十三 宗室世系八表第十四 宗室世系九表第十五 宗室世系十表第十六 宗室世系十一表第十七 宗室世系十二表第十八 宗室世系十三表第十九 宗室世系十四表第二十 宗室世系十五表第二十一 宗室世系十六表第二十二 宗室世系十七表第二十三 宗室世系十八表第二十四 宗室世系十九表第二十五 宗室世系二十表第二十六 宗室世系二十一表第二十七 宗室世系二十二表第二十八 宗室世系二十三表第二十九 宗室世系二十四表第三十 宗室世系二十五表第三十一 宗室世系二十六表第三十二 宗室世系二十七
列传
列传第一 后妃上列传第二 后妃下列传第三 宗室一列传第四 宗室二列传第五 宗室三列传第六 宗室四列传第七 公主列传第八列传第九列传第十列传第十一列传第十二列传第十三列传第十四列传第十五列传第十六列传第十七列传第十八列传第十九列传第二十列传第二十一列传第二十二列传第二十三列传第二十四列传第二十五列传第二十六列传第二十七列传第二十八列传第二十九列传第三十列传第三十一列传第三十二列传第三十三列传第三十四列传第三十五列传第三十六列传第三十七列传第三十八列传第三十九列传第四十列传第四十一列传第四十二列传第四十三列传第四十四列传第四十五列传第四十六列传第四十七列传第四十八列传第四十九列传第五十列传第五十一列传第五十二列传第五十三列传第五十四列传第五十五列传第五十六列传第五十七列传第五十八列传第五十九列传第六十列传第六十一列传第六十二列传第六十三列传第六十四列传第六十五列传第六十六列传第六十七列传第六十八列传第六十九列传第七十列传第七十一列传第七十二列传第七十三列传第七十四列传第七十五列传第七十六列传第七十七列传第七十八列传第七十九列传第八十列传第八十一列传第八十二列传第八十三列传第八十四列传第八十五列传第八十六列卷第八十七列传第八十八列传第八十九列传第九十列传第九十一列传第九十二列传第九十三列传第九十四列传第九十五列传第九十六列传第九十七列传第九十八列传第九十九列传第一百列传第一百一列传第一百二列传第一百三列传第一百四列传第一百五列传第一百六列传第一百七列传第一百八列传第一百九列传第一百一十列传第一百一十一列传第一百一十二列传第一百一十三列传第一百一十四列传第一百一十五列传第一百一十六列传第一百一十七列传第一百一十八列传第一百一十九列传第一百二十列传第一百二十一列传第一百二十二列传第一百二十三列传第一百二十四列传第一百二十五列传第一百二十六列传第一百二十七列传第一百二十八列传第一百二十九列传第一百三十列传第一百三十一列传第一百三十二列传第一百三十三列传第一百三十四列传第一百三十五列传第一百三十六列传第一百三十七列传第一百三十八列传第一百三十九列传第一百四十列传第一百四十一列传第一百四十二列传第一百四十三列传第一百四十四列传第一百四十五列传第一百四十六列传第一百四十七列传第一百四十八列传第一百四十九列传第一百五十列传第一百五十一列传第一百五十二列传第一百五十三列传第一百五十四列传第一百五十五列传第一百五十六列传第一百五十七列传第一百五十八列传第一百五十九列传第一百六十列传第一百六十一列传第一百六十二列传第一百六十三列传第一百六十四列传第一百六十五列传第一百六十六列传第一百六十七列传第一百六十八列传第一百六十九列传第一百七十列传第一百七十一列传第一百七十二列传第一百七十三列传第一百七十四列传第一百七十五列传第一百七十六列传第一百七十七列传第一百七十八列传第一百七十九列传第一百八十列传第一百八十一列传第一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八十三列传第一百八十四列传第一百八十五 循吏列传第一百八十六 道学一列传第一百八十七 道学二(程氏门人)列传第一百八十八 道学三列传第一百八十九 道学四(朱氏门人)列传第一百九十 儒林一列传第一百九十一 儒林二列传第一百九十二 儒林三列传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列传第一百九十四 儒林五列传第一百九十五 儒林六列传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列传第一百九十七 儒林八列传第一百九十八 文苑一列传第一百九十九 文苑二列传第二百 文苑三列传第二百一 文苑四列传第二百二 文苑五列传第二百三 文苑六列传第二百四 文苑七列传第二百五 忠义一列传第二百六 忠义二列传第二百七 忠义三列传第二百八 忠义四列传第二百九 忠义五列传第二百一十 忠义六列传第二百一十一 忠义七列传第二百一十二 忠义八列传第二百一十三 忠义九列传第二百一十四 忠义十列传第二百一十五 孝义列传第二百一十六 隐逸上列传第二百一十七 隐逸中列传第二百一十八 隐逸下列传第二百一十九 列女列传第二百二十 方技上列传第二百二十一 方技下列传第二百二十二 外戚上列传第二百二十三 外戚中列传第二百二十四 外戚下列传第二百二十五 宦者一列传第二百二十六 宦者二列传第二百二十七 宦者三列传第二百二十八 宦者四列传第二百二十九 佞幸列传第二百三十 奸臣一列传第二百三十一 奸臣二列传第二百三十二 奸臣三列传第二百三十三 奸臣四列传第二百三十四 叛臣上列传第二百三十五 叛臣中列传第二百三十六 叛臣下列传第三百三十七 世家一列传第二百三十八 世家二列传第二百三十九 世家三列传第二百四十 世家四列传第二百四十一 世家五列传第二百四十二 世家六列传第二百四十三 周三臣列传第二百四十四 外国一列传第二百四十五 外国二列传第二百四十六 外国三列传第二百四十七 外国四列传第二百四十八 外国五列传第二百四十九 外国六列传第二百五十 外国七列传第二百五十一 蛮夷一列传第二百五十二 蛮夷二列传第二百五十三 蛮夷三列传第二百五十四 蛮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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