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上一章

卷第一百十三 报应十二(崇经像)

张应 释道安 周闵 王懿 谢敷 僧法洪 刘式之 刘龄 陈安居 马处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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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应

晋张应,历阳人,本事俗神,鼓舞淫祀。咸和八年,移居芜湖。妻得病,应请祷备至,财产略尽。妻法家弟子也,谓曰:“今病日困,求鬼无益,乞作佛事。”应许之,往精舍中,见竺昙铠,谓曰:“佛如愈病之药,见药不服,虽事无益。”应许当事佛,昙谓期明日当往。应归,夜梦见人长丈余,从南来,入门曰:“此家何乃尔不净?”见昙铠随后曰:“始欲发意,未可责之。”应眠觉,便秉火作高座及鬼子母座。昙铠明往,应说其梦,遂受五戒,屏除神影,大设福供。妻病有间,寻即痊愈。咸康二年,应至马沟市盐,还泊芜湖,夜宿,梦见三人,以钩钓之,应曰:“我佛弟子。”牵终不置,曰:“奴判走多时。”应恐,谓曰:“放我,当与君一升酒。”钓人乃放之,谓应曰:“但畏后人复取汝耳。”眠竟,腹泄痢,达家大困。应曰:(自“但畏”起十九字据明抄本补。)“昙铠阔绝已久。”病甚,遣请之,适值不在,应寻气绝,数日而苏。说有数人,以钩钓之将北去,下一坂岸,盛有镬汤刀剑楚毒之具,应悟是地狱,欲呼师名,忘昙铠字,但唤“和尚救我”,亦时唤佛。有顷,一人从西方,长丈余,执金杵欲撞,钓人皆怖散。长人引应去,谓曰:“汝命尽,不复久生,可暂还家,颂呗三偈,并取和尚名字,三日当复命过,即生天矣。”应即复苏,三日之中,持斋颂呗,遣人将疏取昙铠名。至日食毕,礼佛赞呗,与家人辞别,澡沐冠带,如睡而亡。(出《法苑珠林》)

【译文】

晋朝的张应,是历阳人。原来信奉俗神,大力祭祀。咸和八年,移居于芜湖。他的妻子得病,张应请求祈祷备至,财产都用尽。妻子是法家的弟子,对他说:“今日病重,求鬼也没有什么益处,求作佛事。”张应答应了他。到寺院里,看见竺昙铠,对他说:“佛就象治病的药一样,看见药不吃,既使做也没有好处。”张应答应事佛,昙铠相约明日前去。张应回去,夜里梦见一个人一丈多高,从南面来,进入门内说:“你家为什么这样不洁净?”只见昙铠跟着后面说:“才开始想要洁净,不可责怪他。”张应睡醒了,便拿着火炬到高座以及鬼子母座。第二天昙铠来,张应给他说梦。于是受五戒,拆除神影,大设福供。他的妻子的病过了一段时间后,就全都好了。咸康二年,张应到马沟去买盐,回来停泊在芜湖。夜里梦见三个人,用钩钓他,张应说:“我是佛家弟子。”那几个人拉着始终不放,并说:“已经判定并奔走了好多时候了。张应害怕,对他们说:“放开我,当给你一升酒。”钓的人就放了他,并对张应说:“只是怕后人再来抓你罢了。”张应睡醒了腹痛泄痢,到家后更重,张应说:“昙铠已阔别很久了。”病重,就派人去请他,正赶上他不在,张应不久气绝,几日后复苏。说有几个人,用钩钓他向北去,走下一个山坡,设有镬汤刀剑楚毒的刑具。张应明白是地狱,就想喊师傅的名字、忘记了昙铠名,只是喊“和尚救我”,也时常喊佛。过了一会,一个人从西方来,一丈多高,拿着金杵想要撞,钓人都害怕走散,长人领着张应离去,对他说:“你的寿命已尽了,不能再活多久了,你可暂且回家,颂唱三个唱词,并取个和尚的名字,三天后命就当尽了,就升天了。”张应就复苏了,三天之中,他持斋颂唱,派人焚化祝告文并取用昙铠。到了这一天吃完饭,对佛礼拜赞唱,又和家人辞别,沐浴更衣,象睡觉一样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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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道安

东晋恒山沙门释道安者,经石赵之乱,避地于襄阳。註般若道行密迹诸经析。(“析”原作“祈”,据明抄本改。)疑甄解二十余卷,恐不合理,乃誓曰:“若所说不违理者,当见瑞相。”乃梦见一道人,头白眉长,语安曰:“君所注经,殊合道理,我不得入泥洹,住在西域,当相助弘道,可时设食也。”后远公云:“昔和尚所梦,乃是宾头卢也。”于是立座享之,遂成永则。(出《法苑珠林》)

【译文】

东晋恒山沙门的和尚道安,经过了石赵的战乱,躲避于襄阳。注析般若道行密迹各经,解释疑问二十多卷,害怕不合情理,于是发誓说:“如果说的不违背情理,应当看到佛像。”于是就梦见一个道人,白头发长眉毛,对道安说:“你所注释的经书,非常合于道理。我避免了进入迷途,我住在西域,就当资助弘道,可时常设斋食。”后远公说:“和尚梦见的就是宾头卢。”于是就立了牌座供奉他,就成了永远的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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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闵

周闵,汝南人,晋护军,世奉佛法。苏峻之乱,邑人皆东西播迁,闵家有大品一部,以半幅八丈素,反复书之,又有他经数部,大品亦杂在其中。既当避难单行,不能得尽持去,尤惜大品,不知在何部中,仓卒而去,徘徊叹惋。不觉大品忽自出外,闵惊喜持去,周氏遂世宝之。至今尚在。一说云,周嵩妇胡母氏有素书大品,其素广五寸,而大品一部尽在焉。又并有舍利,银罂置之,并缄于深箧中。永嘉之乱,胡母氏时避兵南奔,经及舍利自出箧外,因求怀之,以渡江东。又尝遇火,不暇取经,及屋尽火灭,得之于灰烬之下,俨然如故。会稽王道子就嵩曾孙云求以供养,后常暂在新渚寺。刘敬叔云:“曾亲见此经,字如麻子,点画分明,新渚寺今天安是也,此经盖得道僧慧则所写也。”或云:“尝在简靖,道尼转诵。”(出《冥祥记》)

【译文】

周闵是汝南人,晋朝时任护军,一生奉佛法。苏峻的战乱,城邑人都东西迁移。闵家有一部大品般若经,用半幅八丈白布,反复写着,又有其他经书几部,大品也夹在当中。马上就要避难而独行,不能够完全拿走它们。尤其惋惜的是大品,不知道在哪部经中,匆忙而去,来回行走叹息。不知不觉大品忽然自己出来。周闵惊喜地拿着走了。周家也世代把它当作宝物,至今还在。另一个说法是周嵩妇胡母氏有白布写着大品,那个白布宽五寸,而一部大品都写在上面。又同时兼有舍利,银瓶放在那里,并且封闭在深箱子中。永嘉之乱时,胡母氏当时避兵乱南逃,经书及舍利自然跳出箱子外面,于是找到了并揣着它,及渡过江东。又曾经遇到火灾,没来得及取经书。等屋里的火全灭了,在灰烬下找到了经书,还和原来的一样。会稽的王道子靠周嵩的曾孙云求来供奉,以后常常暂住在新渚寺,刘敬叔说:“曾亲眼看见这经书,字象麻子一样。点画分明。新渚寺现在的天安就是,这部经书大概是得道僧慧则所写的。”有的说:“曾经在简靖那,道尼转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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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懿

晋王懿字仲德,太原人,为车骑将军,世信佛法。父黄,为中山太守,为丁岑所害。懿与兄侍母南归,登涉饥疲,绝粮无计,唯归心三宝。忽见一童子牵青牛,见懿等各与一饭,因忽不见。时积雨大水,懿前望浩然,莫知揭厉。俄有一白狼驯绕其前,过水复返,似欲引导,如此者三。于是随狼行,水才至膝,得路归朝。后自五兵尚书为徐州刺史,尝欲设斋,宿昔洒扫,盛列香花经像。忽闻法堂有经呗声,清婉流畅,懿遽往视,见五沙门在佛座前,神仪伟异,懿心甚钦敬。沙门顾盼依然,瞻礼未竟,皆竦身飞空而去,亲宾见者,倍增信悟。(出《法苑珠林》)

【译文】

晋朝王懿字仲德,是太原人,做车骑将军,一生信奉佛法。父亲,做中山太守,被丁岑所陷害。王懿和他的哥哥侍奉母亲南归,登岸跋涉后饥饿疲劳,没有粮食毫无办法。他只是诚心依靠佛、法、僧。忽然看见一个童子牵着一头青牛,看见王懿等各给他们饭吃,又忽然不见了。当时暴雨大水,王懿前望茫然,不知如何对待这场灾患。不一会就有一只白狼驯顺地围绕在他面前,过水后又返回来,好象要做引导似的。象这样三遍,于是就跟着狼走,水才到膝盖,得路回朝。以后从五兵尚书转为徐州刺史,曾经想要设斋,当夜便清扫,摆上香花经像。忽然听到法堂上有诵经的声音,清婉流畅。王懿急忙去看,看见五个僧人在佛座前,神态仪表伟异。王懿心里非常钦敬,僧人顾盼依旧,看到施礼未完,都竦身而飞上天去,亲戚、宾客看见的人,更加相信醒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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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敷

谢敷字庆绪,会稽山阴人,镇军将军輶之兄子也。少有高操,隐于东山,笃信大法,精勤不倦。手写首楞严经,尝置都下白马寺中,寺为邻火所延,什物余经,并成煨烬,而此经止烧纸头界画外而已,文字悉存,无所毁失。敷死时,友人疑其得道,及闻此经,弥加惊异。(出《法苑珠林》)

【译文】

谢敷字庆绪,是会稽山阴人,是镇军将军輶的哥哥的儿子。年少有高洁的情操,隐居于东山,非常忠信大法,精勤不倦。亲手写首楞严经,曾经放在白马寺中,寺被邻居的火所延烧,东西和其他的经书,都烧为灰烬,而只有这部经书只烧了纸头界画的外面而已,文字全都存在,没有什么毁坏。谢敷死的时候,他的朋友疑心他已得道,等到听说这部经书的来历,就更加惊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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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法洪

晋世沙门僧法洪在瓦官寺。义熙二十年,时官禁镕铸,洪元发心铸丈六金像,私铸竟,犹在模,所司知觉,收洪楚械。洪念观音,每日百遍,忽梦所铸金像往狱,手摩头曰:“无虑。”其像胸前方一尺许,铜色燋沸。当洪禁日,国家牛马不肯入栏,时以为怪。旬日有赦,洪得免,像即破模而自现也。(出《辨正论》)

【译文】

晋朝僧人法洪住在瓦官寺,义熙十二年,当时官府禁止镕铸,法洪本想铸造六丈高的金像。私下里铸成了,还在模子中,所主管的人发觉,就抓法洪带上刑械。法洪念观音经。每天念一百遍,忽然梦见所铸的金像到了狱中,手摩着他的头说:“不要忧虑。”他的金像的胸前一尺左右,铜色烧焦而滚沸。当法洪关押的日子里,国家的牛马不肯入栏。当时都认为很奇怪。十天后有赦命,法洪才获免,铜像也就破模而自己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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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式之

彭城刘式之,常供养一金像,无故失去,不知所在。式之夙夜思愆自责,至念冥通,经百日后,其像忽然自现本座,神光照室。全家惊喜,倍加倾心。(出《辩正论》)

【译文】

彭城的刘式之,常常供养一金像,无缘无故失去了金像,不知在哪里。式之整夜思罪而自责,诚挚的念头通神,过了一百天后,那个金像忽然自己出现在座上,神光照满全屋。全家人都非常惊喜,更加倍精心供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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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龄

宋刘龄,不知何许人,居晋陵东路城村,颇奉佛法,于宅中立精舍,时设斋。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父暴亡,时巫祝并云:“家当更有三人丧亡。”邻家有事道祭酒魏巨,常为章符诳诱村里,语龄曰:“君家丧祸未已,由奉不明神也。若改事大道,必蒙福佑。不改意者,将灭其门。”龄遂敬延祭酒,罢不奉法。巨云:“宜焚经像,灾乃当除耳。”遂爇精舍,炎炽移日,唯屋而已,经像幡座,俨然如故。像于中夜,大放赤光,其时诸祭酒有二十许人,有惧灵验密委去者。巨等师徒意犹不止,被发禹步,执(“执”原作“报”,据明抄本改。)持刀索,云:“斥佛还故国,不得留中夏为民害也。”龄于其处,如有人殴打,顿仆于地,家人扶起,方余气息,遂痿躄不能行。魏巨体内发疽,日出血三升,不一月苦死。自外同伴,并患癞疾,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传于东阳,时多见者。(出《法苑珠林》)

【译文】

宋朝刘龄,不知哪里的人,居在晋陵东路城村,非常信奉佛法。在宅院里立了一个做佛事的房屋,当时设了斋戒。元嘉九年三月二十七日。父亲暴死,当时的巫祝都说:“家里当还有三个人将死亡。”邻居家有一个信道教的祭酒叫魏巨的。常常用章符在村里行骗。他告诉刘龄说:“你家的丧祸还没完,是因信奉了不明之神,如果改成事奉大道,一定能蒙福庇佑,不改的话,将灭他的满门。”于是刘龄就敬请祭酒,停止不奉佛法。魏巨说:“应当焚烧经像,灾祸才当消除了。于是就点燃了佛事舍,火焰旺盛烧了一天,只是烧毁了屋子而已,经像和幡座,依然如故。佛像在夜里,大放红光,当时各位祭酒有二十多,有的害怕他的灵验而偷偷地溜走了的。魏巨等师徒执意不停,披发移步,执拿刀绳说:“你这佛还回你原来的地方去!不能留在中夏成为祸害!”刘龄在那个地方,就象有人殴打他,立刻趴在地上,家人扶他,才出了一口气,于是就萎缩不能行走。魏巨也体内生了毒疮,每天出三升的血,不到一个月便痛死。以外的同伴,也都患了癞病。邻人东安太守水立和,在东阳传播,当时有很多人亲眼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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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安居

宋陈安居,襄阳县人也。伯父少事巫俗,鼓舞祭祀,神像盈宅。父独敬信释法,恒自斋戒。世父无子,以安居绍焉。安居虽即伯舍,而理行精至,废绝淫祀。忽得病发狂,则为謌神之曲,迷闷邪僻,如此弥岁,而执心愈固,常誓曰:“若我所执之志,偶当亏夺者,必先自脔截四体,乃就其事。”家人并见(“见”字原缺,空一格,据明抄本补。)之,安居不听。经三年,病发死,但心下微暖,家不敢殓。至七日夜,守者觉尸足间,如有风来,飘动衣衾,苏而有声。家人初惧尸蹶,皆走避之。既而稍能转动,仍求水浆。家人喜,问从何来,安居具说所经。初见有人若使者,侍从数十人,呼去。从者欲缚之,使者曰:“此人有福,未可缚也。”行可百余里,至一城府,屋宇甚整,使者将至府所,如局司之处。俄有人授纸笔,令安居曰:“可疏二十四通死名。”安居如言疏名成数通。有一人从内出,扬声大呼曰:“安(“安”字原缺,据《法苑珠林》六二补。)居可入。(“入”原作“人”,据《法苑珠林》六二改。)既入(“入”原作“义”。据明抄本改),称(原本“称”字下有“安”字,系上句居字上字误植,今删。)有教付刺奸。狱吏两人,一云:“与大械。”一云:“此人颇有福,只可三尺械。”议论不决,乃共视文书,久之,遂与三尺械。少顷,见一贵人,翼从数十,形貌都雅,谓安居曰:“汝那得来?”安居具陈所由。贵人曰:“汝伯有罪,但宜录治,以先殖小福,故今得击散乃敢告诉。吾与汝父幼少有旧,见汝依然,可随我共(“今得”下二十二字据明抄本补。)游观也。”狱吏不肯释械,曰:“府君无教,不敢专辄。”贵人曰:“但付我,不使走逸也。”乃释之。贵人将安居遍至诸地狱,备见若楚,略与经文相符。游历未竟,有传教来云:“府君唤安居。”安居惶惧,求救于贵人。贵人曰:“汝自无罪,但以实对,必无忧也。”安居至门,见有桎梏者数百,一时俱进,安居在第三。至阶下,一人冠冕立于囚前,读罪簿。其第一措行,昔者娶妻之始,夫妇为誓,有子无子,终不相弃。而其人本是祭酒,尝亦奉道供化,徒众中得一女弟子,因而奸之,遂弃本妻,妻尝诉冤。府君曰:“汝夫妇违誓,大义不终,罪一也;师资义著在三,而奸之,是父子相淫,无以异也,付法局详刑。”次读第二女人辞牒,忘其姓名,云:家在南阳冠军县黄水里,家安爨器于灶口,而此妇眠婴儿于灶上,匍匐走行,粪污爨器中。此妇还见,即请谢神祗,盥洗精洁。而其舅每骂此妇,言无有天道鬼神,致此恶妇,得行污秽。司命闻知,故录送之。府君曰:“眠灶非过,小儿无知,又且已请谢神,是无罪矣。舅骂无道,诬谤幽灵,可录之来,须臾而至。次到安居,阶下人具读明牒,为伯所诉。府君曰:“此人事佛,大德人也。其伯杀害无辜,訾诳百姓,罪宜穷治,以其有小福,故未加之罪耳,今复谤诉无辜,敕催录取来。”已而府君遣安居还:若可去,善成胜业,可寿九十三,努力勉之,勿复更来。将离府,局司云:“君可拔却死名。”于是安居以次抽名既毕,而至向游贵人所。贵人亦至云:“知汝无他罪得还,甚善,力修功德,身福微,不辨生天,受报于此,辅佐府君,亦优游富贵,神道之美。吾家在宛,姓某名某,君还为吾致意,尊奉法戒,勿犯偏禁,可具以所见示语之也。”乃以三人力士送安居,出门数百步,传教送符与安居,谓曰:“君可持此符,经关戍次,以示之,勿辄偷过,偷过有罪谪也。若有水碍,可以此符投水中,即得过矣。”安居受符而归,行久之,阻大江不得渡,安居依言投符,矇然如眩,乃是其家庭中也。正闻家中号恸,所送三人,勒还就身,安居闻其身臭秽,曰:“吾不复能归。”此人乃强排之,仆于尸脚上。安居既愈,欲验黄水妇人,特往冠军县寻问,果有此妇。相见依然,如有旧识,云:“已死得生,舅即以其日亡。”说所闻见,与安居悉同。安居果寿九十三也。(出《法苑珠林》)

【译文】

宋朝陈安居,是襄阳县人,伯父年少事奉巫俗。鼓舞祭祀,神像满屋。他的父亲独敬信释法。常常自己斋戒。伯父没有儿子,把安居做为继承人。安居虽然住在伯父家,而言行谨慎,废绝一切非礼祭祀。忽然得病发狂。就唱神之曲子,迷闷而不正常,象这样整一年,而思想更加固执,常常发誓说:“如果我坚持的志向被夺去时,我一定先截断四肢,才能办到。”家人都劝他。安居不听,过了三年,发病而死,只是心口处还暖热,家人不敢入殓他。到了第七天的夜里,守候的人发觉尸体的脚间,像有风吹来,飘动衣被,便苏醒而有声,家人起初害怕尸体起尸,都逃跑躲避,过了一会他稍能转动,并要水浆。家人高兴,问他从什么地方来。安居把经过都跟他们说了。起初看见有人像使者,侍从几十人,喊他去。跟从的人想绑他,使者说:“这个人有福,不可以绑他。”走了约一百多里路,到了一个城府,房屋很整齐。使者将要到府所,象局司那个地方。不一会有人拿来纸笔,对安居说:“可以写出二十四死名。安居就象他说的供写出通死名来。有一个人从里面出来。高声呼喊到:“安居可以进来!”安居就进去,称有令铲除奸恶。狱吏两人,一个说:“给他一个大的刑械,”一个说:“这个人很有福,只可给他三尺的刑械。”议论不决,就共同看文书,很久才给他三尺刑械。不一会,又见一贵人,跟从的人几十个,形貌都很文雅,对安居说:“你从哪里来。”安居把缘由告诉了他们。贵人说:“你的伯父有罪,应当治罪,因为他有点小福分,今天打散才敢告诉你。我和你的父亲幼少有交情,看见你也是这样,可跟我共同参观。狱吏不肯去掉刑械,说:“府君不让,不敢专行”。贵人说:“只交给我,不会给他逃走。”于是就卸下刑械,贵人带安居走遍了所有的地狱,全都看见了他们的苦楚,大致和经文说的相符。游览未完,传来命令说:“府君叫安居。”安居恐慌害怕,向贵人求救。贵人说:“你本来没罪,只要以实相对,一定没有忧虑。”安居进了门,看见戴刑具者几百人,一时都进来。安居在第三位,到了阶下,一个人带着冠冕站在囚徒前,读有罪的簿子。第一个人的罪错,过去刚娶妻的时候,夫妇发誓,有子无子,始终不相背弃,而他本是祭酒,也曾奉道供化,在众徒中得到了一个女弟子,因而强奸了她,就抛弃了原妻,他的妻子曾经诉冤。府君说:“你们夫妇违背誓言,大义没有到最后,是一罪。师徒之义很重,却奸污了她。就是和犯了父子相淫罪,没有什么不同的,交给法局详审量刑。”其次读第二个女人的辞状,忘了她的姓名,说,家在南阳冠军县黄水里,家里安焦尾琴于灶口,而这个妇女让婴儿睡在灶上,婴儿匍匐爬行,粪便污染到焦尾琴里,这个妇人回来看见就请求神祗谢罪,并且浇水清洗干净。而她的公公常骂这个妇人,说没有天地鬼神,使这个有罪恶的女人,才做出这样污秽的事。司命听说后,就要把她送来了。府君说:“睡在灶上没有过错,小孩无知,并且她又向神请了罪,也就没有罪了。公公骂无道,诬谤幽灵,可以把他抓来。”不一会把他抓来了。再轮到安居了,阶下的人读凭证,为他的伯父申诉。府君说:“这个人奉佛事,是个有功德的人。他的伯父杀害无辜,欺骗百姓,应当治罪,又因他有小的福事,所以没有给他加罪,现在又诽谤无辜。赶快抓他来。”然后府君打发安居回去并说,如可以回去后,善成正业,可延寿到九十三岁。努力勤勉,不要再来了。安居将要离府,局司说,你可拿掉你的死名。”于是安居按顺序抽完自己的死名,而到了同游的贵人的住处,贵人也到了,说:“知道你没有别的罪让你回去,很好。你力修功德。我自身福小,不能生在天上,在这里受报应,辅佐府君,也悠闲富贵,是神道之美。吾家在宛,姓某名某,你回去之后替我致意,让家人尊奉法戒,不要犯偏禁之事,可把你所看到的说给他们听。”于是用三个力士送安居,出了门几百步,传教送符给安居,对他说:“你可拿着这符,路过关卡,把符给他们看,就不用总是偷过,偷过有罪被贬谪。如果有水当路,可以把这符扔到水中,就能够过去了。”安居拿着符而归了,走了很久,被大江所阻而不能过,安居就按他说的话扔符,什么也不见只觉一阵晕眩,睁开眼一看是到了他家的院子中。正听见家人哭悲,所送他的三个人,命他附身还生。安居闻到他的尸身上有臭秽味说:“吾不能再回来了。”那人就强行推他,倒在尸体的脚上,安居即复活了。他想验证一下黄水妇人的事,就特意去冠军县寻问,果然有这个妇女,相见后还是那样,象旧相识似的说:“已死而复生,公公也就在那一天死了,所见所闻,和安居相同。安居果然寿到九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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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处伯

宋马处伯,巴西阆中人也。少信佛法,尝作宣汉县令。元嘉十二年,七月夜,梦见天际有三人,长二丈余,姿容严厉,(“厉”明抄本作“丽”。)临云下观,诸天妓乐,盈于空中,告曰:“汝厄在荆楚,戊寅之年,八月四日。若处山泽,其祸克消。人中斋戒,亦可获免。若过此期,当悟道也。”时俯见相识杨暹等八人,并着锁械。又见道士胡辽,半身出空,天际人皆记八人命尽年月,唯语辽曰:“若能修立功德,犹可延长也。”暹等皆如期而亡。辽益惧,奉法山居,勤励弥至。处伯后为梁州西曹掾,州将萧思话也。萧转南蛮,复命为行参军,处伯思荆楚之言,心甚惧,求萧解职,将适衡山,萧苦不许。十三年即戊寅岁也,六月末得病,至八月危笃。其日黄昏后,忽朗然彻视,遥见西方有三人行,长可二丈。前一人衣袷垂鬓,项有光,后二人姿质金耀,仪相端备,列于空中,去地数仞,处伯委悉详视,犹是前所梦者也。顷之不见,余芳移时方歇,同居小大,皆闻香气,因而流汗,病即小差。处伯所居颇卑陋,于时自觉处在殿堂,廊壁焕耀,皆是珍宝,俄即所患平复。(出《冥祥记》)

【译文】

宋朝马处伯,是巴西阆中人,少年信奉佛法,曾作宣汉县县令。元嘉十二年、七月的一夜,梦见天际有三个人,两丈多高,姿容严厉,临云下看,诸天上的伎女之乐,布满空中,告诉处伯说:“你的噩运在荆楚,戊寅之年八月四日。如果处在山水边,那个灾祸就可消逝;人中斋戒,也可以获免。如果过了这个时期,就能通道。”当时低头看见相识的杨暹等八个人都被锁着刑械,又看见道士胡辽,半身出空中。天际人都记着八个人命尽的年月,只对胡辽说:“你如果能修建功德,还可延长寿命。”暹等人都按期而死了,胡辽更加害怕,居住在山上奉法,更加勤奋诚至。处伯以后为梁州西曹掾,州将萧思说他将转到南蛮任职,被任命为行参军。处伯想天际人说到荆楚之祸,心里非常害怕,请求萧解除职务,将要到衡山去,萧苦苦不应。十三年即戊寅年,六月得病,到了八月病更重,那天的黄昏后,忽然眼前豁然开朗,远远的看见西方有三个人,可有二丈高。前一个人穿着长衣垂发,脖子上有光。后两个人姿态气质金光耀眼,仪表容貌端正,站在空中,距地有几丈。处伯仔细地看,还是前次所梦见的人,一会就不见了。留下的芳香走的时候才停止,在一起住的老小,都闻到了香气。处伯因而流汗,病也就稍好了些。处伯所居的地方很简陋,当时自己觉得象处在殿堂一样,廊壁生辉,都是珍宝。不一会所得的病就全好了。

太平广记
李昉
卷第一 神仙一卷第二 神仙二卷第三 神仙三卷第四 神仙四卷第五 神仙五卷第六 神仙六卷第七 神仙七卷第八 神仙八卷第九 神仙九卷第十 神仙十卷第十一 神仙十一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卷第十四 神仙十四卷第十五 神仙十五卷第十六 神仙十六卷第十七 神仙十七卷第十八 神仙十八卷第十九 神仙十九卷第二十 神仙二十卷第二十一 神仙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神仙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神仙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神仙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神仙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神仙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神仙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神仙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神仙二十九卷第三十 神仙三十卷第三十一 神仙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神仙三十二卷第三十三 神仙三十三卷第三十四 神仙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神仙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神仙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神仙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神仙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神仙三十九卷第四十 神仙四十卷第四十一 神仙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神仙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神仙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神仙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神仙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神仙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神仙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神仙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神仙四十九卷第五十 神仙五十卷第五十一 神仙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神仙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神仙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神仙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神仙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女仙一卷第五十七 女仙二卷第五十八 女仙三卷第五十九 女仙四卷第六十 女仙五卷第六十一 女仙六卷第六十二 女仙七卷第六十三 女仙八卷第六十四 女仙九卷第六十五 女仙十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卷第六十七 女仙十二卷第六十八 女仙十三卷第六十九 女仙十四卷第七十 女仙十五卷第七十一 道术一卷第七十二 道术二卷第七十三 道术三卷第七十四 道术四卷第七十五 道术五卷第七十六 方士一卷第七十七 方士二卷第七十八 方士三卷第七十九 方士四卷第八十 方士五卷第八十一 异人一卷第八十二 异人二卷第八十三 异人三卷第八十四 异人四卷第八十五 异人五卷第八十六 异人六卷第八十七 异僧一卷第八十八 异僧二卷第八十九 异僧三卷第九十 异僧四卷第九十一 异僧五卷第九十二 异僧六卷第九十三 异僧七卷第九十四 异僧八卷第九十五 异僧九卷第九十六 异僧十卷第九十七 异僧十一卷第九十八 异僧十二卷第九十九 释证一卷第一百 释证二卷第一百一 释证三卷第一百二 报应一(金刚经)卷第一百三 报应二(金刚经)卷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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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辩二(幼敏附)卷第一百七十五 幼敏卷第一百七十六 器量一卷第一百七十七 器量二卷第一百七十八 贡举一卷第一百七十九 贡举二卷第一百八十 贡举三卷第一百八十一 贡举四卷第一百八十二 贡举五卷第一百八十三 贡举六卷第一百八十四 贡举七(代族附)卷第一百八十五 铨选一卷第一百八十六 铨选二卷第一百八十七 职官卷第一百八十八 权倖卷第一百八十九 将帅一卷第一百九十 将帅二(杂谲智附)卷第一百九十一 骁勇一卷第一百九十二 骁勇二卷第一百九十三 豪侠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豪侠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豪侠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豪侠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博物卷第一百九十八 文章一卷第一百九十九 文章二卷第二百 文章三卷第二百一 才名(好尚附)卷第二百二 儒行(怜才 高逸)卷第二百三 乐一卷第二百四 乐二卷第二百五 乐三卷第二百六 书一卷第二百七 书二卷第二百八 书三卷第二百九 书四卷第二百十 画一卷第二百十一 画二卷第二百十二 画三卷第二百十三 画四卷第二百十四 画五卷第二百十五 算术卷第二百十六 卜筮一卷第二百十七 卜筮二卷第二百十八 医一卷第二百十九 医二卷第二百二十 医三卷第二百二十一 相一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卷第二百二十三 相三卷第二百二十四 相四卷第二百二十五 伎巧一卷第二百二十六 伎巧二卷第二百二十七 伎巧三(绝艺附)卷第二百二十八 博戏卷第二百二十九 器玩一卷第二百三十 器玩二卷第二百三十一 器玩三卷第二百三十二 器玩四卷第二百三十三 酒(酒量、嗜酒附)卷第二百三十四 食(能食、菲食附)卷第二百三十五 交友卷第二百三十六 奢侈一卷第二百三十七 奢侈二卷第二百三十八 诡诈卷第二百三十九 谄佞一卷第二百四十 谄佞二卷第二百四十一 谄佞三卷第二百四十二 谬误(遗忘附)卷第二百四十三 治生(贪附)卷第二百四十四 褊急卷第二百四十五 诙谐一卷第二百四十六 诙谐二卷第二百四十七 诙谐三卷第二百四十八 诙谐四卷第二百四十九 诙谐五卷第二百五十 诙谐六卷第二百五十一 诙谐七卷第二百五十二 诙谐八卷第二百五十三 嘲诮一卷第二百五十四 嘲诮二卷第二百五十五 嘲诮三卷第二百五十六 嘲诮四卷第二百五十七 嘲诮五卷第二百五十八 嗤鄙一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卷第二百六十 嗤鄙三卷第二百六十一 嗤鄙四卷第二百六十二 嗤鄙五卷第二百六十三 无赖一卷第二百六十四 无赖二卷第二百六十五 轻薄一卷第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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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一卷第三百五十九 妖怪一卷第三百六十 妖怪二卷第三百六十一 妖怪三卷第三百六十二 妖怪四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卷第三百六十四 妖怪六卷第三百六十五 妖怪七卷第三百六十六 妖怪八卷第三百六十七 妖怪九(人妖附)卷第三百六十八 精怪一卷第三百六十九 精怪二卷第三百七十 精怪三卷第三百七十一 精怪四卷第三百七十二 精怪五卷第三百七十三 精怪六卷第三百七十四 灵异卷第三百七十五 再生一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卷第三百七十七 再生三卷第三百七十八 再生四卷第三百七十九 再生五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卷第三百八十二 再生八卷第三百八十三 再生九卷第三百八十四 再生十卷第三百八十五 再生十一卷第三百八十六 再生十二卷第三百八十七 悟前生一卷第三百八十八 悟前生二卷第三百八十九 冢墓一卷第三百九十 冢墓二卷第三百九十一 铭记一卷第三百九十二 铭记二卷第三百九十三 雷一卷第三百九十四 雷二卷第三百九十五 雷三卷第三百九十六 雨(风虹附)卷第三百九十七 山(溪附)卷第三百九十八 石(坡沙附)卷第三百九十九 水(井附)卷第四百 宝一卷第四百一 宝二(金玉附)卷第四百二 宝三卷第四百三 宝四(杂宝上)卷第四百四 宝五(杂宝下)卷第四百五 宝六(钱、奇物附)卷第四百六 草木一(文理木附)卷第四百七 草木二卷第四百八 草木三卷第四百九 草木四卷第四百一十 草木五卷第四百一十一 草木六卷第四百十二 草木七(五谷、茶、荈附)卷第四百十三 草木八卷第四百十四 草木九卷第四百一十五 草木十卷第四百十六 草木十一卷第四百一十七 草木十二卷第四百一十八 龙一卷第四百一十九 龙二卷第四百二十 龙三卷第四百二十一 龙四卷第四百二十二 龙五卷第四百二十三 龙六卷第四百二十四 龙七卷第四百二十五 龙八卷第四百二十六 虎一卷第四百二十七 虎二卷第四百二十八 虎三卷第四百二十九 虎四卷第四百三十 虎五卷第四百三十一 虎六卷第四百三十二 虎七卷第四百三十三 虎八卷第四百三十四 畜兽一卷第四百三十五 畜兽二卷第四百三十六 畜兽三卷第四百三十七 畜兽四卷第四百三十八 畜兽五卷第四百三十九 畜兽六卷第四百四十 畜兽七卷第四百四十一 畜兽八卷第四百四十二 畜兽九卷第四百四十三 畜兽十卷第四百四十四 畜兽十一卷第四百四十五 畜兽十二卷第四百四十六 畜兽十三卷第四百四十七 狐一卷第四百四十八 狐二卷第四百四十九 狐三卷第四百五十 狐四卷第四百五十一 狐五卷第四百五十二 狐六卷第四百五十三 狐七卷第四百五十四 狐八卷第四百五十五 狐九卷第四百五十六 蛇一卷第四百五十七 蛇二卷第四百五十八 蛇三卷第四百五十九 蛇四卷第四百六十 禽鸟一卷第四百六十一 禽鸟二卷第四百六十二 禽鸟三卷第四百六十三 禽鸟四卷第四百六十四 水族一卷第四百六十五 水族二卷四百六十六 水族三卷第四百六十七 水族四卷第四百六十八 水族五卷第四百六十九 水族六卷第四百七十 水族七卷第四百七十一 水族八卷第四百七十二 水族九(龟)卷第四百七十三 昆虫一卷第四百七十四 昆虫二卷第四百七十五 昆虫三卷第四百七十六 昆虫四第四百七十七 昆虫五第四百七十八 昆虫六第四百七十九 昆虫七第四百八十 蛮夷一卷第四百八十一 蛮夷二卷第四百八十二 蛮夷三卷第四百八十三 蛮夷四卷第四百八十四 杂传记一卷第四百八十五 杂传记二卷第四百八十六 杂传记三卷第四百八十七 杂传记四卷第四百八十八 杂传记五第四百八十九 杂传记六第四百九十 杂传记七第四百九十一 杂传记八卷第四百九十二 杂传记九卷第四百九十三 杂录一第四百九十四 杂录二卷第四百九十五 杂录三卷第四百九十六 杂录四卷第四百九十七 杂录五卷第四百九十八 杂录六卷第四百九十九 杂录七卷第五百 杂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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