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上一章

卷第一百三十三 报应三十二(杀生)

朱化 李詹 王公直 黄敏 陈君棱 王洞微 孙季贞 崔道纪 何泽 岳州人 徐可范 建业妇人 广陵男子 何马子 章邵 韩立善 僧修准 宇文氏 李贞 僧秀荣 毋乾昭 李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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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化

洛阳人朱化者,以贩羊为业。唐贞元初,西行抵邠宁,回易其羊。有一人见化谓曰:“君市羊求利,当求丰赡,君见羊之小者,以为不可易也。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货而大,其利不亦博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则利厚也,羊少则利寡也。”化然之,乃告其人曰:“尔知有小羊,我当尽易之。”其人数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杂为群,回归洛阳。行至关下,一夕所易之小羊,尽化为鬼而走。化大骇,莫测其由。明年复往邠宁,见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将执之诣官府。其人曰:“我何罪也?”化曰:“尔以小羊回易,我驱至关下,尽化为鬼,得非汝用妖术乎!”其人曰:“尔贩卖群羊,以求厚利,杀害性命,不知纪极,罪已弥天矣。自终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当与群羊执尔而戮之。”言论而灭,化大惊惧,寻死于邠宁焉。(出《奇事》)

【译文】

洛阳人朱化,以贩卖羊为职业。唐朝贞元初年,往西走到邠宁,买了那地方的羊返回。有一人见到朱化对他说:“你买卖羊赚钱,应该想办法多赚钱,但你看到小羊,就认为不可以买,你不知道小羊不久就会变为大羊,从小把它买来,等你卖的时候就大了,这里的利润不是很大吗?你买大羊,一定买得少;买小羊,就会买得很多。羊多,赚的钱也多;羊少,赚的钱也少。”朱化觉得是这么回事,就告诉那个人:你要是知道哪里有小羊,我就全买下。那个人不几天就带一个养羊的主人来了。朱化于是买到小羊一百多头。把大羊和小羊混杂在一起赶回了洛阳。走到洛阳城下,只一个晚上所买的小羊都变成鬼跑了。朱化很害怕,猜不出这是怎么回事。到第二年又去邠宁,看到和他说买小羊的那个人,很生气,就要把他送到官府去治罪。那人说:“我有什么罪?”朱分说:“你劝我买小羊,我赶到洛阳城下的时候,都变成鬼跑了,这难道不是你使的妖术吗?”那人说:“你贩卖羊,想多赚钱,杀生害命,不知收敛,你犯了弥天大罪,到现在还不醒悟,反而对我发怒,我就是鬼,应该和群羊一块儿抓你杀了你。”说完就不见踪影。朱化更加害怕,不久就死在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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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瑶下擢进士第。平生广求滋味,每食鳖,辄缄其足,暴于烈日。鳖既渴,即饮以酒而烹之,鳖方醉,已熟矣。复取驴絷于庭中,围之以火,驴渴即饮灰水,荡其肠胃,然后取酒,调以诸辛味,复饮之,驴未绝而为火所逼烁,外已熟矣。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顷之,詹膳夫亦卒。一夕,膳夫复苏曰:“某见詹,为地下责其过害物命,詹对以某所为,某即以詹命不可违。答之。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传。’故得以回。”无何,慎思复卒。慎思亦登进士第,时为小谏。(出《玉泉子》)

【译文】

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瑶主持的考试中进士及第。他平生多方寻找特殊味道的菜肴。每次吃鳖,就绑上它的脚。放到烈日下曝晒,等鳖很渴的时候给它酒喝,然后拿到厨房烹煮,鳖正醉的时候已经被做熟了。又有时把驴拴在庭院里,周围点上火,驴渴得没办法就喝含碱的灰水,洗它的肠胃,然后再拿酒,放入各种调料,再让驴喝,驴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边的肉已经熟了。有一天,李詹刚戴上头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不一会,李詹的厨师也死了。过了一天,厨师又苏醒过来,他说:“我看到李詹了,闫王正追责他过分残害动物的生命,李詹对闫王说是我干的,我就说:‘李詹让我干我敢不干吗?’李詹又说:‘我根本不知道那样办,是狄慎思传授给我的。’所以我才免死又回来了。”过不久,狄慎思也死了。狄慎思也是进士及第,当时作小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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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公直

唐咸通庚寅岁,洛师大饥,谷价腾贵,民有殍于沟塍者。至蚕月,而桑多为虫食,叶一斤直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数十株,特茂盛荫翳,公直与妻谋曰:“歉俭若此,家无见粮,徒竭力于此蚕,尚未知其得失。以我计者,莫若弃蚕,乘贵货叶,可获钱十万,蓄一月之粮,则接麦矣,岂不胜为馁死乎?”妻曰:“善。”乃携锸坎地,卷蚕数箔瘗焉。明日凌晨,荷桑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饼饵以归。至徽安门,门吏见囊中殷血,连洒于地,遂止诘之。公直曰:“适卖叶得钱,市彘肉及饼饵贮囊,无他也。”请吏搜索之。既发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群吏乃反接送于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令纲纪鞠之。其欵示:某瘗蚕卖桑叶,市肉以归,实不杀人,特请检验。尹判差所由监领,就村检埋蚕之处。所由领公直至村,先集邻保,责手状,皆称实知王公直埋蚕,别无恶迹。乃与村众及公直,同发蚕坑,中唯有箔角一死人,而缺其左臂,取得臂附之,宛然符合。遂复领公直诣府,白尹,尹曰:“王公直虽无杀人之事,且有坑蚕之咎,法或可恕,情在难容。蚕者天地灵虫,绵帛之本,故加剿绝,与杀人不殊,当置严刑,以绝凶丑。”遂命于市杖杀之。使验死者,则复为腐蚕矣。(出《三水小牍》)

【译文】

唐朝咸通庚寅年,洛阳地区饥荒。谷价飞涨,在阴沟里、田梗上到处都有饿死的百姓尸首。到了放蚕的季节,而桑叶大多被虫子吃了,桑叶每斤值一锾。新安县慈涧店北村有个村民叫王公直,有桑树几十棵,特别荫翳茂盛。公宜就和妻子商量说:“饥荒这么重,家中也没有粮食,就是尽力养蚕,也不知后果会怎么样。依我看,不如放弃养蚕,乘着现在桑叶价贵就卖桑叶,这样可以赚钱十万。能积蓄一个月的粮食,就可接上麦秋了,难道不比饿死强吗?”妻子说:“好”。于是他就拿着锹挖了一个坑,卷起那几张蚕子埋了。第二天起早,挑着桑叶到城里的集市上卖掉桑叶,得钱三千文。又在集市上买了个猪腿以及烧饼、菜肴等回家。到了徽安门,门吏见他的口袋里流血,点点滴滴洒了一地,于是就让他停下盘问他。公直说:“我刚才卖了桑叶赚到钱,买了猪腿肉以及烧饼等东西装在口袋里,没有别的什么。”公直请门吏搜查,打开口袋,只见有一个人的左臂,好象刚肢解下来的。于是一群门吏把公直反绑了送到居守衙门。居守命令送交河南府尹正王公凝审理。王公命令人审问,要依法处置。公直招供道:我埋了蚕卖掉桑叶,买肉回家,确实没有杀人。请派人到家里检验。府尹就派差吏所由监管,带公直到村里去检查埋蚕的地方。所由领公直到村里后,先召集邻里和保长,画押签字。大家都说确实知道公直埋蚕,没干别的什么坏事,差吏就同村里的众人及公直到埋蚕的地方一块儿挖坑,却坑里只有箔角上有一个死人,缺一左臂,等把公直口袋里那个左臂拿来附上,正好相合。差吏就带公直到府里去报告,把情况向府尹说了。府尹说:“王公直虽然没有杀人的事。却有坑埋桑蚕之罪,法律上可以饶恕,但情理难容。蚕是天地间的灵虫,是纺纱织布的根本,故意剿杀绝尽,同杀人没有什么两样,应该施以严刑,以兹禁绝凶丑。”遂命人在刑场上用刑杖打死。等到派人再到那埋蚕的坑里验尸,则又变成腐烂的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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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

江西都校黄敏者,因御寇坠马,折其左股,其下遂速以石碎生龟,傅之,月余乃愈。而龟头尚活,龟腹间与髀肉相连而生,敏遂恶之,他日割去。欲下刃,痛楚与己肉无异,不能而止。龟目所视,亦同己所见也。(出《闻奇录》)

【译文】

江西都校黄敏,因为抗击敌寇从马上坠下来,摔断了左大腿,他手下的人迅速地用石头砸碎一只活着的乌龟,给他敷上,一个多月腿就长好了。然而敷在伤腿上的乌龟的头还活着,龟的腹部与黄敏的大腿肉长在一起。黄敏很讨厌它,想把它割掉,刚想下刀,疼痛得象割他自己的肉一样,不能割,只好停止。龟目看到的,与他自己看到的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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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君棱

曹宋二州西界有大鹤陂,陂左村人陈君棱,少小捕鱼为业。后得患,恒被众鱼所食,痛苦不能自持。若以鱼网葢之,痛即止。后为村人盗网去,数日间,不胜痛而死。德州刺史邓某曾任考城令,知此事。(出《奇闻录》)

【译文】

曹、宋二州西边有个大鹤陂,在陂左的村庄里有个人叫陈君棱。这人少小时就以捕鱼为职业。后来得了病,觉得经常被很多鱼所咬,痛苦不堪,不知怎么办好。如果用鱼网盖在身上,疼痛就停止了。后来村里人把他的鱼网偷走,几天之间,因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德州刺史姓邓的曾任考城县令。知道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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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洞微

唐汾州景云观道士王洞微者,家于孝义县,初为小胥,性喜杀,常钓弋渔猎。自弱冠至壮年,凡杀狼狐雉兔,洎鱼鳖飞鸟,计以万数。后为里尹,患病热月余,忽觉室内有禽兽鱼鳖万数,环其榻而噬之,疮痏被身,殆无完肤。中夕之后,其父母兄弟,俱闻洞微卧内,有群鸟啁啾,历然可辨。凡数年,疾益甚,或有谓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迁居景云观。”于是卜日徙居。月余,会群道士修斋授録,是夕洞微瘳。后十年,竟以疾卒。(出《宣室志》)

【译文】

唐朝汾州的景云观有个道士名叫王洞微。家在孝义县。当初作过小官。此人爱好杀生,常钓鱼打猎,从二十岁到壮年,共计杀死的狼、狐狸、雉鸡、野兔,鱼鳖、飞鸟可达万数。后来当里尹,得了病发烧一个多月,那时他忽然觉得屋里有禽兽鱼鳖一万多只,环绕在他的床前咬他,满身都是伤口,几乎没有一点好的皮肤。半夜之后,他的父母兄弟都听到他的卧室里有群鸟鸣叫的声音,声音清晰。这样过了几年,他的病更重了。有人对洞微的父亲说:“你的儿子病很重,最好让他到景云观去出家。”于是就挑选了一个吉日搬到景云观。在一个多月内,会集很多道士为他修斋授符,洞微的病就好了。十年以后、洞微还是得病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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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季贞

唐孙季贞,陈州人,少好捕网飞走,尤爱啗鸡卵,每每欲食,辄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邻有张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忽便起坐,既行,乃径往孙氏家,称季贞,听(“听”原作“云”,据明抄本改。)其言,实季贞,其形故张生也。张氏之族,即诣官以诉。孙云:“先是吾不当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为冤债所诉,以食鸡卵过甚,被驱入于空城中,比入则户阖矣。第见满城火灰,既为烧烁,不知所为。东顾,方见城户双启,即奔从之,至则复阖矣。西顾,从之复然。南顾北顾,从之亦然。其苦楚备尝之矣。一旦,王谓季贞曰:‘尔寿未尽,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复还?’主者曰:“‘邻有张某,死才三日,可借此以托其神魂。’王然之,今我实季贞也。”官不能断。郡牧刘尚书廙,亲呼问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无知者以为验。”季贞曰:“某未死前,尝藏佛经两卷于屋瓦,人实无知者。”命探之,存焉,断归孙氏。(出《玉泉子》)

【译文】

唐期的孙季贞,陈州人。少年时就好捕捉飞禽走兽,尤其爱吃鸡蛋,每次要吃鸡蛋,就烧熟了吃。死了已经三年了。邻居有个叫张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这一天忽然坐起来,能下地走,直奔孙家,自称是孙季贞。听他说的话,确实是季贞,但形体又确实是张生啊。张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状。在官府里,孙季贞说:“以前是我不该死,因为一生杀了很多动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为吃鸡蛋太多,被赶了阴曹的空城里,刚进去,城门就关上了,只见满城灰火,不一会大火通亮闪烁,我也不知道往哪去,往东看,才看见两扇城门都开着,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里时城门又关上了。再往西看,同东城门一样,往南往北都是一样。烟熏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让我尝尽了。一天早晨,闫王对我说:‘你的寿命没尽,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么复生呢?’这时主簿说‘他的邻居有个张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尸还魂。’闫王就同意了。现在我实在是孙季贞。”官府不能决断。郡牧尚书刘廙,亲自来问他,然后说:“应该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须是别人不知道的来验证。”季贞就说:…我没死以前,曾把两卷佛经藏在屋瓦下面,别人谁也不知道。”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还在。最后孙季贞判归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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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道纪

唐前进士崔道纪,及第后,游江淮间。遇酒醉甚,卧于客馆中。其仆使井中汲水,有一鱼随桶而上,仆者得之,以告道纪。道纪喜曰:“鱼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既食良久,有黄衣使者,自天而下,立于庭中,连呼道纪,使人执捉,宣敕曰:“崔道纪,下士小民,敢杀龙子,官合至宰相,寿命七十,并宜除。”言讫,升天而去。是夜道纪暴卒,时年三十五。(出《录异记》)

【译文】

唐朝前进士崔道纪,考中后,游览于江淮之间。有一次醉得很厉害,躺在客馆里,他的仆人到井里去打水,有一条鱼随着水桶里的水被打上来,仆人得到这条鱼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崔道纪,崔道纪听后很高兴,说:“鱼汤最能解酒,赶快做了。”吃了鱼汤后很长时间,有一个穿黄衣的使臣从天上下来,立在庭院里,连声呼叫崔道纪,并派人把他拉过来,宣布诏命说:“崔道纪,下方土地的小民,意敢杀害龙子,本来官应至宰相,寿命到七十,现应免除。”说完就升天而去。当天晚上,崔道纪暴病身亡,当时三十五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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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泽

唐何泽者,容州人也,尝摄广州四会县令。性豪横,唯以饮啖为事,尤嗜鹅鸭。乡胥里正,恒令供纳,常豢养鹅鸭千万头,日加烹杀。泽只有一子,爱怜特甚。尝一日烹双鸡,爨汤以待沸,其子似有鬼物撮置镬中。一家惊骇,就出之,则与双鸡俱溃烂矣。(出《报应录》)

【译文】

唐朝的何泽,是容州人。曾经当过广州四会县令。性情豪强专横。整天不是吃就是喝,尤其爱吃鹅鸭。乡胥里正,他经常命令他们供纳,在家里经常养鹅鸭上千只,每天都烹杀几只。何泽只有一个儿子,他特别爱怜娇惯。有一天杀了两只鸡,在灶上烧了火等着水开,他的儿子好象有鬼抓似地被扔到锅里,一家人惊吓得不得了,马上捞出来,他儿子已经和那两只鸡都烂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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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州人

唐咸通中,岳州人有村人,涸湖池取鱼,获龟犹倍多。悉刳其肉,载龟板至江陵鬻之,厚得金帛。后归家,忽遍身患疮,楚痛号叫,邻里不忍闻。须得大盆贮水,举体投水中,渐变作龟形。逾年,肉烂腐坠而死。(出《报应记》)

【译文】

唐朝咸通年间,岳州有一个村人。他把湖池的水放干了抓鱼,结果抓到了很多龟。把龟肉剖挖干净后,装着龟板到江陵去卖,卖了很多钱。回到家里以后,突然遍身生疮,疼得他大哭大叫,邻居都不忍心听。只有把身体全都泡在一个装满水的大盆里,他的身体渐渐地变成了龟的形状才好些。过了一年,他全身的肉都烂掉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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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可范

唐内侍徐可范,性好畋猎,杀害甚众。尝取活鳖,凿其甲,以热油注之,谓之鳖堆。又性嗜龍驴,以驴縻绊于一室内,盆盛五味汁于前,四面迫以烈火,待其渴饮五味汁尽,取其肠胃为馔。前后烹宰,不记其数。后扈从僖宗幸蜀,得疾。每睡,见群兽鸟雀啄食其肉,痛苦万状。又须于床下布火,及以油醋灌其身,乃以罟网葢覆,方暂得睡。以日继夜,常须如此,命将尽,惟一束黑骨而已。(出《报应记》)

【译文】

唐朝的内侍官徐可范,好打猎,杀害鸟兽生灵很多。曾拿来活鳖,把甲凿开,然后用热油浇烫,称之为鳖饼。他又特别爱吃驴肉,作法也特别:把驴拴绑在屋子里,用盆调好五味汁液在驴的前面,在驴的周围点上烈火,等驴渴了把五味汁液喝光,再杀驴取肠胃作菜吃。前后烹宰的驴不计其数。后来随从僖宗到四川得了病,每次睡觉都看见一群鸟兽啄吃他身上的肉,他痛苦万状,必须在他的床下面笼上火,再用油醋等浇他的身体,用鱼网覆盖全身,才能觉得好受些暂时睡一会儿。这样日以继夜,必须经常这样作。等他要死的时候,只剩一把黑骨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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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业妇人

近岁建业有妇人,背生一瘤,大如数斗囊,中有物如茧栗甚众,行即有声。恒乞于市,自言村妇也,常与娣姒辈分养蚕,己独频年损耗,因窃其姒一囊茧焚之。顷之,背患此疮,渐成此瘤。以衣覆之,即气闭闷,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负囊矣。(出《搜神记》)

【译文】

近年来建业有一个妇女,背上生一个大肉瘤,大得象斗囊,里面象有很多茧和栗子,走起来能听到声音。她在街市上讨饭,自己说是一个村妇,平常和妯娌们一块儿养蚕,但唯独她养不好,连年亏本,因此她就偷了妯娌的一口袋茧烧了。刚烧完,她的背上就生了疮,逐渐变成这个大瘤。用衣服盖上瘤就觉得弊闷,只有经常露在外面才行,而这肉瘤重得象背个大口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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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陵男子

广陵有男子行乞于市,每见马矢,即取食。自云:尝为人饲马,慵不能夜起,其主恒自检视,见槽中无草,督责之。乃取乌梅并以饲马,马齿楚,不能食,竟以是致死。己后因患病,见马矢,辄流涎欲食,食之,与乌梅味正同,了无秽气。(出《稽神录》)

【译文】

广陵有个男子在街市上讨饭。每次见到马粪,就拿过来吃。他自己说:曾经给别人喂马,因为懒,晚上起不来,半夜不能给马上草料,主人家经常亲见检查察视,看到槽中无草,就要训斥他。于是,他就把乌梅和草料混在一起喂马,马的牙被刺痛,就不吃了。最后马竟因此而死。他自己也因这个缘故而得病,看见马粪,就馋得流口水想吃,吃了觉得和乌梅的味是一样的,一点臭味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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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马子

遂州人何马子好食蜂儿,坐罪,令众于市。忽有大蜂数个,螫其面,痛楚叫呼。守者驱而复来,抵暮方绝,如此经旬乃死。(出《儆戒录》)

【译文】

遂州人何马子好吃蜂卵,因为犯罪,令他在当街示众。忽然有几十个大蜂飞来螫他的脸,他痛苦不堪大声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驱赶那些蜂,但赶跑了又回来,直到晚上才绝迹。象这样经过十多天他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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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邵

章邵者,恒为商贾,巨有财帛,而终不舍路歧,贪猥诛求。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为邵之所获。邵便打杀,弃之林中,其鹿母遥见悲号,其声不已。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谋也。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于大树下憩歇,以伺其父。未间,且寝于树阴中,邵乃不晓是子,但见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及天渐晓,见其衣袱,乃知杀者是己子也。嗟乎,章邵凶率如此,报应亦宜然。(出《野人闲话》)

【译文】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为巨富,广有钱财。但他仍干些劫路营生,以求不义之财。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却被章邵抓获,邵当即打死,丢弃在树林中。那母鹿在很远处看见惨状,悲号不停。当天,邵想谋财害命晚上走。章邵只有一个儿子,年纪刚有二十岁,这儿子就先走一步与父亲拉开一段路程,走着走着就困了,便在路边的大树下歇一会儿,等着父亲来。不多会儿,就睡在树荫里,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儿子,只见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于是就抽出腰刀,对准那人咽喉刺去,抢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等天渐渐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杀死的是自己的儿子。唉!章邵凶恶残忍到这种地步,报应也是应该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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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立善

蜀金雁桥,有韩立善者,作钓钩,积有年矣。因食鱼,鲠喉成疮,颔脱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地的金雁桥,有个韩立善,作钓鱼的钩已经很多年了。有一次吃鱼,鱼鲠卡住咽喉,后变成疮。下巴烂掉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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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修准

蜀郡大慈寺律师修准,虽云奉律,性甚褊躁。庭前植竹,多蚁子缘栏槛。准怒,伐去竹,尽取蚁子,弃灰火中。准后忽患癣,疮遍头面。医者云蚁漏疮,不可医,后竟终。(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大慈寺专管戒律的法师修准。虽整天念经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寺的庭院前种着竹子。很多小蚂蚁攀缘直到栏槛。修准看到后很生气,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蚂蚁收集起来扔到火里烧了。修准后来忽然得了癣疮病,遍头脸都是疮。医生说这是蚁漏疮,不能治,最终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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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氏

宇文氏,伪蜀之富家也。孀居国之东门,尝闻寝室上有人行,命仆隶升屋视之,获得野狸三头并狸母,宇文氏杀狸母而存其子焉。未期岁,宇文氏适护戎王承丕。丕杀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并前夫一男二女,下狱定罪,赦男女,斩宇文氏。吁,得非杀狸母之所报也。(出《儆戒录》)

【译文】

宇文氏,是伪蜀时的有钱人家。在都城的东门孀居。曾听到她的寝室上有人走步的声音,就让仆奴上房看看,结果抓获了三个小狐狸和一个母狐狸。宇文氏就杀了那母狐狸而把三个小狐狸留下了。还没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给了护戎王承丕,因为承丕杀了判官郭延钧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个儿子两个女儿也被下狱定罪。后来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斩首。唉!这难道不是她杀母狸的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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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贞

蜀锦浦坊民李贞家,养狗名黑儿,贞因醉,持斧击杀之。李贞临老,与邻舍恶少白昌祚争竞,昌祚承醉,以斧击贞死焉。时昌祚年十九岁,与杀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儿。冤报显然,不差丝发。(出《儆戒录》)

【译文】

蜀地锦浦坊的百姓李贞家里养了一条狗,名叫黑儿。李贞因为喝醉了酒拿着斧子把狗砍死了。李贞年老时,和邻居一个恶少年白昌祚喝酒时争强好胜,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贞砍死了。当时白昌祚十九岁,与李贞杀狗时的年岁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儿。很明显这冤怨相报,竟是不差毫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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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秀荣

蜀郡金华寺法师秀荣,院内多松柏,生毛虫,色黄,长三二寸。莫知纪极,秀荣使人扫除埋瘗,或弃于柴积内,僧仁秀取柴煮料,于烈日中晒干,虫死者无数。经月余,秀荣暴卒。金华寺有僧入冥,见秀荣荷铁枷,坐空地烈日中,有万万虫咂噬。僧还魂,备说与仁秀,仁秀大骇。遂患背疮,数日而卒。(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金华寺有个法师叫秀荣。寺院内种植了很多松柏。生一种毛虫,黄色,有二三寸长。这些毛虫到处乱爬,秀荣就派人扫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里,和尚仁秀取柴煮药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虫就在烈日下被晒干,死者无数。经过一个多月,秀荣暴病身亡。金华寺有个僧人入冥府,看见秀荣戴着铁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数不清的毛虫咬他。这个僧人还魂后,把看到的详细说给仁秀听,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疮病,几天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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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庄在射洪县,因往庄收刈,有鹿遭射逐之,惊忙走投乾昭。昭闭于空房中,说与邻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岂宜轻舍。”乃杀之,沽酒炙鹿,共僧饮啖。僧食一块,忽大叫云:“刀割我心。”呕血,至夕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县有块庄稼地。因为去收割庄稼。正碰上有一只鹿被人射了一箭并有人追赶,那鹿在惊慌之际跑到乾昭处,乾昭就把它关在空房子里。后来把这件事说给邻居有个叫法惠的和尚,法惠听完笑着说:“天送给的食物,怎么能轻易舍掉呢?”于是就杀了鹿,买酒烤鹿肉,乾昭与法惠同饮同喝。法惠和尚刚吃一块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然后呕血,当天晚上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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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绍

蜀民李绍好食犬,前后杀犬数百千头。尝得一黑犬,绍怜之,蓄养颇厚。绍因醉夜归,犬迎门号吠,绍怒,取斧击犬。有儿子自内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一家惶骇,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绍后得病,作狗嗥而死。(出《儆戒录》)

【译文】

蜀郡百姓李绍好吃狗肉。他前后杀狗数百千头。曾得到一黑犬,李绍很爱怜它,并饲养起来。有一次李绍因醉很晚才回来,那黑犬迎门号吠,绍很生气,找到斧子要砍那犬。这时他的儿子从里面出来,斧子正中其头,当即就死了。一家人惊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里去了。李绍后来得了病,象狗叫一样而死去。

太平广记
李昉
卷第一 神仙一卷第二 神仙二卷第三 神仙三卷第四 神仙四卷第五 神仙五卷第六 神仙六卷第七 神仙七卷第八 神仙八卷第九 神仙九卷第十 神仙十卷第十一 神仙十一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卷第十四 神仙十四卷第十五 神仙十五卷第十六 神仙十六卷第十七 神仙十七卷第十八 神仙十八卷第十九 神仙十九卷第二十 神仙二十卷第二十一 神仙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神仙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神仙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神仙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神仙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神仙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神仙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神仙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神仙二十九卷第三十 神仙三十卷第三十一 神仙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神仙三十二卷第三十三 神仙三十三卷第三十四 神仙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神仙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神仙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神仙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神仙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神仙三十九卷第四十 神仙四十卷第四十一 神仙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神仙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神仙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神仙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神仙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神仙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神仙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神仙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神仙四十九卷第五十 神仙五十卷第五十一 神仙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神仙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神仙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神仙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神仙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女仙一卷第五十七 女仙二卷第五十八 女仙三卷第五十九 女仙四卷第六十 女仙五卷第六十一 女仙六卷第六十二 女仙七卷第六十三 女仙八卷第六十四 女仙九卷第六十五 女仙十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卷第六十七 女仙十二卷第六十八 女仙十三卷第六十九 女仙十四卷第七十 女仙十五卷第七十一 道术一卷第七十二 道术二卷第七十三 道术三卷第七十四 道术四卷第七十五 道术五卷第七十六 方士一卷第七十七 方士二卷第七十八 方士三卷第七十九 方士四卷第八十 方士五卷第八十一 异人一卷第八十二 异人二卷第八十三 异人三卷第八十四 异人四卷第八十五 异人五卷第八十六 异人六卷第八十七 异僧一卷第八十八 异僧二卷第八十九 异僧三卷第九十 异僧四卷第九十一 异僧五卷第九十二 异僧六卷第九十三 异僧七卷第九十四 异僧八卷第九十五 异僧九卷第九十六 异僧十卷第九十七 异僧十一卷第九十八 异僧十二卷第九十九 释证一卷第一百 释证二卷第一百一 释证三卷第一百二 报应一(金刚经)卷第一百三 报应二(金刚经)卷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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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辩二(幼敏附)卷第一百七十五 幼敏卷第一百七十六 器量一卷第一百七十七 器量二卷第一百七十八 贡举一卷第一百七十九 贡举二卷第一百八十 贡举三卷第一百八十一 贡举四卷第一百八十二 贡举五卷第一百八十三 贡举六卷第一百八十四 贡举七(代族附)卷第一百八十五 铨选一卷第一百八十六 铨选二卷第一百八十七 职官卷第一百八十八 权倖卷第一百八十九 将帅一卷第一百九十 将帅二(杂谲智附)卷第一百九十一 骁勇一卷第一百九十二 骁勇二卷第一百九十三 豪侠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豪侠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豪侠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豪侠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博物卷第一百九十八 文章一卷第一百九十九 文章二卷第二百 文章三卷第二百一 才名(好尚附)卷第二百二 儒行(怜才 高逸)卷第二百三 乐一卷第二百四 乐二卷第二百五 乐三卷第二百六 书一卷第二百七 书二卷第二百八 书三卷第二百九 书四卷第二百十 画一卷第二百十一 画二卷第二百十二 画三卷第二百十三 画四卷第二百十四 画五卷第二百十五 算术卷第二百十六 卜筮一卷第二百十七 卜筮二卷第二百十八 医一卷第二百十九 医二卷第二百二十 医三卷第二百二十一 相一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卷第二百二十三 相三卷第二百二十四 相四卷第二百二十五 伎巧一卷第二百二十六 伎巧二卷第二百二十七 伎巧三(绝艺附)卷第二百二十八 博戏卷第二百二十九 器玩一卷第二百三十 器玩二卷第二百三十一 器玩三卷第二百三十二 器玩四卷第二百三十三 酒(酒量、嗜酒附)卷第二百三十四 食(能食、菲食附)卷第二百三十五 交友卷第二百三十六 奢侈一卷第二百三十七 奢侈二卷第二百三十八 诡诈卷第二百三十九 谄佞一卷第二百四十 谄佞二卷第二百四十一 谄佞三卷第二百四十二 谬误(遗忘附)卷第二百四十三 治生(贪附)卷第二百四十四 褊急卷第二百四十五 诙谐一卷第二百四十六 诙谐二卷第二百四十七 诙谐三卷第二百四十八 诙谐四卷第二百四十九 诙谐五卷第二百五十 诙谐六卷第二百五十一 诙谐七卷第二百五十二 诙谐八卷第二百五十三 嘲诮一卷第二百五十四 嘲诮二卷第二百五十五 嘲诮三卷第二百五十六 嘲诮四卷第二百五十七 嘲诮五卷第二百五十八 嗤鄙一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卷第二百六十 嗤鄙三卷第二百六十一 嗤鄙四卷第二百六十二 嗤鄙五卷第二百六十三 无赖一卷第二百六十四 无赖二卷第二百六十五 轻薄一卷第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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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一卷第三百五十九 妖怪一卷第三百六十 妖怪二卷第三百六十一 妖怪三卷第三百六十二 妖怪四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卷第三百六十四 妖怪六卷第三百六十五 妖怪七卷第三百六十六 妖怪八卷第三百六十七 妖怪九(人妖附)卷第三百六十八 精怪一卷第三百六十九 精怪二卷第三百七十 精怪三卷第三百七十一 精怪四卷第三百七十二 精怪五卷第三百七十三 精怪六卷第三百七十四 灵异卷第三百七十五 再生一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卷第三百七十七 再生三卷第三百七十八 再生四卷第三百七十九 再生五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卷第三百八十二 再生八卷第三百八十三 再生九卷第三百八十四 再生十卷第三百八十五 再生十一卷第三百八十六 再生十二卷第三百八十七 悟前生一卷第三百八十八 悟前生二卷第三百八十九 冢墓一卷第三百九十 冢墓二卷第三百九十一 铭记一卷第三百九十二 铭记二卷第三百九十三 雷一卷第三百九十四 雷二卷第三百九十五 雷三卷第三百九十六 雨(风虹附)卷第三百九十七 山(溪附)卷第三百九十八 石(坡沙附)卷第三百九十九 水(井附)卷第四百 宝一卷第四百一 宝二(金玉附)卷第四百二 宝三卷第四百三 宝四(杂宝上)卷第四百四 宝五(杂宝下)卷第四百五 宝六(钱、奇物附)卷第四百六 草木一(文理木附)卷第四百七 草木二卷第四百八 草木三卷第四百九 草木四卷第四百一十 草木五卷第四百一十一 草木六卷第四百十二 草木七(五谷、茶、荈附)卷第四百十三 草木八卷第四百十四 草木九卷第四百一十五 草木十卷第四百十六 草木十一卷第四百一十七 草木十二卷第四百一十八 龙一卷第四百一十九 龙二卷第四百二十 龙三卷第四百二十一 龙四卷第四百二十二 龙五卷第四百二十三 龙六卷第四百二十四 龙七卷第四百二十五 龙八卷第四百二十六 虎一卷第四百二十七 虎二卷第四百二十八 虎三卷第四百二十九 虎四卷第四百三十 虎五卷第四百三十一 虎六卷第四百三十二 虎七卷第四百三十三 虎八卷第四百三十四 畜兽一卷第四百三十五 畜兽二卷第四百三十六 畜兽三卷第四百三十七 畜兽四卷第四百三十八 畜兽五卷第四百三十九 畜兽六卷第四百四十 畜兽七卷第四百四十一 畜兽八卷第四百四十二 畜兽九卷第四百四十三 畜兽十卷第四百四十四 畜兽十一卷第四百四十五 畜兽十二卷第四百四十六 畜兽十三卷第四百四十七 狐一卷第四百四十八 狐二卷第四百四十九 狐三卷第四百五十 狐四卷第四百五十一 狐五卷第四百五十二 狐六卷第四百五十三 狐七卷第四百五十四 狐八卷第四百五十五 狐九卷第四百五十六 蛇一卷第四百五十七 蛇二卷第四百五十八 蛇三卷第四百五十九 蛇四卷第四百六十 禽鸟一卷第四百六十一 禽鸟二卷第四百六十二 禽鸟三卷第四百六十三 禽鸟四卷第四百六十四 水族一卷第四百六十五 水族二卷四百六十六 水族三卷第四百六十七 水族四卷第四百六十八 水族五卷第四百六十九 水族六卷第四百七十 水族七卷第四百七十一 水族八卷第四百七十二 水族九(龟)卷第四百七十三 昆虫一卷第四百七十四 昆虫二卷第四百七十五 昆虫三卷第四百七十六 昆虫四第四百七十七 昆虫五第四百七十八 昆虫六第四百七十九 昆虫七第四百八十 蛮夷一卷第四百八十一 蛮夷二卷第四百八十二 蛮夷三卷第四百八十三 蛮夷四卷第四百八十四 杂传记一卷第四百八十五 杂传记二卷第四百八十六 杂传记三卷第四百八十七 杂传记四卷第四百八十八 杂传记五第四百八十九 杂传记六第四百九十 杂传记七第四百九十一 杂传记八卷第四百九十二 杂传记九卷第四百九十三 杂录一第四百九十四 杂录二卷第四百九十五 杂录三卷第四百九十六 杂录四卷第四百九十七 杂录五卷第四百九十八 杂录六卷第四百九十九 杂录七卷第五百 杂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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