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上一章

卷第三百十六 鬼一

韩重 公孙达 鲜于冀 卢充 谈生 陈蕃 刘照 张汉植 范丹 费季 周式 陈阿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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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重

吴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童子韩重,年十九。玉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重学于齐鲁之间,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玉结气死,葬阊门外。三年重归,(归原作诘,据明抄本改。)问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结气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玉从墓侧表形见,谓重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谓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左顾宛颈而歌曰,南山有乌,北山张罗。志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歌毕。歔欷泣流,不能自胜。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道,惧有尤俧,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宴,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愿郎(愿郎原作时节。据明抄本改。)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欲收重,重脱走,至玉墓所诉玉。玉曰:"无忧,今归白王。"玉妆梳忽见,王惊愕悲喜,问曰:"尔何缘生。"玉跪(跪原作诡,据明抄本改。)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今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正如烟然。(出《录异传》)

【译文】

吴王夫差有个小女儿叫玉,十八岁。韩重是个十九岁的英俊少年,吴玉很喜欢他。两个人瞒着父母先是互通书信后来就私订终身。韩重到齐鲁读书,就请自己的父母到吴王那里去求婚。吴王一听大怒,不同意这婚事,玉心气郁结而死,埋在了皇宫南门外。三年后韩重回来,问父母,父母说,"去求婚吴王大怒不许,玉中气郁结而死,已经埋葬了。"韩重一听痛哭失声,带着纸钱祭品到玉墓前祭吊。玉从墓侧现形,对韩重说,"当初你走之后,让你的父母来议婚,我原来想一定会实现咱们美好的心愿。没想到却遭到如此悲惨的下场啊!"说罢,悲痛地唱道:"南山有鸟,北山张罗。志欲从君,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唱完后,涕泪交流哭得控制不住自己,并要求韩重和她一起回到墓中去。韩重说,"阴阳两界不能相通,怕后果更惨。"不敢随玉去。玉说,"死生异路我也知道,可是我们今天分别后,就再也见不到了。你是不是怕我是鬼会伤害你?没想到我对你一片赤诚,却得不到你的信任。"韩重被她的真情感动,就和玉一起走进墓中。玉和韩重宴饮欢聚了三天三夜,像夫妻一样。韩重临走时,玉拿出一个直径有一寸大的明珠相赠,并说,"我现在一切都被毁了,也没有和你生聚的可能,还有什么可说的呢,唯愿你多多珍重吧。如果能到我家去,就把这个明珠给我父王看看。"韩重回来后,去见吴王,说出了他和玉相见的经过。吴王一听大怒说,"我女儿已经死,你编这套谎话来骗我,玷污了我女儿的亡灵。这明珠只不过是你盗墓得来的,假托什么鬼神?"说着就要把韩重抓起来,韩重赶快逃掉了,又到玉的墓前诉说这事。玉说,"你别愁,我这就直接去告诉父王。"玉梳妆得整整齐齐,忽然在吴王面前现形,吴王十分惊异,悲喜交加地问,"女儿是怎么死而复活的?"玉跪下说,"从前书生韩重来求婚,父王不许,如今我名各俱毁,已经死了。韩重从远方归来,听说女儿已死,带着祭品到我的坟上祭吊。女儿感激他的真情,就和他相见,并把明珠赠给他,这不是他盗墓所得,请父王不要惩治他吧。"这时吴王夫人听见了跑出来一把抱住女儿,然而玉却像一股青烟般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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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达

任城公孙达,甘露中,陈郡卒官,将敛,儿及郡吏数十人临丧。达五岁儿,忽作灵语,音声如父,呵众人哭止。因呼诸子,以次教诫。儿等悲哀不能自胜,及慰勉之曰:"四时之运,犹有始终。人修短殊,谁不致此?"语千余言,皆合文章。儿又问曰:"人亡皆无所知,唯大人聪明殊特,有神灵耶?"答曰:"鬼神之事,非尔所知也。"因索纸笔作书,辞义满纸,投地遂绝。(出《列异传》)

【译文】

任城的公孙达在甘露年间死在陈郡的任上。将要入敛时,他的几个儿子和郡里的官员参加葬礼。公孙达有个五岁的儿子忽然用公孙达的声音说起话来,先是命儿子们不要再哭,然后对儿子们一个个进行教导嘱咐。几个儿子都悲伤得不能控制自己,公孙达就安慰勉励说,"一年四季的运行还有始有终。人不论是寿长寿短谁能不死?"说了上千字的话,记下来都是文章。儿子们又问。"人死后都没有知道,是不是因为父亲你特殊聪明,才有神灵呢?"回答说,"鬼神的事,不该你们知道。"说罢就要了纸笔写起来,写了满满一张纸,然后才扑在地上断了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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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于冀

后汉建武二年,西河鲜于冀为清河太守,作公廨。未就而亡。后守赵高,计功用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言四百万钱。冀乃鬼见,白日导从入府。与高及秉等,对共计校,定为适秉所割匿。冀乃书表自理,其略言:"高贵尚小节。亩垄之人,而踞遗类。研密失机。婢妾其性,媚世求显,偷窃狠鄙。有辱天官,易讥负乘,诚高之谓。臣不胜鬼言,谨因千里驿闻,付高上之。"便西北去三十里。车马皆灭,。不复见。秉等皆伏地物故,高以状闻。诏下,还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为差代,以弥冥中之讼。(出《水经》)

【译文】

后汉建武二年,西河的鲜于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后修造公事房舍,没盖完就死了。继任的太守赵高向上面呈报说鲜于冀办这工程费用是二百万,王官黄秉、功曹刘适则说化了四百万。鲜于冀就突然现形,大白天的带着人进了太守府,和黄秉等人一笔笔地对帐查工程费用,断定是黄秉等虚报贪污了工程费。鲜于冀就自己写了奏章向朝廷申诉。奏章中大致说,"高贵的人更重视小节,而种田的俗人才见便宜就贪。然而他们毕竟是婢妾一类的小人,再周密的谋划也有漏洞。他们这种卑鄙的贪污偷窍行为辱没了皇上的器重,也让人们笑话他们不配担任这样的公职。如果真如黄秉刘适等人说是我花了那么多钱,那么我现在虽然作了鬼也要申辩。现在我把我的奏章通过千里驿使呈交皇上,请赵高替我上奏。"写完奏章,就坐上车奔西北方三十多里而去,后来就不见了。黄秉等人竟伏在地上死去。赵高把鲜于冀的奏章呈给皇帝,皇帝下诏发还了被没收的鲜于冀在河西的庄园田宅和充为官婢的妻子,并委官去接任工作,以安抚阴间来的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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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充

卢充,范阳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冬至一日,出宅西猎,射獐中之,獐倒而起,充逐之。不觉忽见道北一里许,高门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复见獐,门中一铃下,唱客前,有一人投一袱新衣,曰:"府君以遗郎。"充着讫进见,少府语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门鄙陋,近得书,为君索小女为婚,故相迎耳。"便以书示充。父亡时。充虽小,然已识父手迹。即欷歔无复辞免。便敕内,卢郎已来,便可使女妆严,即就东廊。"至黄昏。内白女郎妆严毕,崔语充:"君可至东廊。"即至,女已下车,立席头,却共拜,时为三日。给食三日毕,崔谓充曰:"君可归。女生男,当以相还,无相疑,生女当留养。"敕内严车送客。充便辞出,崔送至中门,执手涕零。出门见一犊车,驾青衣。(明抄本衣作牛)又见本所着衣及弓箭,故在门外。寻遣传教将一人捉袱衣与充。相问曰:"姻缘(缘原作授。据《搜神记》改。)始尔,(尔下原有援始二字今据搜神记、明抄本广记删。)别甚怅恨。今故致衣一袭,被褥自副。"充上车,去如电逝,须臾至家。母见,问其故,充悉以状对。别后四年三月,充临水戏,忽见傍有犊车,乍沉乍浮,既而上岸,同坐皆见。而充往开其车后户,见崔氏女与三岁男共载。女抱儿以还充,又与金碗,并赠诗曰:"煌煌灵芝质,光丽何猗猗。华艳当时显,嘉异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荣耀长幽灭,世路永无施。不悟阴阳运,哲人忽来仪。今时一别后,何得重会时?"充取儿碗及诗,忽然不见。充后乘车入市卖碗,冀有识者。有一婢识此,还白大家曰:"市中见一人乘车,卖崔氏女郎棺中碗。"大家既崔氏亲姨母也。遣儿视之,果如婢言。乃上车叙姓名,语充曰:"昔我姨嫁少府,女未出而亡,家亲痛之,赠一金碗著棺中。可说得碗本末。"充以事对,此儿亦为悲咽,赍还白母。母即令诣充家迎儿还。诸亲悉集,儿有崔氏之状,又复似充貌。儿碗俱验,姨母曰:"我外甥也,即字温休。"温休者,是幽婚也。遂成令器,历郡守。子孙冠盖相承至今,其后植字干,有名天下。(出《搜神记》)

【译文】

卢充是范阳人。家西边三十里,有座崔少府墓。卢充二十岁那年,冬至的一天去家的西边打猎,射中了一头獐子。獐子倒了又爬起来跑掉,卢充就追。追到道北一里多的地方,獐子不见了,却见一排高门瓦房,象是很阔的人家。大门的门铃下有个人大声说,"请贵客住前来。"并给了卢充一套新衣说,"我家府君让我给的。"卢充穿好衣服进了院,见了主人少府,少府说,"令尊不嫌我家门第不高,最近来信,为你聘我的女儿为婚,所以特地把你接来了。"说罢就拿出卢充父亲的书信给他看。卢充父亲去世时,卢充尽管还小,但已能认得父亲的手迹。看到父亲的亲笔信,卢充十分难过,就不能推辞了。崔少府就向里面说,"卢郎已到,快让女儿好好梳妆到东廊去。"黄昏时,里面说已梳妆好了。崔少府就让卢充也到东廊去。卢充到时,崔女已经下车,站在桌子前,两人拜堂成婚。卢充在崔府呆了三天后,少府对卢充说,"你可以回去了。我女儿如果生男孩,会把孩子送去,如是生女孩,就留在我这里。你不要有怀疑。"说完就命派车送客。卢充告辞,崔少府送到中门,握住卢充的手哭了。出门看见一个仆人驾着一辆牛车,又见门外放着自己穿的衣服和弓箭。崔女也叫人拿来一套衣服送给卢充,说,"我俩姻缘刚开始,就分别了,心里很难过。赠你这件衣服和一套被褥做纪念吧。"卢充上了车,车快如闪电,不一会儿就到了家。卢充母亲问他怎么回事,他就说了详情。和崔氏女分别四年零三个月后,有一天卢充在河里游水,忽然看见不远处有一辆牛车,一会儿沉没一会又浮起,一会儿牛车上了岸。和卢充一起玩的人都看见了。卢充跑过去打开牛车的后门,见崔氏女抱着一个三岁的男孩。崔氏女把儿子交给卢充,同时给他一个金碗,还赠了一首诗:"煌煌灵芝质,光丽何猗猗。华艳当时显,嘉异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荣耀长幽灭,世路永无施。不悟阴阳运。哲人忽来仪。今时一别后,何得重会时。"卢充接过金碗、儿子和诗后,崔氏女突然消失了。卢充后来就坐着车到街上去卖碗。希望能有认识这碗的人。果然一个女仆认出了这碗,她立刻跑回去对女主人说,"在街上看见一个人坐着车,卖崔氏女棺材中的金碗。"女主人正是崔氏女的亲姨,她立刻派儿子到街上看,果然和女仆说的一样。儿子到车上和卢充说,"当年我姨嫁给崔少府,崔少府的女儿没出嫁就死了,家里人都很悲痛,赠了一个金碗给她陪葬。你能告诉我你得到这金碗的经过吗?"卢充就如实说了。儿子也十分悲痛,回家对母亲说了。母亲就让到卢充家迎接孩子回来,亲戚都来看望,见那孩子长得既像崔氏又象卢充。孩子和金碗都验证了。崔氏女的姨妈说,"这就是我的外甥孙了。"就给起名叫卢温休。温休的意思是纪念阴阳通婚。后来卢温休果然成了大器,当上了郡守。他的子孙辈辈作官,一直传到现在,卢充有一个后代叫卢植,字叫干,是个名传天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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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生

谈生者,年四十,无妇,常感激读书。忽(书忽原作诗经,据明钞本改。)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颜服饰。天下无双,来就生为夫妇。乃(乃原作之。据明钞本改。)言:"我与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三年之后,方可照。"为夫妻,生一儿,已二岁。不能忍,夜伺其寝后,盗照视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妇觉,遂言曰:"君负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岁而竟相照也?"生辞谢。涕泣不可复止,云:"与君虽大义永离,然顾念我儿。若贫不能自偕活者。暂随我去,方遗君物。"生随之去,入华堂,室宇器物不凡。以一珠袍与之曰:"可以自给。"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后生持袍诣市,睢阳王家买之,得钱千万。王识之曰:"是我女袍,此必发墓。"乃取拷之。生具以实对,王犹不信。乃视女塚,塚完如故。发视之,果棺盖下得衣裾。呼其儿,正类王女,王乃信之。即召谈生,复赐遗衣,以为主婿。表其儿以为侍中。(出《列异传》)

【译文】

谈生四十岁还没有娶妻,平时就是发奋读书。有一天半夜有个十五六岁的女子来找谈生。这女子容貌称得上绝代佳人,主动要求作谈生的妻子。女子说,"我和人不一样,请不要用灯火照我,三年后才可以照。"他们结合后生了一个儿子,儿子已经两岁。谈生忍不住好奇心,夜里等女子睡着了,偷偷点灯看她,只见她腰以上已经长出和活人一样的肉了,但腰以下还有白骨。女子惊醒后发觉谈生偷照自己,说,"你辜负了我。我就要复活了,你怎么就不能再忍一年而用灯光照我呢?"谈生急忙赔罪,女子仍哭个不停说,"我和你只能永别了,只是惦念我们的儿子,你以后如果穷得养活不了他,就暂时交给我。我也准备送你些东西。"谈生随女子来到一座华贵的屋中,见屋中陈设装饰不同凡人。女子拿了一件缀着珍珠的袍子赠给谈生说,"卖了这袍子就可维持生活。"临分别时,女子撕下了谈生一块衣裳下摆留作纪念。后来谈生到市场上卖珠袍,被睢阳王家的人买去,得钱千万。睢阳王一看,竟是自己死去的女儿的袍子,就把谈生抓来拷问为什么盗墓。谈生就实话实说了。睢阳王仍不信,就到女儿坟上去看,见坟墓完好如初。再打开墓穴看,果然在棺盖下发现了谈生的一块衣摆。后来又看谈生的儿子,果然长得像自己女儿,睢阳王才相信了,又把谈生请来,把珠袍还给了他,认他为公主的女婿。后来又上表给朝廷,赐给谈生的儿子侍中的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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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蕃

陈蕃微时,尝行宿主人黄申家。申妇夜产,蕃不知。夜三更。有扣门者,久许,闻里有人应云:"门里有人,不可前。"相告云:"从后门往。"俄闻往者还,门内者问之:"见何儿?名何?当几岁?"还者云:"是男,名阿权,当十五岁。"又问曰:"后当若为死?"答曰:"为人作屋,落地死。"蕃闻而不信。后十五年,为豫章太守,遣吏征问,昔儿阿奴所在。家云,助东家作屋,堕楝亡没。(出《幽明录》)

【译文】

陈蕃寒微时,有一次出门投宿在黄申家。黄申的妻子夜里生孩子,陈蕃并不知道。睡到半夜忽听有人敲门。半天才听得门里有人应道,"门里有人,别从前门进,从后门走。"不一会那叫门的人回来了,门里的人问,"看见个什么孩子?叫什么名?能活到多大?"门外的人说,"是个男孩,叫阿奴,能活到十五岁。"又问,"将来是怎么死的?"回答说,"帮助人盖房子,摔死的。"陈蕃听见了但不相信。十五年后,陈蕃当了豫章太守,派官员去查问,那个叫阿奴的孩子现在何处。他家人说,帮着东家盖房,从房梁上掉下来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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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照

刘照,建安中,为河间太守。妇亡。埋棺于府园中。遭黄巾贼,照委郡走。后太守至,夜梦见一妇人往就之。后又遗一双锁,太守不能名。妇曰:"此萎蕤锁也,以金缕相连,屈申在人,实珍物。吾方当去,故以相别,慎无告人。"后二十日。照遣儿迎丧。守乃悟云云。儿见锁感动,不能自胜。(出《录异传》)

【译文】

刘照在建安年间,任河间府太守。他的妻子死了。棺材埋在府后花园里。后来黄中造反,刘照扔下一切逃跑了。继任的太守到任后,夜里梦见一个女人来和他同房。临走时送给新太守一个双锁,太守不知这锁叫什么名,女人说"这个锁叫萎蕤,中间用金链相连,可屈可伸,是一件宝物。我要走了,以它做为离别纪念,千万不要对人说。"过了二十天,刘照派儿子迎运他妻子的棺材,新任太守才恍然大悟,并把锁给刘照的儿子看,儿子看见母亲的随葬珍宝,心里十分悲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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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汉植

陈国张汉植,至南阳,从京兆尹延叔坚,学《左氏传》。行后数月,鬼物持其妹,为之扬言曰:"我病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寒,操一三量不借,挂屋后楮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牖下。皆望取之。又买李幼牛一头,本券在书箧中。"往索,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新归宁,非其所及。家人哀伤,益以为审。父母兄弟,椎结迎丧。去精舍数里,遇汉植与诸生相随。汉植顾见家人,怪其如此。家见汉植。良以为鬼也。惝恍有间,汉植乃前,为父说其本末如此。得妖物之为?(出《风俗通》,明抄本作出《搜神记》)

【译文】

陈国的张汉植,到南阳去跟京北尹延叔坚学习《左传》。他走了几个月以后,一个鬼怪附在了他妹妹的身上,以张汉植的口气说,"我病死在大道上,经常饥寒交加。咱家的秤没有外借,挂在那屋后楮树上。傅子方送我五百钱,放在北窗下,忘了拿了。又买了一头小牛,买卖契约放在书箱里。"家里的人按着他说的去找,果然都在。张汉植的妻子都不知道这些事。妹妹刚回娘家来,不可能知道这些事。家人得知张汉植的死讯十分悲痛,更加信以为真。全家穿着丧服拄着哭丧棒出门去找张汉植的尸体。没想到在离学馆几里的地方,竟遇见张汉植和同学们在一起。汉植看家里人这样穿戴,十分惊奇。家里人看见汉植,则以为是见了鬼了。双方愣了半天,汉植的父亲说清情况,大家才知道是鬼怪搞的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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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丹

陈留外黄范丹,字史云,少为尉从佐,使檄谒督邮。丹有志节,自恚为斯役小吏。及于陈留大泽中,杀所乘马,捐弃官帻,诈逢劫者。有神下其家曰:"我史云也。为劫人所杀,疾取我衣于陈留大泽中,家取得一帻。丹随之南郡,转入三辅。从英贤游学。十三年乃归。家人不复识焉。陈留人高其志行,及殁。号曰贞节先生。(出《搜神记》)

【译文】

陈留郡当外黄官的范丹,字史云,年轻时给县尉当个小随从官。有一次,派他去给督邮送公文。范丹少有大志,气愤自己当个为人驱使的小官,走到陈留大泽时,把所骑的马杀掉,把官家的头巾也扔了,假称是被强盗打劫了。有个神怪向他家里人说,"我就是范丹,被强盗杀死,快到陈留大泽来取我的衣物。"家人赶到,只找到一块头巾。后来范丹去了南郡,又转到三辅,跟一些大学问家学习,过了十三年才回家,家里人都不认识他了。陈留人赞赏他的志气,死后,称他为"贞节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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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季

吴人费季,客贾数年。时道多劫,妻常忧之。季与同辈旅宿庐山下,各相问去家几时,季曰:"吾去家已数年。临来,与妻别,就求金钗以行,欲观其志,当与吾否耳。得钗。仍以著户楣上。临发忘道。此钗故当在户上也。"尔夕。妻梦季曰:"吾行遇盗,死已二年。若不信吾言,吾取汝钗,遂不以行。留在户楣上。可往取之。"妻觉,揣钗得之。家遂发丧,后一年余,季行来归还。(出《搜神记》)

【译文】

费季是吴地人,在外经商好几年。当时路上强盗很多,他的妻子十分担心。有一次费季和几个同伴住在庐山下的旅店中,大家互相问离家多久了,季费说,"我离家已好几年。出发时和我妻子告别时,我向她要她头上的金钗。我的意思是看看她对我感情好不好,如果给我就是对我好。她给了我金钗,我就偷偷把钗放在门框上面。临走时,我忘了拿,这只钗应该还在门框上。"这天夜晚,费季的妻子梦见贾季对她说,"我在路上遇见强盗,已死了二年。如果不信我的话,我向你要了金钗后就放在门框上,你可以去取来,就知道我是真的死了。"妻子惊醒后,果然在门框上找到了钗,家里就办了丧事。然而过了一年多,费季却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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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式

汉下邳周式。尝至东海。道逢一吏。持一卷书,求寄载。行十余里,谓式曰:"吾暂有所过,留书寄君船中。慎勿发之。"去后,式盗发视书,皆诸死人录,下条有式名。须臾吏还,式犹视书,吏怒曰:"故以相告,何忽视之?"式扣头流血,良久曰:"感卿远相载,此书不可除。卿今日已去,还家,三年勿出门,可得度也。勿道见吾书。"式还不出,已二年余,家皆怪之。邻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止。适出门,便见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门,知复奈何?吾求不见,连相为得鞭杖。今已见汝,无可奈何,后三日日中,当相取也。"式还涕泣,具道如此。父故不信,母昼夜与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时,见来取,便死。(出《法苑珠林》)

【译文】

汉代下邳人周式,一次到东海去。在半路上遇到了一个官吏,拿着一卷书,请周式给他带着。一同走了十几里后,官吏说,"我暂时有点事,先把书寄放在你船里,但你千万不要看那书。"官吏走后,周式忍不住打开书看,见那上面记的都是死人的名字,在后面竟也有自己的名。不大会儿官吏回来了,看见周式在偷看书,大怒说,"告诉你不要看,怎么不听!"周式把头都磕出了血。过了半天官吏说,"感谢你替我带着这本书,但你的名字是抹不掉的,你今天回家后,三年之内不要出门,你就可以躲过去不死了。但你千万不要说看过我的书。"周式回到家后,坚持不出门。已经过了两年了,家里人都十分奇怪。这时有个邻居去世,周式的父亲让他去吊唁。如果不去父亲就大怒,只好出门去了。周式刚一出门,就碰见了那个官吏。官吏说,"叫你三年别出门,你不听出门了,这就没办法了。因为我没把你抓到阴府,我受了好几次鞭打。现在我既然看见你,只能把你带走了。三天后中午,我会来接你。"周式回到家里,哭诉了这件事,他父亲不信。他母亲昼夜守在周式身边哭。三天后的中午,周式果然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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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阿登

汉会稽句章人,至东野还。暮不及门,见路傍小屋然火,因投宿。至,有一少女,不欲与丈夫共宿,呼邻家女自伴。夜共弹箜篌,歌曰:"连绵葛上藤,一缓复一絙。汝欲知我姓,姓陈名阿登。"明至东郭外。有卖食母在肆中。此人寄坐。因说昨所见。母惊曰:"此是我女,近亡,葬于郭外尔。"(出《灵怪集》)

【译文】

汉代会稽县的句章有个人到东城外回来,晚上没到家时,看见路旁小屋里生着火,就进去投宿。进屋后,是一个少女,因为不愿和丈夫同住找来了邻居的女孩一起作伴。夜里她们一起弹箜篌,边弹边唱,"连绵葛上藤,一缓复一絙。汝欲知我姓,姓陈名阿登。"第二天这人到城外,在一个卖饭的小馆里坐下,对卖饭的女人说了昨晚的事。那女人大吃一惊说,"那就是我的女儿,最近死了,已埋在城外了。"

太平广记
李昉
卷第一 神仙一卷第二 神仙二卷第三 神仙三卷第四 神仙四卷第五 神仙五卷第六 神仙六卷第七 神仙七卷第八 神仙八卷第九 神仙九卷第十 神仙十卷第十一 神仙十一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卷第十四 神仙十四卷第十五 神仙十五卷第十六 神仙十六卷第十七 神仙十七卷第十八 神仙十八卷第十九 神仙十九卷第二十 神仙二十卷第二十一 神仙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神仙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神仙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神仙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神仙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神仙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神仙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神仙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神仙二十九卷第三十 神仙三十卷第三十一 神仙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神仙三十二卷第三十三 神仙三十三卷第三十四 神仙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神仙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神仙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神仙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神仙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神仙三十九卷第四十 神仙四十卷第四十一 神仙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神仙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神仙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神仙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神仙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神仙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神仙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神仙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神仙四十九卷第五十 神仙五十卷第五十一 神仙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神仙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神仙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神仙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神仙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女仙一卷第五十七 女仙二卷第五十八 女仙三卷第五十九 女仙四卷第六十 女仙五卷第六十一 女仙六卷第六十二 女仙七卷第六十三 女仙八卷第六十四 女仙九卷第六十五 女仙十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卷第六十七 女仙十二卷第六十八 女仙十三卷第六十九 女仙十四卷第七十 女仙十五卷第七十一 道术一卷第七十二 道术二卷第七十三 道术三卷第七十四 道术四卷第七十五 道术五卷第七十六 方士一卷第七十七 方士二卷第七十八 方士三卷第七十九 方士四卷第八十 方士五卷第八十一 异人一卷第八十二 异人二卷第八十三 异人三卷第八十四 异人四卷第八十五 异人五卷第八十六 异人六卷第八十七 异僧一卷第八十八 异僧二卷第八十九 异僧三卷第九十 异僧四卷第九十一 异僧五卷第九十二 异僧六卷第九十三 异僧七卷第九十四 异僧八卷第九十五 异僧九卷第九十六 异僧十卷第九十七 异僧十一卷第九十八 异僧十二卷第九十九 释证一卷第一百 释证二卷第一百一 释证三卷第一百二 报应一(金刚经)卷第一百三 报应二(金刚经)卷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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俊辩二(幼敏附)卷第一百七十五 幼敏卷第一百七十六 器量一卷第一百七十七 器量二卷第一百七十八 贡举一卷第一百七十九 贡举二卷第一百八十 贡举三卷第一百八十一 贡举四卷第一百八十二 贡举五卷第一百八十三 贡举六卷第一百八十四 贡举七(代族附)卷第一百八十五 铨选一卷第一百八十六 铨选二卷第一百八十七 职官卷第一百八十八 权倖卷第一百八十九 将帅一卷第一百九十 将帅二(杂谲智附)卷第一百九十一 骁勇一卷第一百九十二 骁勇二卷第一百九十三 豪侠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豪侠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豪侠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豪侠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博物卷第一百九十八 文章一卷第一百九十九 文章二卷第二百 文章三卷第二百一 才名(好尚附)卷第二百二 儒行(怜才 高逸)卷第二百三 乐一卷第二百四 乐二卷第二百五 乐三卷第二百六 书一卷第二百七 书二卷第二百八 书三卷第二百九 书四卷第二百十 画一卷第二百十一 画二卷第二百十二 画三卷第二百十三 画四卷第二百十四 画五卷第二百十五 算术卷第二百十六 卜筮一卷第二百十七 卜筮二卷第二百十八 医一卷第二百十九 医二卷第二百二十 医三卷第二百二十一 相一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卷第二百二十三 相三卷第二百二十四 相四卷第二百二十五 伎巧一卷第二百二十六 伎巧二卷第二百二十七 伎巧三(绝艺附)卷第二百二十八 博戏卷第二百二十九 器玩一卷第二百三十 器玩二卷第二百三十一 器玩三卷第二百三十二 器玩四卷第二百三十三 酒(酒量、嗜酒附)卷第二百三十四 食(能食、菲食附)卷第二百三十五 交友卷第二百三十六 奢侈一卷第二百三十七 奢侈二卷第二百三十八 诡诈卷第二百三十九 谄佞一卷第二百四十 谄佞二卷第二百四十一 谄佞三卷第二百四十二 谬误(遗忘附)卷第二百四十三 治生(贪附)卷第二百四十四 褊急卷第二百四十五 诙谐一卷第二百四十六 诙谐二卷第二百四十七 诙谐三卷第二百四十八 诙谐四卷第二百四十九 诙谐五卷第二百五十 诙谐六卷第二百五十一 诙谐七卷第二百五十二 诙谐八卷第二百五十三 嘲诮一卷第二百五十四 嘲诮二卷第二百五十五 嘲诮三卷第二百五十六 嘲诮四卷第二百五十七 嘲诮五卷第二百五十八 嗤鄙一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卷第二百六十 嗤鄙三卷第二百六十一 嗤鄙四卷第二百六十二 嗤鄙五卷第二百六十三 无赖一卷第二百六十四 无赖二卷第二百六十五 轻薄一卷第二百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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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魂一卷第三百五十九 妖怪一卷第三百六十 妖怪二卷第三百六十一 妖怪三卷第三百六十二 妖怪四卷第三百六十三 妖怪五卷第三百六十四 妖怪六卷第三百六十五 妖怪七卷第三百六十六 妖怪八卷第三百六十七 妖怪九(人妖附)卷第三百六十八 精怪一卷第三百六十九 精怪二卷第三百七十 精怪三卷第三百七十一 精怪四卷第三百七十二 精怪五卷第三百七十三 精怪六卷第三百七十四 灵异卷第三百七十五 再生一卷第三百七十六 再生二卷第三百七十七 再生三卷第三百七十八 再生四卷第三百七十九 再生五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卷第三百八十一 再生七卷第三百八十二 再生八卷第三百八十三 再生九卷第三百八十四 再生十卷第三百八十五 再生十一卷第三百八十六 再生十二卷第三百八十七 悟前生一卷第三百八十八 悟前生二卷第三百八十九 冢墓一卷第三百九十 冢墓二卷第三百九十一 铭记一卷第三百九十二 铭记二卷第三百九十三 雷一卷第三百九十四 雷二卷第三百九十五 雷三卷第三百九十六 雨(风虹附)卷第三百九十七 山(溪附)卷第三百九十八 石(坡沙附)卷第三百九十九 水(井附)卷第四百 宝一卷第四百一 宝二(金玉附)卷第四百二 宝三卷第四百三 宝四(杂宝上)卷第四百四 宝五(杂宝下)卷第四百五 宝六(钱、奇物附)卷第四百六 草木一(文理木附)卷第四百七 草木二卷第四百八 草木三卷第四百九 草木四卷第四百一十 草木五卷第四百一十一 草木六卷第四百十二 草木七(五谷、茶、荈附)卷第四百十三 草木八卷第四百十四 草木九卷第四百一十五 草木十卷第四百十六 草木十一卷第四百一十七 草木十二卷第四百一十八 龙一卷第四百一十九 龙二卷第四百二十 龙三卷第四百二十一 龙四卷第四百二十二 龙五卷第四百二十三 龙六卷第四百二十四 龙七卷第四百二十五 龙八卷第四百二十六 虎一卷第四百二十七 虎二卷第四百二十八 虎三卷第四百二十九 虎四卷第四百三十 虎五卷第四百三十一 虎六卷第四百三十二 虎七卷第四百三十三 虎八卷第四百三十四 畜兽一卷第四百三十五 畜兽二卷第四百三十六 畜兽三卷第四百三十七 畜兽四卷第四百三十八 畜兽五卷第四百三十九 畜兽六卷第四百四十 畜兽七卷第四百四十一 畜兽八卷第四百四十二 畜兽九卷第四百四十三 畜兽十卷第四百四十四 畜兽十一卷第四百四十五 畜兽十二卷第四百四十六 畜兽十三卷第四百四十七 狐一卷第四百四十八 狐二卷第四百四十九 狐三卷第四百五十 狐四卷第四百五十一 狐五卷第四百五十二 狐六卷第四百五十三 狐七卷第四百五十四 狐八卷第四百五十五 狐九卷第四百五十六 蛇一卷第四百五十七 蛇二卷第四百五十八 蛇三卷第四百五十九 蛇四卷第四百六十 禽鸟一卷第四百六十一 禽鸟二卷第四百六十二 禽鸟三卷第四百六十三 禽鸟四卷第四百六十四 水族一卷第四百六十五 水族二卷四百六十六 水族三卷第四百六十七 水族四卷第四百六十八 水族五卷第四百六十九 水族六卷第四百七十 水族七卷第四百七十一 水族八卷第四百七十二 水族九(龟)卷第四百七十三 昆虫一卷第四百七十四 昆虫二卷第四百七十五 昆虫三卷第四百七十六 昆虫四第四百七十七 昆虫五第四百七十八 昆虫六第四百七十九 昆虫七第四百八十 蛮夷一卷第四百八十一 蛮夷二卷第四百八十二 蛮夷三卷第四百八十三 蛮夷四卷第四百八十四 杂传记一卷第四百八十五 杂传记二卷第四百八十六 杂传记三卷第四百八十七 杂传记四卷第四百八十八 杂传记五第四百八十九 杂传记六第四百九十 杂传记七第四百九十一 杂传记八卷第四百九十二 杂传记九卷第四百九十三 杂录一第四百九十四 杂录二卷第四百九十五 杂录三卷第四百九十六 杂录四卷第四百九十七 杂录五卷第四百九十八 杂录六卷第四百九十九 杂录七卷第五百 杂录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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