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广记
上一章

卷第三百八十 再生六

王璹 魏靖 杨再思 金坛王丞 韩朝宗 韦延之 张质 郑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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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璹

唐尚书刑部郎中宋行质,博陵人也。性不信佛,有慢谤之言。永徽二年五月病死。至六月九日,尚书都官令吏王璹暴死,经二日而苏。言初死之时,见四人来云,官府追汝。璹随行,入一大门。见厅事甚壮。西间有一人坐,形容肥黑。东间有一僧坐,与官相当。皆面向北,各有床几案褥。侍童二百许人,或冠或弁,皆美容貌。阶下有吏执(“执”字原“阙”,据明钞本补)文案。有一老人,著枷被缚,立东阶下。璹至庭,亦已被缚。吏执纸笔问璹曰:“贞观十八年,在长安佐史之日,因何改李须达籍?”答曰:“璹前任长安佐史,贞观十六年转选。至十七年,蒙授司农寺府史。十八年改籍,非璹罪也。”厅上大官,读其辞辨,顾谓东阶下老囚曰:“何因妄诉耶?”囚曰:“须达年实未至,由璹改籍,加须达年,岂敢妄耶?”璹云:“至十七年改任告身见在,请追验之。”官呼领璹者三人,解璹缚,将取告身。既至,大官自读之,谓老囚曰:“他改任分明,汝无理。”令送老囚出门外。门外昏暗有城,城上皆有女墙,似是恶处。大官因书案上。谓璹曰:“汝无罪。放汝去。”璹辞拜,吏引璹至东阶,拜辞。僧印璹臂曰:“好去。”吏引璹出,东南行,度三重门,皆勘视臂印,然后出。至四门,门甚壮大,重楼朱粉,三户并开,状如城门,守卫严切。又验印,听出门。东南行数十步,闻有人从后唤璹,璹回顾,见郎中宋行质,面色惨黑,色如湿地,露头散腰,著故绯袍,头发短垂,如胡人者,立於厅事阶下,有吏主守之。西近城,有一大木牌,高一(“一”原作“十”,据明钞本改)丈二尺许。大书牌曰:“此是勘当过王人。”其字大方尺余,甚分明。厅上有床座几案,如官府者,而无人坐。行质见璹悲喜,云:“汝何故得来?”璹曰:“官追,勘问改籍,无事放还。”行质捉其两手,谓璹曰:“吾被官责问功德簿,吾平生(“平生”原作“手中”,据明钞本改)无受此困苦,加之饥渴寒苦不可说,君可努力至我家,急语令作功德也。”如是殷勤数四嘱之,璹乃辞去。行数十步,又呼璹还。未及言,厅上有官人来坐。怒璹曰:“我方勘事,如何人辄至囚处。”使卒搭其耳,推令去。璹走,又至一门,门吏曰:“汝被搭耳,耳当聋,吾为汝却其中物。”因以手挑(“挑”原作“枕”,据明钞本改。)其耳,耳中鸣,乃验印放出。门外黑如漆,璹不知所在,以手模西及南,皆是墙壁,唯东无障碍,而暗不可行。立待少时,见向者追璹之吏从门来,曰:“君尚能待我,甚善。可乞我钱一千。”璹因愧谢曰:“依命。”吏曰:“吾不用铜钱,欲得白纸钱,期十五日来取。”璹许,因问归路。吏曰:“但东行二百步,有墙穿破见明,可推倒,即至君家。”璹如言,已至所居隆政坊南门矣。于是归家。见人坐泣,入户而苏。至十五日,璹忘与钱,明日复病,困绝。见吏来怒曰:“君果无行,期与我钱,遂不与,今复将汝。”因即驱行,出金光门,令入坑。璹拜谢百余,遂即放归,又苏。璹告家人,买纸百张,作钱送之。明日,璹又病困,复见吏曰:“君幸能与我钱,而钱不好。”璹辞谢,请更作,许之。又苏。至二十日,璹令用钱,别买白纸作钱,并酒食。自於隆政坊西渠水上烧之,既而身轻(“轻”字原空“阙”,据明钞本补)体健,遂平复如故。(出《冥报记》)

【译文】

唐朝尚书刑部郎中宋行质是博凌人,不信佛。有诽谤神佛的言词”唐高宗永徽二年五月病死。到六月九日时,尚书都官令吏王璹暴死,两天后又苏醒。他说初死时,看见四个人来对他说,官府追你。王璹便跟他们走了,进入一个大门,厅内陈设壮观,西间坐一人,形体肥胖,面容黑。东间坐一僧人,像官一样,都面向北。各间都有床、几、桌、被褥等,侍童有二百多人,戴着皮革做的帽子,容貌都很美。阶下有吏拿着文案。有一个老人,戴着枷被绑着,站在东面阶下。王璹到庭时也被绑着。吏拿着纸笔问王璹:“贞观十八年,你在长安任佐史的时候,为什么给李须达改簿籍?王璹回答:“我以前任过长安佐史,贞观十六年转选后进入朝中,到贞观十七年,蒙皇上恩典授我司农寺府史,十八年改籍不是我的罪过。”厅上的大官听了王璹的辩辞,回头对东阶下的老囚说,为什么要诬告?”老囚说:“须达年龄实在没到,由于让王璹改了薄籍,增加了须达的年龄,我怎敢诬告。”王璹说:“贞观十七年改任文告现在还在,请派人查验。大官呼叫三人领王璹,解了绑绳,去取文告。取回后大官读过,对老囚说,他改任的事很清楚,你没理。”便派人送老囚出门外。门外很昏暗,有一座城,城上都有矮墙。像个凶地方。大官依靠在书案上,对王璹说:“你没罪,放你回去。”王璹拜谢告辞,小吏领王璹到东阶去拜辞,僧人在王璹臂上印了一个印记说,好好走吧。小吏领王璹出去往东南走,过三重门,都查验臂上的印记然后才出来。走到第四道门,门很高大,各层楼都涂着红粉,三个门一齐开着,形状像城门,守卫严密,又检验印记。验后出门往东走了几十步,听有人从后边叫王璹,王璹回头看,是刑部郎中宋行质,面色惨黑,像潮湿的土地。光着头没系腰带,穿着旧红色袍子,头发短而下垂,像胡人。站在大厅阶下,有差吏看守。西城边有一大木牌,高一丈二尺多,大牌上写着:“这里是检查当过大官的人。”每个字一尺见方,特别清楚。厅上有床、椅、几、桌,好象官府,但没有人坐。宋行质见王璹又悲又喜,说:“你为什么事来的?”王璹说:“是官府追来的,查问改簿籍的事,没有事放我回去。”行质握住王璹的两手对王璹说:“我是被官府追来责问功德簿的事,我平生没受过这样的苦,饥饿寒冷没法说,你要努力到我家,马上告诉他们积功德。”这样殷勤的嘱咐再三,王璹最后辞别而去,走了几十步,又叫王璹回来,没等说话,厅上有官来了,怒斥王璹:“我们刚查完这个事,你怎么能擅自到囚犯的地方。”叫士卒抓王璹的耳朵,推他走。又到一门,门吏说:“你被抓了耳朵,耳能聋,我为你去掉耳中的东西。”他便用手掏他的耳朵,耳中鸣响,又验印记放他出去。门外漆黑,王璹不知在哪里,用手摸西和南都是墙壁,唯有东面没有障碍,却黑暗没法走。站着等了一会儿,看见以前追捕的小吏从门中来,说:“你还能等我,很好,请给我一千钱。”王璹很感谢他,说可以。小吏说:“我不用铜钱,想要白纸钱,等十五天后来取。”王璹允许了,又问了回去的路。吏说,向东走二百步,有墙穿破就看到光明,可以推倒墙,就到了你家。王璹按他说的办,已经到了他住的隆政坊南门,于是回家。看见人们坐着哭,进了门后便苏醒过来。到了十五天,王璹忘了给送钱,第二天又犯病,气绝,看见小吏来愤怒地说,你果然没有德行,答应给我钱,又不给了,再把你带走。”立即驱赶他,出了金光门,叫他进坑。王璹拜谢了百多次,才把他放回来,又苏醒了。王璹告诉家里人,买了一百张纸,剪成钱送去。第二天,王璹又病了,又见到了那小吏,小吏说:“有幸你能给我钱,但钱不好。”王璹又辞谢,请求重作,小吏允许,又苏醒了。到二十天,王璹叫人用钱另买了白纸作钱,并备了酒食,在隆政坊西渠水上烧了。立即感到身轻体健,又像过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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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靖

魏靖,钜鹿人,解褐武城尉。时曹州刺史李融,令靖知捕贼。贼有叔为僧,而止盗赃(“赃”原作“贼”,据明钞本改)。靖案之,原其僧。刺史让靖以宽典,自案之。僧辞引伏,融令靖杖杀之。载初二年夏六月,靖会疾暴卒,权殓已毕,将冥婚男女,故未果葬。经十二日。靖活,呻吟棺中,弟侄俱走。其母独命斧开棺,以口候靖口,气微暖。久之目开,身肉俱烂。徐以牛乳乳之,既愈,言初死,经曹司,门卫旗戟甚肃。引见一官,谓靖何为打杀僧,僧立于前,与靖相论引。僧辞穷。官谓靖曰:“公无事,放还。”左右曰:“肉已坏。”官令取药,以纸裹之,曰:“可还他旧肉。”既领还,至门闻哭声,惊惧不愿入,使者强引之。及房门,使者以药散棺中,引靖臂推入棺,颓然不复觉矣。既活,肉蠹烂都尽,月余日知故。初到宅中,犬马鸡鹅悉鸣,当有所见矣。(出《广异记》)

【译文】

钜鹿人魏靖,任官武城尉。当时曹州刺吏李融令魏靖捕盗贼,此贼有叔当和尚,为他窝赃,魏靖查究后赦免了和尚。刺史李融责备魏靖用刑太宽,他自己亲自查办,和尚供认了他曾引导盗贼藏匿。李融命令魏靖打死和尚。武周则天后载初二年夏六月,魏靖得病暴死,暂时入殓,为了和他已死的表妹举行冥婚,所以没有下葬。经过十二天,魏靖又活了。他在棺材中呻吟,弟弟和侄都吓跑了。他母亲叫人用斧子开棺,口对口引气,他呼出的气渐温热,后来眼也睁开了,身上的肉都烂了。只能慢慢地喂些牛奶,痊愈后,说他初死时,经过地府,门卫执旗执戟很威严,领他见一个官,问魏靖为什么要打死和尚,和尚就站在面前,和魏靖辩论。和尚理亏词穷,官对魏靖说:“你没事了,放你回去。”左右随从说:“他的肉已经烂了。”官叫人取药,用纸包裹着,说:“可以还他旧肉。”立即领他回去,至门口听见哭声,他很惊惧不愿进去。使者强领他到了房门,使者又把药撒在棺中,拉他的胳臂推进棺材中,突然间没有知觉,便活了。肉几乎都烂了,一个多月后便和原来一样。初到宅院,狗、马、鸡、鹅都叫起来,它们可能看见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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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再思

神龙元年,中书令杨再思卒,其日中书供膳亦死,同为地下所由引至王所。王问再思:“在生何得有许多罪状?”既多,何以收赎?”再思言:“己实无罪。”王令取簿来。须臾。有黄衣吏持簿至。唱再思罪云,如意元年,默啜陷瀛檀等州,国(“州国”原作“国州”,据明钞本改)家遣兵赴救少,不敌。有人上书谏,再思违谏遣行,为默啜所败,杀千余人。大足(“足“原作“定”,据明钞本改)元年,河北蝗虫为灾,烝人不粒。再思为相,不能开仓赈给,至令百姓流离,饿死者二万余人。宰相燮理阴阳,再思刑政不平,用伤和气,遂令河南三郡大水,漂溺数千人。如此者凡六七件,示再思,再思再拜伏罪。忽有手大如床,毛鬣可畏,攫再思(“攫再思”原作“再思再攫”,据明钞本改)。指间血流,腾空而去。王问供膳,何得至此。所由对云,欲问其人,云,无过,宜放回。供膳既活,多向人说其事。为中宗所闻,召问,具以实对。中宗命列其事迹於中书厅记之云。(出《广异记》)

【译文】

唐中宗神龙元年,中书令杨再思死,同日中书供膳也死,同被地府差役领到阎王那里。阎王问再思:“在生时为什么有那么多罪状?这么多,怎么能赎回来?”再思说:“我确实无罪。”阎王令取册簿来,一会儿,有黄衣吏拿簿来,读再思的罪状说,武周如意元年,东突厥后朝可汗默啜攻陷瀛、檀等州,国家派少部士兵去救援,抵抗不了入侵者,有人就此事上书进谏,杨再思违背谏言派兵前行,被默啜所败,被杀千余人;武周时大足元年,河北发生蝗虫灾害,很多人吃不到一粒米。再思身为宰相,不能开仓赈济灾民,使百姓流离失所,饿死两万余人;宰相应该调和谐理天时地利,再思法令不平,大伤平和之气,便使得河南三郡大水,淹死数千人。这样的罪状六七件,给再思看,看后再三叩拜认罪。忽然有一只手像床那样大,长毛很可怕,抓再思,手指间流血,腾空而去。阎王问中书供膳,为什么到这里?差役回答说,要想问他本人。阎王说,无过错,应放回。供膳便活了,多次向人说这件事,被唐中宗李显听到,召供膳去问,他据实回答,唐中宗命令把这件叫中书厅记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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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王丞

开元末,金坛县丞王甲,以充纲领户税在京,於左藏库输纳。忽有使者至库所云,王令召丞。甲仓卒随去。出城行十余里,到一府署。入门,闻故左常侍崔希逸语声。王与希逸(“希逸”原作“崔希”,据明钞本改)故三十年,因问门者,具知所以。求为通刺,门者入白。希逸问此人何在,遽令呼入,相见惊喜。谓甲曰:“知此是地府否?”甲始知身死,悲感久之。复问曾见崔翰否?翰是希逸子。王云:“入城已来,为(明钞本“为”作“在”。)开库司,未暇至宅。”希逸笑曰:“真轻薄士。”以死生易怀,因问其来由。王云:“适在库中,随使至此,未了其故。”有顷,外传王坐。崔令传语白王云:“金坛王丞,是己亲友,计未合死。事了,愿早遣。时热,恐其舍坏。”王引入,谓甲曰:“君前任县丞受赃相引。”见丞着枷,坐桐树下。问云:“初不同情,何故见诬?”丞言受罪辛苦,权救仓卒。王云:“若不相关,即宜放去。”出门,诣希逸别。希逸云:“卿已得还,甚善。传语崔翰,为官第一莫为人作枉,后自当之,取钱必折今生寿。每至月朝十五日,宜送清水一瓶,置寺中佛殿上,当获大福。”甲问此功德云何,逸云:“冥间事,卿勿预知,但有福即可。”言毕送出,至其所,遂活。(出《广异记》)

【译文】

唐玄宗开元末年,金坛县丞王甲,因管理运送贡品和税收而到京城,他正在左藏库中输出纳入时,忽然有使者到库房说,阎王命令召县丞,王甲仓促随去。出城走了十多里,到了一处官府,进门听到已死去的左常侍崔希逸的语声。王甲与希逸有三十年故交,因此问看门的人,便都知道了全部事由。求看门的通报,看门人进去说了。希逸问此人在哪?便急忙叫他进去,二人相见惊喜。希逸对王甲说:“知道这是地府不?”王甲才知自己身死,悲伤了很久。希逸又问见到崔翰了没有,崔翰是希逸的儿子。王甲说:进入京城后就忙碌库中事务,没有时间到你家。”希逸笑说,你真是一轻薄自己的人,生死都没改变。又问他怎么来的,王甲说:“我正在库中,随使到了这里,不知原因。”过了一会儿,外面传话阎王已入座,崔希逸便叫人传话告诉阎王说,“金坛王丞是我的亲友,计算他不应该死,事完后,愿早送他回去,天热,恐怕他的身体腐烂。王甲被领进去,阎王对王甲说,你的前任县丞说你贪赃才把你带到这里。看见前县丞戴着枷,坐在院中树下。王甲问他,我们的情况不同,你为什么诬告我?”县丞说受罪太苦,想办法解救自己,仓促说出了你。阎王说:“若和他没关系,就应放他回去。”出门后到崔希逸处告别,希逸说:你已经能回去了,很好。你告诉崔翰,为官第一件事是别冤枉别人,以后自己适当而为,贪不义财必然折寿,每到初一、十五,用一瓶清水置寺中佛殿上,就能得到大福。”王甲问这种功德叫什么意思,希逸说:“阴间的事,你不要预先知道,只要有福就行。”说完送出王甲,王甲到家便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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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朝宗

天宝中,万年主簿韩朝宗,尝追一人来迟,决五下。将过县令,令又决十下。其人患天行病而卒。后於冥司下状,言朝宗。宗遂被追至,入乌颈门极大。至中门前,一双桐树。门边一阁,垂帘幕。窥见故御史洪子舆坐,子舆曰:韩大何为得此来?”朝宗云:“被追来,不知何事。”子舆令早过大使。入屏墙,见故刑部尚书李乂。朝宗参见。云:“何为决杀人?”朝宗诉云:“不是朝宗打杀,县令重决,因患天行病自卒。非朝宗过。”又问县令决汝,何牵他主簿?朝宗无事,然亦县丞,悉见例皆受行杖。”亦(“亦”原作“木”,据明钞本改。)决二十,放还。朝宗至晚始苏,脊上青肿。疼痛不复可言,一月已后始可。於后巡检坊曲,遂至京城南罗城。有一坊,中一宅,门向南开,宛然记得追来及吃杖处。其宅空无人居,问人,云,此是公主凶宅,人不敢居。乃知大凶宅,皆鬼神所处,信之。(出《朝野佥载》)

【译文】

唐玄宗天宝年间,万年主簿韩朝宗,曾经追捕一人来晚,打了五板子。见过县令又打了十板子。这人因得了流行病而死亡。后来他到冥府中去告状,说到了韩朝宗。朝宗便被冥府追到,进了一个黑大门。到中门前,有两棵梧桐树,门边还有一阁,挂着帘幕,能看见死去的御史洪子舆坐在那里。子舆说:“韩大为什么到这来啦?”朝宗说:“被追来也不知什么事。”子舆叫他早些去见大使。进了屏墙,见到死去的刑部尚书李偁,朝宗上前参拜。李又说,为什么打死人?朝宗诉说:“不是我打死的,是县令判重了,又因患流行病自己死的,不是我的过错。”又问:“县令打的你,为什么牵连到他主簿?朝宗没事,但他也是县官,按贯例都要受杖刑。打了二十下,放他回去。朝宗到晚上才苏醒,脊背上又青又肿,痛的不能说话,一月后才完全恢复。后来他在民间巡视时,到了京城南罗城。在一个居民区中有一宅院,门向南开,记得好像被追去受杖刑的地方,这宅院已无人居住。问别人,说是公主的凶宅,人们不敢住。才知道这是大凶宅,都是鬼神住的地方,他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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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延之

睦州司马韦延之,秩满,寄居苏州嘉兴。大历八年,患痢疾。夏月独寐厅中,忽见二吏云:“长官令屈。”延之问:长官为谁?”吏云:“奉命追公,不知其他。。延之疑是鬼魅,下地欲归。吏便前持其袂,云:追君须去,还欲何之?”延之身在床前,神乃随出,去郭,复不见陂泽,但是陆路。行数十里,至一所,有府署。吏将延之过大使,大使传语领过判官。吏过延之。判官襕笏下阶敬肃甚谨,因谓延之曰:“有人论讼,事须对答。”乃令典领於司马对事。典引延之至房,房在判官厅前,厅如今县令厅。有两行屋,屋间悉是房,房前有斜眼格子,格子内板床坐人。典令延之坐板床对事。须臾,引囚徒六七人,或枷或锁或露首者,至延之所。典云:“汝所论讼韦司马取钱,今冥献酬自直也。”问云:“所诉是谁?”曰:是韦冰司马,实不识此人。”典便贺司马云:“今得重生。”甚喜。乃引延之至判官所,具白,判官亦甚相贺,处分令还,白大使放司马回。典复领延之至大使厅,大使已还内,传语放韦司马去,遣追韦冰。须臾。绿衫吏把案来,呵追吏,何故错追他人。各决六十,流血被地,令便送还。延之曰:“欲见向后官职。”吏云:“何用知之?”延之苦请。吏开簿,延之名后,但见白纸,不复有字。因尔遂出。行百余步,见吏拘清流县令郑晋客至,是延之外甥。延之问:“汝何故来?”答曰:“被人见讼。”晋客亦问延之云,何故来。延之云:“吾错被追,今得放还。”晋客称善数四,欲有传语,吏拘而去,意不得言,但累回顾云:“舅氏千万。”延之至舍乃活。问晋客,云:“死来五六日。”韦冰宅住上元,即以延之重生其明日韦冰卒。(出《广异记》)

【译文】

睦州司马韦延之,任满之后,曾寄居在苏州的嘉兴。唐代宗大历八年得了痢疾。夏天时他独自睡在厅中。忽然看见两个小吏说,长官命令你委屈一下。延之问:“长官是谁?”吏说:“奉命抓你,别的事不知道。”延之怀疑他们是鬼类便下地要回去。小吏便上前拉住他的袖子说:“抓你就必须去,为什么往回走?”延之身体虽然仍在床前,魂却随着去了。走出城,看不见池塘,都是陆路。走了数十里,到了一个有官署的地方,小吏带延之去见大使,大使传话叫去见判官,小吏便领延之去见判官。判官穿长袍执笏板走下台阶,很严肃地对延之说:“有人告你,有些事须要你来回答。”便令主管领韦延之去对答。主管领延之到了一个房,房在判官厅前,厅像现在的县令厅,有两栋屋,屋里都是房间,房间前有斜眼格子,格子内的板床上坐着人。主管叫延之坐在板床上对事。一会儿,领来六七个囚徒,有的戴枷,有的戴锁,有的光头,到延之在的地方。主管说:“你们状告韦司马索取过你们的钱财,今天冥府中就要把这个案子搞清楚。”他问囚徒:“你们告的是谁?”囚徒说:“是韦冰司马,实在不认识这个人。”主管便向司马祝贺说:“你现在可以重生了。”很高兴。便领延之到判官处,把方才的经过说了,判官也为延之祝贺,判处他回去。告诉大使放司马回去。主管又领延之到大使厅,大使已回内室,传话放韦司马回去。又派人去追捕韦冰。一会儿,穿绿衣的官吏拿着案卷过来,呵斥追捕吏,为什么错追捕了人,各打六十板,血流遍地。令马上送回延之。延之说:“我想看看我以后还能任什么官职。”吏说:“不用知道。”延之苦苦请求,吏便打开簿子,延之名后边,只见白纸,没有字。于是延之便出来了。走了百余步,看到吏拘捕清流县令郑晋客到这,他是延之外甥。延之问:“你为什么被抓来?”答道:“被人告了。”晋客也问延之:“你什么原因来?”延之说:“我被错抓了,现在放回。”晋客不断说好,想叫延之传话,但被吏带走,心里的话没有说出,屡次回头看,说:“舅父保重。”延之回家便活了,打听郑晋客,说死了五六天了。韦冰家住在上元,在延之重生的第二天韦冰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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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质

张质者,猗氏人,贞元中明经。授亳州临涣尉。到任月余,日暮,见数人持符来追,其仆亦持马俟於阶下,乘马随之出县门。县吏列坐门下,略无起者。质怒曰:“州司暂追,官不遽废,(“废”原作“发”,据明抄本改。)人吏敢无礼耶?”人亦不顾。出数十里,至一柏林,使者曰:“到此宜下马。”遂步行百余步,入城,直北有大府门,署曰:“北府。”入府,径西有门,题曰“推院”,吏士甚众。门人曰:“临涣尉张质。”遂入。见一美须髯衣绯人,据案而坐,责曰:“为官本合理人,因何曲推事,遣人枉死?”质被捽抢地。呼曰:“质本任解褐得,到官月余,未尝推事。”又曰:“案牍分明,诉人不远。府命追勘,仍敢言欺。”取枷枷之。质又曰:“诉人既近,请与相见。”曰:“召冤人来。”有一老人眇目,自西房出,疾视质曰:“此人年少,非推某者。”仍刺录库检猗氏张质,贞元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上临涣尉。又检诉状被屈事,又牒阴道亳州。其年三月,临涣见任尉年名,如已受替,替人年名,并受上月日。得牒,其年三月,见任尉江陵张质,年五十一。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替人猗氏张质,年四十七。检状过。判官曰:“名姓偶同,遂不审勘。本典决十下,改追正身。”执符者复引而回,若行高山,坠于岩下,如梦觉,乃在柏林中,伏于马项上。两肋皆(“两肋皆”原作雨裛背”,据明钞本改。)痛,不能自起,且不知何处。隐隐闻樵歌之声,知其有人,遂大呼救命。樵人来,惊曰:“县失官人及马,此非耶?”竞来问,质不能对。扶正其身,策以送归(“策”原作“荣”,“送”下原阙“归”字,据明钞本改补。)县。质之马为鬼所取,(“取”原作“加”,据明钞本改。)仆人不知。县既失质,其宰惑之,且疑质之初临,严於吏,吏怨而杀之。是夜坐门者及门人当宿之吏,莫不禁锢。寻求不得者,已七日矣。质归,憩数日,方能言,然神识遂阙。(出《续玄怪录》)

【译文】

张质是猗氏地方的人,唐德宗贞元年间以明经中举,授官亳州临涣尉。到任一月多的一天傍晚,看见很多人拿着符来追他,他的仆人也牵马在阶下等着,他便骑马随着出了县衙的门,县里的官吏们都坐在门前,没有起来的。张质生气说:“州里暂时追捕我,我的官职不能马上废掉,你们这些小官怎么敢这样无礼?”人们仍然无动于衷。走出数十里到了柏树林,使者说,到这应该下马。便步行了百多步,进了城,北面有大府门,署名“北府”。往西有门,题名“推院”。官吏士卒很多。守门人叫:“临涣尉张质。”他便进去了。见一个穿红衣的美髯公靠着案桌坐着。斥责的问:“为官本是懂道理的人,因为什么不能正确处理事情,以致使人冤枉而死?”张质被推倒地上,呼叫:“我任官到现在才一个月,没曾处理案件。”红衣人又说:“案卷很清楚,告状的人又不远,上面下令追查,你还敢欺骗本官。”用枷锁上。张质又说:“告状的人既然在这,我要和他见面。”红衣人说:“把受冤人召来。”有一老人瞎了一只眼从西房走出,很快的看了一眼张质,说:“这个人年轻,不是那个办案的人。”便命令录库检视猗氏张质的案卷,是贞观十七年四月二十七日任临涣尉。又查看诉状中被冤屈的事实,又下文书去阴府中的亳州查阅下列事实:那年三月,到临涣任尉者的年龄、姓名,如果已更替,更替人的年龄、姓名,以及替任月日。文书回来了,那年三月任尉的是江陵的张质,年龄五十一岁,于贞元十一年四月十一日任,十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受替。替职的人是猗氏张质,年龄四十七岁。核查后,判官说:“因为姓名相同,便不再审查了。本主管打十板,改捕正犯。执符者又领张质回去,好像走在高山上,掉在山下,如梦初醒,仍然在柏树林中,趴在马脖上,两肋痛的直不起身,而且不知现在何处。隐隐约约听到砍柴人的歌声,知道这里有人,便大呼救命。砍柴人来了,吃惊地说:“县里丢失了当官的和马,这不是吗?”都来问,张质不能回答,大家把他身子扶正,赶着马送回县里。张质的马被鬼牵走,仆人不知道。县宰怀疑张质初到任,对下属官吏太严,官吏很怨恨他把他杀了。那夜坐在门前的和守门值宿的官吏,都被监禁起来,已经七天了,还没找到。张质回来后休息了数日才能说话,然而神智已经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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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洁

郑洁,本荣阳人,寓於寿春郡,尝以假摄丞尉求食。婚李氏,则善约之犹子也。洁假摄停秩,寄迹安丰之里。开成五年,四月中旬,日向暮,李氏忽得心痛疾,乃如狂言,拜於空云:“且更乞。”须臾间而卒,唯心尚暖耳。一家号恸,呼医命巫。竟无效者,唯备死而已。至五更,鸡鸣一声,忽然回转,众皆惊捧。良久,口鼻间觉有嘘吸消息。至明,方语云,鬼两人,把帖来追。初将谓州县间,犹冀从容。而俄被使人曳将,怕惧,行亦不觉甚难。至一城郭,引入,见一官人,似曹官之辈。又领入曹司,聆(“聆”原作“然”,据明钞本改)读元追之由。云,某前生姓刘,是丈夫,有妻曰马氏。马氏悍戾,刘乃杀而剔其腹,令马氏无五脏,不可托生。所诉者马母。某便告本司云:“居欲得马氏托生,即放某回。尽平生所有,与作功德,为计即可也。若今追某,徒置于无间狱,亦何裨於马氏哉?”本司云:“此则自辨之。”须臾,马氏者到。李恐马氏无礼,遂对官人云:“何得如此狡毒?”李具以私中之言对之。官人问马氏曰,何如。马氏曰:“冤系多年,别罪受毕,合归生路无计,伏取裁断?李氏又云:“且请检某算寿几何,若未合来,即请依前说。若合命尽,伏听处分。”官人云:“灼然有理。”遂召司命。须臾,一主者抱案入来。云:“李未合来,昨追时已检讫。”须臾更检,检出,捧呈官云:“更有十八年合在人间。”本司云:“且令随衙勘责,夜则放归耳。”彼处欲夜,所司放出,似梦而归也。自是人间日暮,追使即来,鸡鸣即放回,如常矣。郑虽贫苦,百计祇待来使。三五日后,使人惭谢郑曰:“百味之物,深所反侧,然不如赐茶浆水粥耳,茶酒不如赐浆水。又贫居易辨。”自是每晚则备浆水及粥,纸钱三五张。月十日后,每来皆语言商议,出拔李氏。李氏初每归来,并不敢言。自使人同和,兼许微说冥间事。常言人罪之重者,无如枉法杀人而取金帛。又曰:“布施者。不必造佛寺,不如先救骨肉间饥寒。如有余,即分锡类。更有余,则救街衢间也。其福最大。”郑君兼凭问还往间一人寿命官爵。”回报云:“此人好受金帛,今被折寿,已欲尽矣。然更有一官。如能改,即得终此秩。若踵前,则不离任矣。”又云:“每烧钱财,如明旦欲送钱与某神祇,即先烧三十二张纸钱,以求五道,其神祇到必获矣。如寻常烧香,多不达。如是春秋祭祀者,即不假告报也。其烧时,辄不得就地,须以柴或草荐之,从一头以火爇,不得搅碎(“搅”字原空“阙”,“碎”原作“剔”,据明钞本改补)其钱即不破碎,一一可达也。”至八月中,李却回,忽喜曰:“已有计可脱矣。”郑询之,曰:“奈何,然须致纸钱三五万,令他行下可矣。”郑乃求於还往,一邑官吏并知之,共与同(“同”原作“司”,据明抄本改。)力,依言救之。后数日。方肯说。因云:“冥司又有剔五脏而杀人者,冥司勘覆未毕,且取彼五脏,置诸马氏腹,令托生矣。”自是追呼稍稀,或十日方一去。但云:“磨勘文案未毕,所言受罪亦不见,其余但拷问科决而已。”又尝言当邑某坊曲某姓名人,合至某月日卒,至时更无差谬。又郑君自云:“某即合得摄安丰尉。”至明年正月三日,果为崔中丞邀摄安丰县尉,皆其妻素知之。自正月已后,更免其追呼矣。郑君自有记录四十余纸,此略而言也。(出《博异记》明钞本作出《广异记》)

【译文】

郑洁,本是荣阳人。寓居在寿春郡,曾经代理县丞县尉谋生。与李氏婚配,他是善约的侄子。郑洁停职,寄居安丰。唐文宗开成五年四月中旬傍晚,李氏忽然心痛,说狂话,向空中边拜边说:“乞求。”片刻而死,唯有心窝尚温热。全家人悲痛哭叫,找医生找巫婆,都无效果,只能为她准备后事而已。到五更天,鸡叫一声,竟忽然回转,众人吃惊地抱着她。良久。口鼻才有呼吸。到天亮才能说话,她说,有两个鬼,拿着帖子追她。开始以为到州或到县,希望没有什么大事。一会儿便被使者拉着走,有些害怕,走路时也不觉太难。到了一座城郭,被领进去,见到一个官人,像州郡的曹官,又领进曹官的官署,听他宣读追捕的理由。说我前生姓刘,是个男的,有妻子马氏,她性情凶狠不讲理,刘便杀了她,剖腹取出五脏,叫她不能托生。告状者是马母。李氏便问曹司说:“要想让马氏能托生,立刻放我回去,我尽平生所有的财物为她做功德,这个办法是可行的。若是现在把我捕来,白占用一间狱房,对马氏也没有什么好处。”曹司说,这事你们自己去辩论去。一会儿马氏到,李氏害怕马氏对她无理,便对官人说,不要这样狠毒,李氏又把对曹司说的话说了一次。官人问马氏说,怎么样?马氏说:“冤枉这么多年,各种罪都受过,想托生又没办法,我听你们的裁判。”李氏又说:“请检视一下我的阳寿还有多少?若是没到寿限,就请按我前边说的办;若是我的寿命已尽,我听从处分。”官人说:“很有道理。”便召来司命官,一会儿,一个掌管司命者抱着案卷进来,说:“李还不应该来,昨天追捕时已查验过。”马上便检,检出后捧给官人说:“还有十八年留在人间。”本司说:“暂且让她随衙听查,晚上就放她回去。”这里快黑夜了,被所司放出。像做了个梦似的回来了。从此,人间日落时,追使就来了,鸡叫就放回,如此已成常例。郑家虽然贫苦,却千方百计来接待来使。三五天后,使人惭愧地感谢郑洁说:“各种味道的东西都尝过了,不太喜欢了,不如给些茶浆、稀粥,茶酒不如浆水。这是贫苦家容易办到的。”以后每晚都准备浆水和粥,纸钱三五张。十天后,每次来都和他商议,怎样救出李氏。李氏最初每次回来,不敢说什么。自从使人和她比较和气,才稍微说点阴间的事。常说人最重的罪,就是枉法杀人而获取别人的财物。又说若想布施,不必造佛寺,应该先解救骨肉间的饥寒,如有余,就分赐给别人,更有余,就解救那些沿街乞讨的人,这样做福最大。郑洁有时也问朋友的寿命和官职的事,回答说:“如果这人好接受别人的财物,现在就折寿,已经要寿尽了。但还有一个官职,如果变坏了,马上就终止他俸禄,若是还和以前一样,就不能离任。又说,每次烧纸钱,如果白天想送给某位神灵,先烧三十二张纸钱,以求天、人、畜、地狱、饿鬼五道。那位神灵必定能得到。像平常时烧香,多半得不到。如果是春秋祭祀时,就不用先告知五道,但不能就地烧,须要用柴草垫上,从一头开始点燃,不用棍棒搅碎,这钱就不破碎,都可以送到了。”到八月中,李氏回来忽然高兴地说:“已有办法可以脱身了。”郑洁问她,她说:“怎么办?要送去三五万钱,才能让他行文下达。”郑洁就求助于有交往的人,一城的官吏全知道了,和他共同努力,按他所说的去救助。几天以后,李氏才肯说出那个办法。她说:“冥府又有剔五脏杀人的,审理还没结束,将来可以取那个人的五脏放到马氏的肚里,就能让她托生了。”从此以后对她的追呼放松了,有时十天才去一次。只是说:“审理文案还没办完,那个应受罪的人也没看见,其余的人也就是拷问判决罢了。”又曾说城里某街某人,到某月某日死,到时毫无差错。还有郑洁自己说:“我能得到代理安丰尉的位置。”到了明年正月初三,果然被崔中丞邀请去代理安丰县尉,这都是他妻子知道的。自正月以后,便免去了来追呼的事。郑洁自己有记录四十余页,在此,只是简略的说说而已。

太平广记
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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