尉缭子
上一章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尉缭子
尉缭子
天官第一兵谈第二制谈第三战威第四攻权第五守权第六十二陵第七武议第八将理第九原官第十治本第十一战权第十二重刑令第十三伍制令第十四分塞令第十五束伍令第十六经卒令第十七勒卒令第十八将令第十九踵军令第二十兵教上第二十一兵教下第二十二兵令上第二十三兵令下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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