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铁论
上一章

晁错第八

大夫曰:“《春秋》之法,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臣罪莫重于弑君,子罪莫重于弑父。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招四方游士,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讲议集论,著书数十篇。然卒于背义不臣,使谋叛逆,诛及宗族。晁错变法易常,不用制度,迫蹙宗室,侵削诸侯,蕃臣不附,骨肉不亲,吴、楚积怨,斩错东市,以慰三军之士而谢诸侯。斯亦谁杀之乎?”

文学曰:“孔子不饮盗泉之流,曾子不入胜母之闾。名且恶之,而况为不臣不子乎?是以孔子沐浴而朝,告之哀公。陈文子有马十乘,弃而违之。《传》曰:‘君子可贵可贱,可刑可杀,而不可使为乱。’若夫外饰其貌而内无其实,口诵其文而行不犹其道,是盗,固与盗而不容于君子之域。《春秋》不以寡犯众,诛绝之义有所止,不兼怨恶也。故舜之诛,诛鲧;其举,举禹。夫以??之?此,而弃其璞,以一人之罪,而兼其众,则天下无美宝信士也。晁生言诸侯之地大,富则骄奢,急即合从。故因吴之过而削之会稽,因楚之罪而夺之东海,所以均轻重,分其权,而为万世虑也。弦高诞于秦而信于郑,晁生忠于汉而雠于诸侯。人臣各死其主,为其国用,此解杨之所以厚于晋而薄于荆也。”

盐铁论
桓宽
卷一
本议第一力耕第二通有第三错币第四禁耕第五复古第六
卷二
非鞅第七晁错第八刺权第九刺复第十论儒第十一忧边第十二
卷三
园池第十三轻重第十四未通第十五
卷四
地广第十六贫富第十七毁学第十八褒贤第十九
卷五
相刺第二十殊路第二十一讼贤第二十二遵道第二十三论诽第二十四孝养第二十五刺议第二十六利议第二十七国疾第二十八
卷六
散不足第二十九救匮第三十箴石第三十一除狭第三十二疾贪第三十三后刑第三十四授时第三十五水旱第三十六
卷七
崇礼第三十七备胡第三十八执务第三十九能言第四十取下第四十一击之第四十二
卷八
结和第四十三诛秦第四十四伐功第四十五西域第四十六世务第四十七和亲第四十八
卷九
繇役第四十九险固第五十论勇第五十一论功第五十二论邹第五十三论?第五十四
卷十
刑德第五十五申韩第五十六周秦第五十七诏圣第五十八大论第五十九杂论第六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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