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上一章

五行之义第四十二

天有五行:一曰木,二曰火,三曰土,四曰金,五曰水。木,五行之始也,水,五行之终也,土,五行之中也,此其天次之序也。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木居左,金居右,火居前,水居后,土居中央,此其父子之序,相受而布。是故木受水而火受木,土受火,金受土,水受金也。诸授之者,皆其父也;受之者,皆其子也;常因其父,以使其子,天之道也。是故木已生而火养之,金已死而水藏之,火乐木而养以阳,水克金而丧以阴,土之事火竭其忠。故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五行之为言也,犹五行欤?是故以得辞也。圣人知之,故多其爱而少严,厚养生而谨送终,就天之制也。以子而迎成养,如火之乐木也;丧父,如水之克金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矣。五行之随,各如其序;五行之官,各致其能。是故木居东方而主春气,火居南方而主夏气,金居西方而主秋气,水居北方而主冬气;是故木主生而金主杀,火主暑而水主寒,使人必以其序,官人必以其能,天之数也。土居中央,为之天润,土者,天之股肱也,其德茂美,不可名以一时之事,故五行而四时者,土兼之也,金木水火虽各职,不因土,方不立,若酸咸辛苦之不因甘肥不能成味也。甘者,五味之本也,土者,五行之主也,五行之主土气也,犹五味之有甘肥也,不得不成。是故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人官之大者,不名所职,相其是矣;天官之大者,不名所生,土是矣。

春秋繁露
董仲舒
卷一
楚庄王第一
卷二
玉杯第二
卷三
竹林第三
卷四
玉英第四精华第五
卷五
王道第六
卷六
灭国上第七灭国下第八随本消息第九盟会要第十正贯第十一十指第十二重政第十三
卷七
服制像第十四二端第十五符瑞第十六俞序第十七离合根第十八立元神第十九保位权第二十
卷八
考功名第二十一通国身第二十二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官制象天第二十四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服制第二十六
卷九
度制第二十七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
卷十
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
卷十一
深察名号第三十五实性第三十六诸侯第三十七五行对第三十八第三十九[阙]第四十[阙]
卷十二
为人者天第四十一五行之义第四十二阳尊阴卑第四十三王道通三第四十四天容第四十五天辨在人第四十六阴阳位第四十七
卷十三
阴阳终始第四十八阴阳义第四十九阴阳出入上下第五十天道无二第五十一暖燠常多第五十二基义第五十三第五十四[阙]
卷十四
四时之副第五十五人副天数第五十六同类相动第五十七五行相生第五十八五行相胜第五十九五行顺逆第六十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卷十五
治乱五行第六十二五行变救第六十三五行五事第六十四郊语第六十五
卷十六
郊义第六十六郊祭第六十七四祭第六十八郊祀第六十九顺命第七十郊事对第七十一
卷十七
执贽第七十二山川颂第七十三求雨第七十四止雨第七十五祭义第七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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