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
上一章

基义第五十三

凡物必有合;合必有上,必有下,必有左,必有右,必有前,必有后,必有表,必有里,有美必有恶,有顺必有逆,有喜必有怒,有寒必有暑,有昼必有夜,此皆其合也。阴者,阳之合,妻者,夫之合,子者,父之合,臣者,君之合,物莫无合,而合各相阴阳。阳兼于阴,阴兼于阳,夫兼于妻,妻兼于夫,父兼于子,子兼于父,君兼于臣,臣兼于君,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阴阳无所独行,其始也不得专起,其终也不得分功,有所兼之义。是故臣兼功于君,子兼功于父,妻兼功于夫,阴兼功于阳,地兼功于天。举而上者,抑而下也,有屏而左也,有引而右也,有亲而任也,有疏而远也,有欲日益也,有欲日损也,益其用而损其妨,有时损少而益多,有时损多而益少,少而不至绝,多而不至溢。阴阳二物,终岁各壹出,壹其出,远近同度而不同意,阳之出也,常县于前而任事,阴之出也,常县于后而守空处,此见天之亲阳而疏阴,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义制度之数,尽取之天,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秋为死而棺之,冬为痛而丧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天出阳为暖以生之,地出阴为清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计其多少之分,则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简其刑,以此配天。天之大数,必有十旬,旬天地之数,十而毕反,旬生长之功,十而毕成。天之气徐,占寒占暑,故寒不冻,暑不暍,以其有余徐来,不暴卒也。易曰:“履霜坚在,盖言逊也。”然则上坚不踰等,果是天之所为弗作而成也,人之所为亦当弗作而极也,凡有兴者,稍稍上之,以逊顺往,使人心说而安之,无使人心恐,故曰:君子以人治人,慬能愿。此之谓也。圣人之道,同诸天地,荡诸四海,变易习俗。

春秋繁露
董仲舒
卷一
楚庄王第一
卷二
玉杯第二
卷三
竹林第三
卷四
玉英第四精华第五
卷五
王道第六
卷六
灭国上第七灭国下第八随本消息第九盟会要第十正贯第十一十指第十二重政第十三
卷七
服制像第十四二端第十五符瑞第十六俞序第十七离合根第十八立元神第十九保位权第二十
卷八
考功名第二十一通国身第二十二三代改制质文第二十三官制象天第二十四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第二十五服制第二十六
卷九
度制第二十七爵国第二十八仁义法第二十九必仁且智第三十
卷十
身之养重于义第三十一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第三十二观德第三十三奉本第三十四
卷十一
深察名号第三十五实性第三十六诸侯第三十七五行对第三十八第三十九[阙]第四十[阙]
卷十二
为人者天第四十一五行之义第四十二阳尊阴卑第四十三王道通三第四十四天容第四十五天辨在人第四十六阴阳位第四十七
卷十三
阴阳终始第四十八阴阳义第四十九阴阳出入上下第五十天道无二第五十一暖燠常多第五十二基义第五十三第五十四[阙]
卷十四
四时之副第五十五人副天数第五十六同类相动第五十七五行相生第五十八五行相胜第五十九五行顺逆第六十治水五行第六十一
卷十五
治乱五行第六十二五行变救第六十三五行五事第六十四郊语第六十五
卷十六
郊义第六十六郊祭第六十七四祭第六十八郊祀第六十九顺命第七十郊事对第七十一
卷十七
执贽第七十二山川颂第七十三求雨第七十四止雨第七十五祭义第七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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