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史
上一章

列传第三十七 列女

刑简妻陈氏取律氏常哥耶律奴妻萧氏耶律术者妻萧氏耶律中妻萧氏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与其得列女,不若得贤女。天下而有列女之名,非幸也。《诗》赞卫共姜,《春秋》褒宋伯姬,盖不得已,所以重人伦之变也。辽据北方,风化视中土为疏。终辽之世,得贤女二,列女三,以见人心之天理有不与世道存亡者。

邢简妻陈氏,营州人。父陉,五代时累官司徒。

陈氏甫笄,涉通经义,凡览诗赋,辄能诵,尤好吟咏,时以女秀才名之。年二十,归于简。孝舅姑,闺门和睦,亲党推重。有六子,陈氏亲教以经。后二子抱朴、抱质皆以贤,位宰相。统和十二年卒。睿智皇后闻之,嗟悼,赠鲁国夫人,刻石以表其行。及迁袝,遣使以祭。论者谓贞静柔顺,妇道母仪始终无慊云。

耶律氏,太师适鲁之妹,小字常哥。幼爽秀,有成人风。

及长,操行修洁,自誓不嫁。能诗文,不苟作。读《通历》,见前人得失,历能品藻。

咸雍间,作文以述时政。其略曰:“君以民为体,民以君为心。人主当任忠贤,人臣当任忠贤,人臣当去比周;则政化平,阴阳顺。欲怀远,则崇恩尚德;欲强国,则轻徭薄赋。四端五典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实生民之命。淫侈可以为戒,勤俭可以为师。错枉则人不敢诈,显忠则人不敢欺。勿泥空门,崇饰土木;勿事边鄙,妄费金帛。满当思溢,安必虑危。刑罚当罪,则民劝善。不宝远物,则贤者至。建万世磐石之业,制诸部强横之心。欲率下,则先正身;欲治远,则始朝廷。”上称善。时枢密使耶律乙辛爱其才,屡求诗,常哥遗以回文。乙辛知其讽己,衔之。大康三年,皇太子坐事,乙辛诬以罪,按无迹,获免。会兄适鲁谪镇州,常哥与俱,常布衣疏食。人间曰:“何自苦如此?”对曰:“皇储无罪道废,我辈岂可美食安寝。”

及太子被害,不胜哀痛。年七十,卒于家。

耶律奴妻萧氏,小字意辛,国舅驸马都尉陶苏斡之女。母胡独公主。

意辛美姿容,年二十,始适奴。事亲睦族,以孝谨闻。尝与娣姒会,争言厌魅以取夫宠,意辛曰:“厌魅不若礼法。”

众问其故,意辛曰:“修己以洁,奉长以敬,事夫以柔,抚下以宽,毋使君子见其轻易,此之为礼法,自然取重于夫。以厌魅获宠,独不愧于心乎!”闻者大惭。

初,奴与枢密使乙辛有隙。及皇太子废,被诬夺爵,没入兴圣宫,流乌古部。上以意辛公主之女,欲使绝婚。意辛辞曰:“陛下以妄葭莩之亲,使免流窜,实天地之恩。然夫妇之义,生死以之。妄自笄年从奴,一旦临难,顿尔乖离,背纲常之道,于禽兽何异?幸陛下哀怜,与奴俱行,妥即死无恨!”帝感其言,从之。

意辛久在贬所,亲执役事,虽劳无难色。事夫礼敬,有加于旧。寿隆中,上书乞子孙为著帐郎君。帝嘉其节,召举家还。

子国隐,乾统间始仕。保大中,意辛在临演,谓诸子曰:“吾度卢彦伦必叛,汝辈速避,我当死之。”贼至,遇害。

耶律术者妻萧氏,小字讹里本,国舅孛堇之女。性端悫,有容色,自幼与他女异。年十八,归术者。谨裕贞婉,娣姒推尊之。及居术者丧,极哀毁。既葬,谓所亲曰:“夫妇之道,如阴阳表里。无阳则阴不能立,无表则裹无所附。妾今不幸失所天,且生必有死,理之自然。术者早岁登朝,有才不寿。天祸妾身,罹此酷罚,复何依恃。傥死者可见,则从;不可见,则当与俱。”侍婢慰勉,竟无回意,自刃而卒。

耶律中妻萧氏,小字挼兰,韩国王惠之四世孙。聪慧谨愿。

年二十归于中,事夫敬顺,亲戚咸誉其德。中尝谓曰:“汝可粗知书,以前贞淑为鉴。”遂发心诵习,多涉古今。

天庆中,为贼所执,潜置刃于履,誓曰:“人欲污我者,即死之。”至夜,贼遁而免。久之,帝召中为五院都监,中谓妻曰:“吾本无宦情,今不能免。我当以死报国,汝能从我乎?”

挼兰对曰:“谨奉教。”及金兵徇地岭西,尽徙其民,中守节死。挼兰悲戚不形于外,人怪之。俄跃马突出,至中死所自杀。

论曰:“陈氏以经教二子,并为贤相,耶律氏自洁不嫁,居闺阃之内而不忘忠其君,非贤而能之乎。三萧氏之节,虽烈丈夫有不能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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