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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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第二十八

魏观 陶垕仲(王佑) 刘仕貆(王溥徐均) 王宗显(王兴宗吕文燧王兴福 苏恭让 赵庭兰) 王观(杨卓 罗性) 道同(欧阳铭) 卢熙兄熊 王士弘 倪孟贤 郎敏 青文胜

魏观,字?巳山,蒲圻人。元季隐居蒲山。太祖下武昌,聘授国子助教,再迁浙江按察司佥事。吴元年,迁两淮都转运使。入为起居注。奉命偕吴琳以币帛求遗贤于四方。洪武元年,建大本堂,命侍太子说书及授诸王经。未几,又命偕文原吉、詹同、吴辅、赵寿等分行天下,访求遗才,所举多擢用。三年,转太常卿,考订诸祀典。称旨,改侍读学士,寻迁祭酒。明年坐考祀孔子礼不以时奏,谪知龙南县,旋召为礼部主事。五年,廷臣荐观才,出知苏州府。前守陈宁苛刻,人呼“陈烙铁”。观尽改宁所为,以明教化、正风俗为治。建黉舍。聘周南老、王行、徐用诚,与教授贡颍之定学仪;王彝、高启、张羽订经史;耆民周寿谊、杨茂、林文友行乡饮酒礼。政化大行,课绩为天下最。明年擢四川行省参知政事。未行,以部民乞留,命还任。

初,张士诚以苏州旧治为宫,迁府治于都水行司。观以其地湫隘,还治旧基。又浚锦帆泾,兴水利。或谮观兴既灭之基。帝使御史张度廉其事,遂被诛。帝亦寻悔,命归葬。

陶垕仲,名铸,以字行,鄞人。洪武十六年,以国子生擢监察御史。纠弹不避权贵。劾刑部尚书开济至死,直声动天下。未几,擢福建按察使。诛赃吏数十人,兴学劝士,抚恤军民。帝下诏褒异。布政使薛大方贪暴,垕仲劾奏之。大方辞相连,并逮至京。讯实,坐大方罪,诏垕仲还官。垕仲言:“臣父昔为方氏部曲,以故官例徙凤阳。臣幼弱,依兄抚养,至于有成。今兄亦为凤阳军吏。臣叨圣恩,备位司宪。欲推禄养报生育恩,使父母兄弟得复聚处,实戴圣天子孝治天下至意。”帝特许迎养,去徙籍。垕仲清介自持,禄入悉以赡宾客。未几,卒官。

时广西佥事王佑,泰和人。按察使寻适尝咨以政体。佑曰:“蛮方之人渎伦伤化,不及此时明礼法、示劝惩,后难治”适从之,广西称治。蜀平,徙佑知重庆州。招徠抚辑,甚得民和。坐事免官,卒。

刘仕貆,字伯贞,安福人。父闬,元末隐居不仕。仕貆少受父学。红巾贼乱,掠其乡,母张氏率群妇女沉茨潭死。贼械仕貆,久之得释。洪武初,以供役为安福丞张禧所辱,仕貆愤,益力学。十五年应“贤良”举,对策称旨,授广东按察司佥事,分司琼州。琼俗善蛊。上官至,辄致所产珍货为贽。受则喜,不受则惧按治,蛊杀之。仕琼者多为所污。仕貆廉且惠,轻徭理枉,大得民和。虽却其贽,夷人不忍害也。辱仕貆者张禧,适调丞琼山,以属吏谒,大惭怖。仁貆待之与他吏等。未几,朝议省佥事官,例降东莞河泊使。渡河遇风,殁于水。同僚张仕祥葬之鸦矶。

后有王溥者,桂林人。洪武末为广东参政,亦以廉名。其弟自家来省,属吏与同舟,赠以布袍。溥命还之,曰:“一衣虽微,不可不慎,此污行辱身之渐也。”粮运由海道多漂没,溥至庾岭,相度形势,命有司凿石填堑,修治桥梁,易以车运。民甚便之。居官数年,笥无重衣,庖无兼馔。以诬逮下诏狱,僚属馈赆皆不受,曰:“吾岂以患难易其心哉!”事白得归,卒。

时有徐均者,阳春主簿也。地僻,土豪得盘踞为奸。邑长至,辄饵以厚赂。从而把持之。均至,吏白:“应往视莫大老。”莫大老者,洞主也。均曰:“此非王民邪?不来且诛!”出双剑示之。大老恐,入谒。均廉得其不法事,系之狱。诘朝,以两瓜及安石榴数枚为馈,皆黄金美珠也。均不视,械送府。府官受赇纵之归,复致前馈。均怒,欲捕治之,而府檄调均摄阳江,阳江大治。以忧去官。

王宗显,和州人,侨居严州。胡大海克严,礼致幕中。太祖征婺州,大海以宗显见。太祖曰:“我乡里也。”命至婺觇敌。宗显潜得城中虚实及诸将短长,还白太祖。太祖喜曰:“我得婺,以尔为知府。”既而元枢密同佥宁安庆与守将帖木烈思贰,遣都事缒城请降,开东门纳兵,与宗显所刺事合。改婺州为宁越府,以宗显知府事。宗显故儒者,博涉经史。开郡学,聘叶仪、宋濂为《五经》师;戴良为学正;吴沉、徐源等为训导。自兵兴,学校久废,至是始闻弦诵声。未几,卒官。

太祖之下婺也,又以王兴宗为金华知县。兴宗,故隶人也,李善长、李文忠皆以为不可。太祖曰:“兴宗从我久,勤廉能断,儒生法吏莫先也。”居三年,果以治行闻。迁判南昌,改知嵩州。时方籍民为军,兴宗奏曰:“元末聚民为兵,散则仍为民。今军民分矣,若籍为军,则无民,何所征赋?”帝曰:“善。”迁怀庆知府。上计至京,帝以事诘诸郡守,至兴宗,独曰:“是守公勤不贪,不须问。”再迁苏州,擢河南布政使。陛辞,帝曰:“久不见尔,老矣,我须亦白。”宴而遣之,益勤其职。后坐累得白,卒于官。

同时有吕文燧,字用明,永康人。元末盗起,文燧散家财,募壮士得三千人,与盗连战,破走之。三授以官,皆不受。太祖定婺,置永康翼,以文燧为左副元帅兼知县事。寻召为营田司经历,擢知庐州府。浙西平,徙知嘉兴。松江民作乱,寇嘉兴,文燧栅内署,帅壮士拒守。李文忠援至,贼就擒,诸将因欲屠城。文燧曰:“作乱者贼也,民何罪?”力止之。满三载,入朝。奉诏持节谕阇婆国,次兴化,疾卒。明年,嘉兴佐贰以下坐盐法死者数十人,有司以文燧尝署名公牍,请籍其家。帝曰:“文燧诚信,必不为奸利,且没于使事,可念也,勿籍。”

一时郡守以治行称者,又有王兴福、苏恭让二人。

兴福,随人。初守徵州,有善政,迁杭州。杭初附,人心未安。兴福善抚辑,民甚德之。秩满当迁,郡人遮道攀留。兴福谕遣之曰:“非余能惠父老,父老善守法耳。”太祖嘉之,擢吏部尚书。坐事左迁西安知府,卒官。

恭让,玉田人。举“聪明正直”。任汉阳知府,为治严明而不苛。有重役,辄诣上官反复陈说,多得减省。

而知汉阳县者赵庭兰,徐人。亦能爱民任事。朝廷尝遣使征陈氏散卒,他县多以民丁应,庭兰独言县无有。汉阳人言郡守则称“恭让”,言县令则称“庭兰”云。

王观,字尚宾,祥符人。性耿介,仪度英伟,善谈论。由乡荐入太学,擢知苏州府。公廉有威。黠吏钱英屡陷长官,观捶杀之。事闻,太祖遣行人赍敕褒之,劳以御酒。岁大{山昆},民多逋赋,部使者督甚急。观置酒,延诸富人,劝贷贫民偿,辞指诚恳,富人皆感动,逋赋以完。朝廷嘉其能,榜以励天下。守苏者前有季亨、魏观,后有姚善、况钟,皆贤,称“姑苏五太守”,并祀学宫。

杨卓,字自立,泰和人。洪武四年进士,授吏部主事。逾年,迁广东行省员外郎。田家妇独行山中,遇伐木卒,欲乱之。妇不从,被杀。官拷同役卒二十人,皆引服。卓曰::“卒人众,必善恶异也,可尽抵罪乎?”列二十人庭下,熟视久之,指两卒曰:“杀人者,汝也!”两卒大惊,服罪。坐事谪田凤阳,复起为杭州通判。有兄弟争田者,累岁不决,卓至,垂涕开谕,遂罢争。卓精吏事,吏不能欺。而治平恕,民悦服焉。病免,卒。

卓同邑罗性,字子理。洪武初举于乡,授德安同知。有大盗久不获,株连系狱者数百人。性至郡,悉出所系。约十日得贼即尽贷。众叩头愿尽力,七日果得。尝治蔬圃,得窖铁万余斤。会方赋铁造军器,民争求售。性曰:“此天所以济民也,吾何预焉。”悉以充赋。秩满赴京,坐用枣木染军衣,谪戍西安。性博学。时四方老师宿儒在西安者数十人,吴人邹奕曰:“合吾辈所读书,庶几罗先生之半。”年七十卒。

道同,河间人。其先蒙古族也。事母以孝闻。洪武初,荐授太常司赞礼郎,出为番禺知县。番禺故号“烦剧”,而军卫尤横,数鞭辱县中佐吏,前令率不能堪。同执法严,非理者一切抗弗从,民赖以少安。

未几,永嘉侯硃亮祖至,数以威福撼同,同不为动。土豪数十辈抑买市中珍货,稍不快意,辄巧诋以罪。同械其魁通衢。诸豪家争贿亮祖求免。亮祖置酒召同,从容言之。同厉声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不能屈也。他日,亮祖破械脱之,借他事笞同。富民罗氏者,纳女于亮祖,其兄弟因怙势为奸。同复按治,亮祖又夺之去。同积不平,条其事奏之。未至,亮祖先劾同讪傲无礼状。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诛同。会同奏亦至。帝悟,以为同职甚卑,而敢斥言大臣不法事,其人骨鲠可用。复使使宥之。两使者同日抵番禺,后使者甫到,则同已死矣。县民悼惜之,或刻木为主祀于家,卜之辄验,遂传同为神云。

当同未死时,布政使徐本雅重同。同方笞一医未竟,而本急欲得医,遣卒语同释之。同岸然曰:“徐公乃亦效永嘉侯耶?”笞竟,始遣。自是上官益严惮,然同竟用此取祸。

先是有欧阳铭者,亦尝以事抗将军常遇春。

铭,字日新,泰和人。以荐除江都县丞。兵燹后,民死徙者十七八。铭招徠拊循,渐次复业。有继母告子不孝者,呼至案前,委曲开譬,母子泣谢去,卒以慈孝称。尝治廨后隙地,得白金百两,会部符征漆,即市之以输。迁知临淄。遇春师过其境,卒入民家取酒,相殴击,一市尽哗。铭笞而遣之。卒诉令骂将军,遇春诘之。曰;“卒,王师,民亦王民也。民殴且死,卒不当笞耶?铭虽愚,何至詈将军?将军大贤,奈何私一卒,挠国法?”遇春意解,为责军士以谢。后大将军徐达至,军士相戒曰:“是健吏,曾抗常将军者,毋犯也。”铭为治廉静平恕,暇辄进诸生讲文艺,或单骑行田间,课耕获。邑大治。秩满入觐,卒。

卢熙,字公暨,昆山人。兄熊,字公武,为兗州知府。时兵革甫定,会营鲁王府。又浚河,大役并兴。熊竭心调度,民以不扰。后坐累死。熙以荐授睢州同知。有惠爱,命行知府事。适御史奉命搜旧军,睢民滥入伍者千人,檄熙追送。熙令民自实,得尝隶尺籍者数人畀之。御史怒,系曹吏,必尽得,不则以格诏论。同官皆惧。熙曰:“吾民牧也。民散,安用牧?”乃自诣御史曰:“州军籍尽此矣。迫之,民且散,独有同知在耳,请以充役。”御史怒斥去,坚立不动。已,知不能夺,乃罢去。后卒于官。贫不能丧,官为具殓。丧归,吏民挽哭者塞道,大雨,无一人却者。

又王士弘者,知宁海县。靖海侯吴祯奉命收方氏故卒。无赖子诬引平民,台、温骚然。士弘上封事,辞极恳切。诏罢之,民赖以安。

倪孟贤,南昌人。知丽水县。民有卖卜者,干富室不应,遂诣京告大姓陈公望等五十七人谋乱。命锦衣卫千户周原往捕之。孟贤廉得实,谓僚属曰:“朝廷命孟贤令是邑,忍坐视善良者横被茶毒耶?”即具疏闻。复令耆老四十人赴阙诉。下法司鞫实,论告密者如律。

又乐平奸民亦诣阙诉大姓五十余家谋逆,饶州知州郎敏力为奏辨。诏诛奸民,而被诬者得尽释。

青文胜,字质夫,夔州人。仕为龙阳典史。龙阳濒洞庭,岁罹水患,逋赋数十万,敲扑死者相踵。文胜慨然诣阙上疏,为民请命。再上,皆不报。叹曰:“何面目归见父老!”复具疏,击登闻鼓以进,遂自经于鼓下。帝闻大惊,悯其为民杀身,诏宽龙阳租二万四千余石,定为额。邑人建祠祀之。妻子贫不能归,养以公田百亩。万历十四年,诏有司春秋致祭,名其祠曰“惠烈”。

赞曰:太祖起闾右,稔墨吏为民害,尝以极刑处之。然每旌举贤能,以示劝勉,不专任法也。尝遣行人赍敕并钞三十锭、内酒一尊,赐平阳知县张礎。又建阳知县郭伯泰、丞陆镒,为政不避权势,遣使劳以酒醴,迁其官。丹徒知县胡梦通、丞郭伯高,金坛丞李思进,坐事当逮,民诣阙,言多善政。帝并赐内尊,降敕褒劳。永州守余彦诚、齐东令郑敏等十人坐事下狱,部民列政绩以请,皆复官。宜春令沈昌等四人更擢郡守。其自下僚不次擢用者,宁远尉王尚贤为广西参政,祥符丞邹俊为大理卿,静宁州判元善为佥都御史,芝阳令李行素为刑部侍郎。至如怀宁丞陈希文、宜兴簿王复春,先以善政擢,已知其贪肆,旋置重典。所以风厉激劝者甚至,以故其时吏治多可纪述云。

明史
张廷玉
本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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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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