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书
上一章

立本第十一

凡用兵,胜有三等:若兵未起而错法,错法而俗成,俗成而用具。此三者必行于境内,而后兵可出也。行三者有二势 :一曰辅法而法行;二曰举必得而法立。故恃其众者谓之葺,恃其备饰者谓之巧,恃誉目者谓之轴。此三者恃一,因其兵可禽也。故曰彊 者必刚其斗意:斗则力尽,力尽则备。是故无敌于海内。治行则货积 ,货积则赏能重矣。赏壹则爵尊,爵尊则赏能利矣。故曰:兵生于治而异,俗生于法而万转,过势本于心而饰于备势。三者有论,故彊可立也。是以彊者必治,治者必彊;富者必治,治者必富;彊者必富, 富者必彊。故曰治彊之道三,论其本也。

商君书
商鞅
更法第一垦令第二农战第三去彊第四说民第五算地第六开塞第七壹言第八错法第九战法第十立本第十一兵守第十二靳令第十三修权第十四徕民第十五刑约第十六[缺]赏刑第十七画策第十八境内第十九弱民第二十御盗第二十一[缺]外内第二十二君臣第二十三禁使第二十四慎法第二十五定分第二十六
字号大小
行距